向虫害宣战(一)
【美国《世界观察》月刊3至4月号文章】题:虫害综合治理和向虫害宣战原文提要从长远来看,以化学品为武器消灭杂草和害虫是一项必败无疑的作法。那么,虫害综合治理的希望何在呢?
一方面,杀虫剂的使用在经济、卫生和环境方面产生的副作用从未像现在那样明显。世界各国政府和农民都越来越指望“虫害综合治理”(IPM),一种旨在通过借助自然的虫害防治办法把杀虫剂的使用减少到最低限度的方法,能够打破滥用杀虫剂的局面。在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资助下,9个亚洲国家目前已经实施全面的虫害综合治理计划。美国的目标是到世纪之交把虫害综合治理的使用范围扩大到75%的作物区。世界银行已经与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起来,通过新建立的全球虫害综合治理中心共同推广虫害综合治理。
尽管人们对减少使用杀虫剂感兴趣,但是实际上1994年全球杀虫剂的销售量却增加了,并且是10年来增长最快的一年。销售量很可能进一步增加,这意味着杀虫剂将危害更多的人口和土地,污染更多的河流、地下水和自然虫害防治已经受到破坏的农场。鉴于上述种种危险以及人们对虫害综合管理的兴趣有增无减,为什么杀虫剂的销售会如此强劲呢?虫害综合治理定义变化了
这一问题有几种答案,不过最重要的是虫害综合治理的定义在差不多40年的演变中发生了变化。目前,相信虫害综合治理的什么人都有,从不愿使用杀虫剂而愿使用有机肥料的农民到杀虫剂生产厂家,等等。虫害综合治理的信奉者赞同一系列五花八门的自相矛盾信条,其中有些信条就像完全依赖杀虫剂一样,几乎是无法使生态环境持久保持下去的。但是,一些靠虫害综合治理的最初观点——杀虫剂属于虫害综合治理的范畴——谋生的实践家认为,现在已经到了重申虫害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的时候了。利用自然界的力量耕种
早在1959年之前,就已经出现一种可取代化学虫害防治办法的选择方案。当时,美国加州大学的昆虫学家已经发现具有革命意义的、但从生物上说是保守的方法,即目前所谓的“虫害综合治理”。虫害综合治理产生的前提是农场是一个简化了的生态系统,这种假设对虫害治理产生了可喜的结果。在未受干扰的森林、荒漠或沼泽地,爆发虫害的情况终究是比较罕见的;这些生态系统中各种不同因素的相互作用可能使其中任何一种因素都无法支配其他成分。研究人员开始把这种“制衡”特点(严重依赖杀虫剂的农场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存在的)当成一种重要的自然力量。为什么不利用自然界的自我调节本领来控制农场的虫害呢?
然而,模仿以生态系统变化为基础的虫害治理是一件错综复杂的事情。与“日历”喷洒法——即按照固定的时间表喷洒杀虫剂的传统方法——相比,虫害综合治理是很复杂的,它运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有些是新的,有些是古老的),并且每种方法只与某一农场的条件相适应。其中一个重要的方法是使作物多样化,以扰乱害虫的生存环境,或为害虫的天敌提供生存环境。这种“耕作”防治可以采取许多形式。例如,可以在同一块田上种植几种作物——即所谓的间作技术,一些劳动力充足的发展中国家常常使用这种方法。美国土著人使用了几个世纪的耕作模式是把玉米、南瓜和豆类放在一起混种。这种模式的变化形式也可以通过长时间的作物轮作来获得。美国常见的一种轮作模式是每隔一年轮流种植玉米和大豆。
此外,虫害综合治理还可以采取各种生物手段。例如,农民可以通过释放捕食性昆虫来增加害虫天敌的种群。有时这种方法还要求引进新的“外来”种类,一种在本地区无法自然产生的生物种类。这种方法需要十分仔细的试验,但是如果害虫本身是引进的,并且新物种只捕食这种害虫的话,它就可以收到巨大的效益。另外一些生物手段是由某些可以用作杀虫剂的自然毒素构成的。例如,除虫菊酯是从植物中提取的一组重要的植物杀虫剂。然而,这种“生物杀虫剂”并非所有都是简单的化学药品;有些完全是有机物,通常是细菌——结核芽胞杆菌很可能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由于生物杀虫剂产生于自然界,因此总的来说,它们比合成杀虫剂更适合于环境。
所有这些可供选择的方案的共同点是两种非常大胆但基本上是保守的设想。首先,虫害综合治理认为虫害应该治理,而不是消灭。虫害综合治理允许一定程度的虫害,而不是一发现虫害征兆,就选择化学药品加以消灭。如果农民一心想消灭害虫,他在增加杀虫剂上所花的钱就可能超过增产的作物的收入,这在经济上是一种不合理的策略。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过度喷洒杀虫剂的做法从生态上说是没有意义的:农民采取这种做法,要么会提高害虫的抗药性,要么会消灭害虫的天敌,使自己面临在杀虫剂的泥潭中陷得越来越深的危险。杀虫剂的预定杀伤力一般都太大,因此最初主张保护生态的虫害综合治理只允许把使用杀虫剂作为最后一招,在比较安全的方法失败以后才使用。
第二种设想既新奇又古老,它直接源于第一种设想:成功的虫害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的技能,而几乎不依赖常规杀虫剂。由于治理虫害比根除虫害复杂,并且为适应当地条件,治理办法必须因农场而异,因此训练有素的农民是非常重要的。从治理虫害到治理杀虫剂由于在虫害综合治理强大的概念吸引力和选用杀虫剂的诱人方便之间进退两难,因此当农业开始转向虫害防治时,它似乎已经发展成一种精神分裂症。一方面,农业政策对某些类型的杀虫剂的威胁的确已经变得越来越敏感。例如,由于公众对健康问题的关切,1972年美国开始禁止使用DDT,这是世界各地众多的此类禁令中的第一个。
随着杀虫剂使用的增多,最初的虫害综合治理原则开始逐渐消失了,这种变化早在1979年就已经很明显。在美国国会技术评估局采用的虫害综合治理概念中,生物和耕作防治在综合治理手段中处于次要地位,而这种综合治理手段基本上使常规的杀虫剂使用合理化了。一些农民仅仅采用轮流使用杀虫剂来减少害虫产生抗药性的危险,而且自称这样就是实施虫害综合治理。这种作法是对采用生态方法进行虫害综合治理的概念的最大歪曲。例如,据说80年代初,美国国际开发署曾建议危地马拉农民在种植季节初期使用化学杀虫剂,随着收获时间的接近转而使用生物杀虫剂。这种做法除了可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外,还使出口到美国的危地马拉产品被查出杀虫剂残余的可能性减少。
一种更为常见的做法是计算出经济上可以容忍的害虫种群水平,雇用监测人员确定害虫是否已经超过这一水平,如果超过的话,则喷洒杀虫剂。这种方法仍然把杀虫剂置于虫害治理的中心地位。
虫害综合治理的改良主义者使用了像这样的技术,利用很多人对不同虫害治理方案的兴趣,但并没有真正解决杀虫剂的使用问题。一些杀虫剂甚至开始被吹嘘成虫害综合治理的手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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