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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审判变成世纪闹剧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5-10-27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世纪审判变成世纪闹剧 【新加坡《联合早报》10月17日文章】题:世纪审判变成世纪闹剧(作者 丛更生) 案情复杂的辛普森案持续了一年多,终于以令人震惊的结局落幕'...

世纪审判变成世纪闹剧


【新加坡《联合早报》10月17日文章】题:世纪审判变成世纪闹剧(作者
丛更生)
案情复杂的辛普森案持续了一年多,终于以令人震惊的结局落幕收场,被判无罪的辛普森为重获自由而喜不自胜,并誓言要找出真凶来。
白人电视导播霍尔特说:“这是一场有钱对无钱的官司。在这个国家,只要你有钱,你显然可以砍死妻子。”
莎士比亚名剧《奥赛罗》的主角奥氏,猜忌成性,听信了小人的谗言,怀疑妻子移情别恋,而嫉妒成疯,扼杀了她,自己最终悔恨而自杀。相形之下,“爱得太深,也爱得蠢”的奥氏突然变得可爱可悯多了!
美国总统为“它”提前一个钟头开记者招待会,风雪无阻、地震无碍的华尔街股票市场为“它”停顿了十分钟,全美各大城市的街道上的行人与汽车为“它”沉静了半小时。“它”是什么?这个比天灾、人祸、上帝、烽火更吸引美国人注意的东西。“它”是1995年10月3日下午1时在洛杉矶法庭宣布的辛普森谋杀案的陪审团裁决。
这个被传媒渲染成为“世纪审判”的谋杀案,在经过长达14个月的审判之后,终于草率结束(陪审团的“审议”不到三小时)。虽然法官每天数次的循循告诫陪审团:“在所有证据全部呈现前,不要讨论此案”,并未产生丝毫效果。检方的嘶哑陈述,数百人证,成吨物证,外加4万页的证词,对由大多数黑人(9个黑人、一个拉美裔美国人、两个白人)组成的陪审团未起丝毫效果。辛普森,70年代的黑人橄榄球星、电视名人、电影明星,是不少黑人心目中“成功”的典范与英雄。最后他会被一个由黑人把持的陪审团宣告无罪,其实不应令人震惊。因为近十几年来黑人陪审团不裁决自己的“兄弟”有罪(如果受害者为白人或其他族裔)已为常事。这正如同五六十年代美国南方白人陪审团往往裁决杀了黑人的白人凶手“无罪”一样(真是“十年风水轮流转”今日河东,明朝河西了)。自我中心者无法吸取教训
辛普森案子在1994年6月12日发生后,我就曾撰文评论。文中我将辛普森与莎士比亚名剧《奥赛罗》的主角相比。奥氏也为“黑人”(莎翁称其为“摩尔”人)娶了雪白美丽的苔丝德蒙娜,听信了小人伊阿古的谗言,怀疑妻子移情别恋而扼杀了她,自己最终悔恨而自杀。如今想来这比喻并不恰当。奥赛罗是悲剧人物。悲剧人物的特点是他们与客观存在(环境、命运或错综复杂的机遇)或主观因素(自我个性、偏执或成见)的搏斗或挣扎中,最后会臻至“悟境”——对自己的“无能”、“无奈”、“无智”、“无明”的了悟。这是“悲剧人物”的可爱处、伟大处。这也是他终极的“拯救”。这也是亚里士多德在论“悲剧”时所谓的“净化作用”(Catharsis)。
但是,辛普森自始至终的表现是个小丑的角色。小丑不会认罪,不会忏悔,不会领悟,更不会升华。小丑所能看到的永远是自己的颈子、自己的脸、自己的华车、美屋、美女与美钞。去年案发后当他携款欲逃时(谁能忘记电视上的现场实录——数十辆警车的追踪与空中直升飞机的扫描?)他致朋友的公开信中一字未提那被惨杀致死的妻子,唯一提到的是“我’”、“我”,自怜自溺充斥其间。正如当他在被判“无罪”后,他对新闻界发表的谈话中也一字未提他的‘爱妻”。这是一个自我中心的自私小人物。
