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是一种灰色癌症
【德国《经济周刊》10月5日一期文章】题:金钱与优惠(作者法国企业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奥利维耶
·卡多)
关于贿赂问题目前已有很多报道,但关于“激励的理论”却谈得非常少。对欧洲私营公司,甚至对国营公司来说,行贿(比如对发展中国家的官员行贿)一直是普遍存在的事情。在欧洲的一些传统市场,例如在非洲和近东地区,收受贿赂甚至被看成地方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欧洲人长期以来持这种观点:贿赂是不发达的一个特征。人们可以容忍这些做法,只要把它局限在为国家争取大宗出口订单的范围之内。只有当贿赂之风像癌症一样在欧洲公司中蔓延开来时,人们才开始对其进行道义上的批判。其实我们今天认为是贪污腐化的一些做法,如卖官鬻爵和私吞税款,在18世纪欧洲各个古老的王朝中早已司空见惯,我们建立在自由竞争基础上的体制的重大成就之一就是在民主制度和公共监督机制下使这些做法几乎绝迹。可现在为什么贪污腐化的毒瘤又在滋长?
一个原因是:各政党有可能(并利用这种可能)用官方合同换取对其竞选活动的支持。从这个意义来看,贿赂资金只不过是为获得国家优惠而付出的代价。
贿赂现象大多发生在紧缺的市场上,这也正是它极不容易被控制的原因。行贿和受贿双方都有利可图,所以要阻止贿赂行为几乎是不可能的。
贿赂也许会提高眼前的经济效益,因为它赋与一种迄今还没有定价的事物以价格。然而这里易被忽略的是,政府以这种方式提供的优惠不仅不能增加社会财富,甚至会破坏它的固有价值。
例如,当国家的代理人在招标中利用自己的影响使效率低的投标者中标时,他就增加了国家的成本开支。只有当所有的投标者都行贿时,才能使效率最高的企业中标。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种结果是中性的。但一般的情况是,贪污腐化会侵蚀掉社会财富。
当政治家被看出有腐败行为时,公务员会很快学会他们的坏习气。贪污腐化就这样由上及下滋生开来。这就如同通货膨胀:在低水平上时,要付出的代价还不大许多人会不以为然。但贪污腐化也像通货膨胀一样会越滚越大,消灭它要花的代价也就越来越高。贪污腐化造成的损失会远远超过它的收益。极端的结果就是最终危及民主制度。
搞裙带关系和滥用职权在任何公共部门都有某种程度的表现。但贪污腐化滋长最肥沃的土壤仍在公私领域的分界线上——在这里,订货合同要被分配,官员在各种职位、之间来回调动,企业也寻求对竞争的保护。
在这个敏感的交点上存在着金钱和优惠之间不幸的相互转换。两者之间这种纠缠不清的现象目前在东欧和俄罗斯尤为显著。国家权威的下降导致这里贪污腐化和犯罪现象大量发生。
有没有一条道路可以走出这种困境呢?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在地方上贯彻真正的民主制度,建立有效率的议会,形成有洞察力的传媒以及强大的消费者院外游说集团。第二条是有监督地将集中的权力分散
——对敏感的决策,例如对分配订货和批准建设项目,应建立严格的规则和强大的监督机制,监督机构应与决策机构分离。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