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体制下建立市场机制
【《匈牙利民族报》4月20日文章】题:中国的榜样是不能效法的吗?(作者约尔坦·久洛)
现在,日益众多的人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中国改革成功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在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制度崩溃之后还能继续发展并走上经济改革之路?
下面一些看法也非常流行。这些看法是:由于政治和经济紧密相连,苏联模式的体制只能用激进的办法,亦即用休克疗法进行改造才能达到预期目的。这就是说,共产主义制度必须彻底摧毁,国民经济必须进行广泛的私有化,因为市场经济是与国家所有制不相容的。
然而,中国的实践把这些论点驳的体无完肤。在这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牢固地存在。中国选择的是逐步改革的道路,这一点从摸着石头过河这一理论就可得知。这个理论说明两个问题:一,中国的改革不是一开始就遵循一个早已炮制出来的详细的战略,而是在改革中不断总结经验,然后把它系统化和理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理论就是总结十几年的改革经验而得出来的,并把它定为90年代实现的目标;其二,有些“石头”不仅意味着是今后改革步骤“水底下”的轮廓,而且它们在改革前期就是一些适用的基石。
从逻辑上看,前苏联、东欧和中国改革的任务大体相同,要同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问题作斗争,改革带来的问题也大部分相同,如通货膨胀和失业等。但中国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则同前苏联、东欧不同,中国是采用渐进的灵活的办法来解决的。中国在放开价格、把国有企业作破产处理等方面都非常慎重。
有人说,中国也在进行私有化,私有成份像其他前社会主义国家一样占居重要地位,因为农业主要是个体经营,而相当一部分工业产值是非国营成份生产的。但研究中国问题的专家对上述看法则提出疑问。尽管80年代初,人民公社迅速解体,但一直到今天,农民必须把一定数量的粮食卖给国家。而且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而不能说中国的农业是建立在私有基础之上的。至于工业有相当一部分是乡镇企业,但这并不是私营经济,而是集体经济。
中国同前苏联和东欧在社会主义时期就有一些重大的差别,这些差别对改革的做法、速度和成果都有重大影响。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经济成份不同,如中国农业占劳动力的75%,而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则在工业方面约占劳动力的75%。另一个对改革有重大影响的差别是,在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城市和农村的居民基本上都实行了社会保障制度,而中国只有城市国有成份的职工(约占全部劳动力的20%)享受社会保障。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恰恰又是最困难的。
中国同前苏联一些国家以及俄罗斯相比在社会基本结构亦即家庭结构方面也可发现重大的差别。中国的家庭现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源泉,人们同家庭的联系很紧密,都在为家庭尽自己的义务。而苏联还在70年代社会主义时期,家庭联系就破坏了,并朝西方个人主义社会的方向靠近。
中国还有一个不同之处是,在毛泽东时代,中国在计划、投资和物资分配方面远比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更地区化,不那么集中。这样中国工业在地理位置上就比较平衡,而且分散给各级政府管理,这既便于管理,又便于监督。
中国领导人根据中国自身的特点,不使用所谓“转轨的理论”,而是有自己独特的做法,其他国家转轨是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而中国则加强社会主义制度。其他国家经济改革的重要目标是夺共产党人的权,而中国的经济改革则是为了巩固共产党人政权。中国还吸收了东亚一些国家的经验。
上述的中国经验在其他国家不能使用吗?或者说中国的经验只能在中国或亚洲使用吗?我对这种看法则有所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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