当然这并非说“悲剧人物”都不自私。事实是“自我中心”的小人物往往不能从一个庞大的悲剧中吸取什么教训,而自那渺小的茧壳中挣脱而出,去蜕变成一个腾空而起的蝴蝶。抓到种族主义的救生圈
好莱坞影片中或推理小说中任何谋杀总有主谋、动机与牺牲者。辛普森是这案子的主谋与独谋。动机是嫉妒他那下堂求去的已离异的妻子,与她那并非男友的男性朋友。辛氏有痛殴老婆的前科,有警局纪录,有妻子报警时呼救的录音,也有她伤痕累累、血迹斑斑的照片。当然,解脱者会说:不是所有打老婆的人最后都会变成杀人犯。但是“打老婆”说明的是什么?脾气失控或嫉恨女人。一个“失控的人”与一个“自制的人”相比,那一个“行凶”的可能性大?我想理性的人都会说“前者”。但是这点——打老婆——被陪审团视为“全不相干”。一位叫莫软的女陪审员如是云:“这是谋杀案,跟打老婆没关系!”(英文“莫软”与“白痴”近音,所以电视台的听众干脆称她为“白痴”。)况且辛普森自己的血在凶场出现,两位受害者的血在辛氏的汽车、卧房、衣物上出现。虽然没有目击证人,但是一大堆所谓的“情况证据”(或间接证据)。主角若非名人辛普森,若非有百万财富雇来的最好辩护律师,最好的侦探来搜集佐证,那么一介凡夫走卒,在此案的十分之一的证据下也可能被判有罪。
洛杉矶警局不是全美名声最好的。数年来一直失利。连那弑杀双亲的曼纳德兹兄弟(两人都已认罪,但是借口是:“我们从小受老爸虐待,老妈也非善类。”所以老爸挨了三十几枪,老妈挨了14枪,现场有如二次大战的战场)都被陪审团放生(为“悬疑不决的裁定”。现在二审已经开始,浪费付税人达千万之巨)。这次辛案更暴露了洛城警局的无能、马虎与其警员富尔曼的狠毒的种族主义(此君恨黑人、恨罪犯、恨少数民族,其不恨者鲜矣!)这下子小辫子可给人抓着了。辛普森的主辩黑人律师道格拉斯辩才无双,口若悬河。抓住种族主义的小辫子上天入地,也把辛氏推上自由的康庄大道。道格拉斯的理论是,这整个案子是洛城警察局捏造陷害辛普森的阴谋(虽然局长也是黑人)。案子刚开始时,道格拉斯的理论是“这是贩毒的黑社会搞的”,后来抓到了种族主义的救生圈以后,马上把“黑社会”的理论扔掉。因为种族主义的法宝对黑人来说是万灵丹。后来有人在报上讽刺说:“何不说是外星人干的?或者干脆说两个受害人是‘自杀’而死算了!”黑白种族关系倒退30年
当然,道格拉斯不能自圆其说的是洛城警局在案发前视辛普森为可敬可爱的大名人,经常为他做免费的小差事(用警察电脑为他侦查资讯——一般老百姓得不到的资料)。而且在美国,只要你成功(有大钱大名)到某个段数,一般人对你的肤色是色盲的(一些黑人电影、电视明星是例证)。案发后一些黑人抱怨辛氏根本是“假黑人”,因为他只爱金发蓝眼的白女人,其社交圈子也为白人。虽如此,种族主义的牌还是出对了。在他最后的结论里,道格拉斯把那仇恨成性的警员富尔曼比作希特勒(令全美犹太人哗然),并对陪审团团反复说:“就看看你们的了了,你们要向社会传达一一个信息,你们的‘天降大任’是粉碎美国的种族主义!”他言下之意,即使你们认为这位“兄弟”有罪,但是在粉碎“种族主义”的前题下也也要判他无罪。这篇顿挫有韵,几乎声泪俱下的辩论是一篇激励黑人民权运动的好讲词,但是离“谋杀案”十万八千里,而且是声东击西的胡扯。但是由黑人把持的陪审团对这“种族牌”不只吃了,而且全部吞了。2小时50分后(在美国司法史上这是破纪录快速的创举。去年我在纽约参与的一个陪审团只为了一个区区的“非法携枪”案尚费了9小时,最后为“悬案”),陪审团就达成了协议,有了裁决。消息传来,全国焦灼。如判有罪,怕黑人烧城抢劫(黑人为发泄不满而放火抢劫非今日开始。在60年代即有新泽西州的纽瓦克城与洛杉矶的瓦茨区被焚为废墟的历史)。两年前洛城因“罗德尼·金”案被黑人烧抢得满目疮痍是近例。另外还有在纽约、芝加哥等城比较小型的“泄愤之举”,所以辛案法官决定在次日早(10月3日)宣布裁决。这样一来可给警局时间部署应变,二来,无黑夜的掩护,杀烧抢者不易逞狂。于是1995年10月3日下午1时(美西洛城为早上10时),美国总统更改了预定的记者招待会、前国务卿贝克停止了卖书签名会、参议员萨姆纳恩取消了宣布竞选总统的发布会,那只为上帝停摆的华尔街股票市场沉寂了10分钟,都只为静待辛案裁决。“无罪”两字使不少人震惊,使黑人欢跃,白人愤怒,使辛普森由囚人变自由人,也使美国黑白种族关系倒退30年。立法不能改变人心
