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颁布「命名指南」给华人带来不便
【台湾《联合报》1月20日文章】(作者程榕宁)马来西亚政府最近通令华人社会,声言身份证上不准用粗俗不雅、以动物命名的名字,并颁布“命名指南”。
表面上看,“命名指南”用心良苦,华人普遍关注及感同身受,但因当局作决策时考虑仍欠周详,在执行时,必有作茧自缚似的障碍,使得此项政令流于形式化。
首先,以动物命名是华人的习惯,如龙、虎、豹、马、狮、鹤、麟、凤等,十分常见,像糖王郭鹤年、马华公会署理会长李金狮、万金油大王胡文虎、警界元老马骐骝、金融家周玉麟等人的名字,华族并不觉得有何不雅,因为单从动物名称的字眼上,不能判定名字的雅俗。
命名指南上所列出的动物名,是因为早年殖民地官员与华侨文盲劳工语言不通、对华族风俗不解而产生的错误,在马来西亚独立后,随着教育普及,人们知识水准提高,华人顶多以动物名作绰号、小名,或是歹徒的外号而已。同时,大马官方接受的法定姓名,全都是英文拼音,而华族各侨乡的方言及发音,各有特色,若不动用中文方块字,只以拼音向政府办理出生登记,别说是他族官员难以鉴定,即使是华裔官员也未必了解百姓名字的真正含意。例如“猪”字,不但福建、广东、潮州、海南或客家人发音不同,就算是同样的福建人也未必一样。
有些名字的字音,不易判定雅俗,如AHKOW,写成中文,可以是亚狗、亚苟、亚九、雅玖、雅秋、雅球、雅高……等,不能凭其音而断言。新加坡电台的李大傻擅长说故事,老少听众皆入迷。而台湾文艺工作者赵二呆,诗书画俱佳,何尝有人怀疑他们真否傻、呆?可见一个名字引起不同的印象,是受其人的身份和社会地位之影响,名字的雅俗还在其次。事实上,华人命名方式及含义,牵涉华人文化、风俗、语文、宗教等传统,理应由政府劝勉华人改革,达致文雅化;若仅凭硬性禁止某些字词,尚有许多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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