先说种族关系:辛案发生后,多种问卷显示多数白人认为辛氏有罪,多数黑人认为无罪。裁决后,多数白人认为裁决不公平,黑人认为公平。观众、听众打电话到电视台、电台,不少白人说:“早知就会这样!”黑人不会或不愿判黑人嫌犯有罪的比较著名的案子有华府市长吸毒案等。激烈的白人在电台热线电话时间就预言不久会有“种族大战,血流成河!”可能吗?在这世纪末年代里,天灾、人祸、大变(柏林墙能倒,苏共能崩解),什么不可能?
在60年代,黑人民权运动炽热,推动与赞助者不少是白人的自由主义分子(以犹太人为主)。但是30年后,不少自由主义分子失望而退,或转向保守。社会上一些不合理现象与歧视也经由立法程序消减不少。但是立法并不能改变人心。黑人与白人及其他族裔间的隔阂非但没有消解,且有增长的趋势。目前黑人最需要不只是法律上平等的保障,而更是自信、自尊、自助与自我负责。他们也需要一些有智慧与理性的领袖支持鼓励年轻子弟多受教育,去争取立足点的平等。因为“平头点”的平等(保障名额)所获之利只令人不齿,令己怠惰。动辄呼喊种族主义作为挡箭牌与避风港终非长久之计。陪审员制拉警报
其次,陪审团制到底是利是弊?80年代初期我在台湾发表了一篇三万字的长文《陪审五日记》(时值高雄事件大审)。在文中,我记述了自己的经验,也分析了美国司法(刑事法)的几个基本原则,如“无罪推论”、如“证明罪状责在检方”、如“在合理的质疑之外”的例证等。当时我的结论是这制度虽有弊病,但是与那“夜半敲门人即失踪”的红白专制的“无法无天”相比,还是好过若干倍。但是在陪审过多次之后,我也更清楚地看到其中的毛病:一般陪审员的无知愚蠢。历年来我这拥有两个硕士学位之人永远为成员中学历最高者。当今的中学文凭(大学亦然)与30年前的相比已贬值许多。有中学文凭而仍为文盲者大有人在。因此律师在庭上用的法律术语与学术性英文对不少陪审员来说是“天书”。我屡屡不得不向这些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解说其母语。辛案中检方认为最重要的证据之一是血迹。血迹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因人而异。检方用了大量解图、幻灯片来解说。如今辛案的陪审员之一在电视上大言不惭地说:“那些图片上的小点子都是啥?没人懂!”难怪有读者给报纸投书说:“我们知道全美国最蠢的12个人是谁了!”
为此,目前有人提议陪审制应加修正:12名陪审员不需全部同意以达成裁决,只要多数即可;陪审员要有一定的教育水平才有资格做。如果这次闹剧的反弹能产生一些司法的改进,那么未尝不是善莫大焉?
莎剧《奥赛罗》中的主角最后悔恨而自杀。但是自由后的辛普森却乐透了。他正与律师计划着以电视访问、出书、巡回演讲、卖T恤去大捞它一笔。这“因祸得福”的横财将在数千万之多。(编按:原本已答应接受全国广播公司的电视访谈,就在访谈节目播放前几小时,他突然改变初衷,取消访谈,理由是不愿让自己被全国电视观众“再审”。辛普森虽在这起双重谋杀罪案中无罪获释,但仍得面对前妻尼科尔及其男友戈德曼非正常死亡的三项民事诉讼。)
相比之下,莎翁笔下那猜忌成性、嫉妨成疯、且坦承“爱得太深,也爱得蠢”的摩尔人突然变得可爱可悯多了!
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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