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地鼠族」
【美国《生活》杂志7月16日一期文章】题:纽约地铁隧道里的“地鼠族”
格雷格·梅住在曼哈顿高级住宅区附近的地铁隧道里,离哈得孙河不远。他那顶8人帐篷,用彩色丝带系着扎在铁轨边的矮墙后面。光线透射到抛满“起居室”一地的垃圾堆上——衣服、电器、可卡因空瓶、啤酒罐、饮料罐、手纸卷、美术作品目录和捡来的别人丢弃的淫秽图书等。有时,老鼠在垃圾堆间来回傲步,中间停下来,转身用大胆而好奇的目光盯着他瞧,然后倏地窜到垃圾堆里。格雷格说:“哥们,它们可是纽约老鼠,不会被你吓跑。有时,它们盯着你瞧,好像在说,‘你到底在这儿干啥?这里是我的地盘!’”
有天格雷格拿了几十包老鼠药,在他住的地方放了一圈,然后去百老汇兜售了一天旧书。回去时,他兜里揣着一瓶10美元买来的高纯度可卡因。帐篷里寂静得没有一丝声响,这使他大吃一惊:“我开始兴奋起来,你知道,突然,我发现到处都是死老鼠!我没想到这毒药药性这么快。我把老鼠到处扔,就像……”说到一半,他就打住了——空中的余音,有些得意,也有点感伤。
36岁的格雷格不觉得他“地老鼠”式的生活浪漫理想,也不觉得它一无是处。“有时我夜里回来,环顾四周,对这里的生活感到讨厌,我会自言自语说,‘妈的,我怎么落到这个地步。’但下雨或下雪,有人冻得要死。而我在地下,打开加热器和电视,做点吃的,可能还看看书报,可能还带个妞回来。我白手起家,创造了一切。我不畏艰险活下来了。”
80年代末,格雷格抛下娇妻独女、丢掉工作和抵押住房,下到地铁隧道里,他染上了毒瘾。头几个月,他就睡在地面的栅板上,在那儿他可以回想他所走过的地方。
但冬季来临,他就迁至“地鼠都市”,此后就一直住在那里,电是从附近的停车库里偷来的,吃的是从垃圾箱里捡来的,澡是在当地福利饭店洗的。他声称:“我有我的骄傲。”但到了晚上,他下隧道时也感到胆战心惊,身上总藏着把刀子。
格雷格有时从隧道里出来,沿着哈得孙河叫卖捡来的旧书。他常想起7岁的女儿考特尼,他每月给她钱。他说:“她以为爸爸住在哈莱姆区的一间屋子里。如果她看到我这副样子,我就告诉她,我是在野营,在河边有野鹅和天鹅作伴呢。”
纽约“地老鼠”约有1000到5000人,有毒品贩子、哲学家、政治避难者、瘾君子、被遗忘了的音乐家、参加过战争的老兵、同性恋者、艾滋病患者、画家等。有人说,隧道里可能还有些孩子。谣传很多。“嘿!哥们,在佩恩站有人生了个孩子。我看见一个死人,脸上的肉都让老鼠给咬光了——不骗你。”“他们吃鸡,还吃老鼠。一间房里有200人,有医生和护士,婴儿皮肤颜色死灰;隧道里有个老太太,弹得一手好钢琴,整夜整夜地弹。”
谣传有诱惑力而阴暗的地方往往变得神秘兮兮的。多数无家可归者,不是被当作怪异的精神病患者,就被看作是侠肝义胆的罗宾汉。铁轨间有时也会长出草叶来;厌世者拿《人物》杂志当枕头;“地老鼠”们害怕警察,可说起警察还都满熟悉地直呼其名;各个“小窝”都得到小心保护,但财产(猫、炊柴、瓶瓶罐罐、手推车等)全都共享。这里没有什么地下文化的意思,也没有政治凝聚。多数“地老鼠”相互保持着一段距离——相安无事,各有各的生存方式:或乞讨、或行骗、或捡破烂、或卖旧书、或干零工,各有一种心照不宣的不同层次的骄傲。而在各人的骄傲之中,又都蕴藏着深深的孤独。
1990年,有110多“地老鼠”。曼哈顿报摊上的各种报纸为追求轰动效应,大炒“地鼠族”。多数“地老鼠”惟恐避之不及,有关“地鼠族”的文章更是炒得火爆。最后,“隧道之主”贝纳德·伊萨克斯被公推去同记者说话。于是从隧道里走出了一位高个子黑人,他那“骇人”长发迎风飘扬。因为有些记者不敢下去,于是,他沿着哈得孙河边走边接受他们的采访。他说:“我的绰号实际上是一个笑话。这绰号出自一次对抗。当时我想离开一会儿,但隧道里有两个可恶的家伙想教训我。我冲他们说:‘轮不到你们教训我!我是隧道之主。’于是,绰号就此叫开了。”
贝纳德在地下已经住了近十年。在曼哈顿西区,长长的地铁隧道里有巨大的壁画——从地面栅板处射来的光线可以照到壁画上,色彩别致。其中有达里的《记忆的永恒》,达·芬奇的《蒙娜·丽莎》,米开朗琪罗的《大卫》,《马丁·路德·金》和政治漫画及贝纳德自己的一幅画像。
贝纳德管着从91街到99街的地下区域——决定谁可以住进来、这里应保持什么样子、墙上该画什么等等。他的小房间曾经住着铁路工人。房间后面是一幅巨大的戈雅的作品《1808年5月3日》。住的地方宽敞而且整齐——一个火炉、几张桌子、几把椅子、炊具和一排排摞齐的听罐(每个花五分钱收购回来的,有时一天靠这能挣100美元)。没有电。他说:“我想,偷电可真是相当胆大的事。”他对自己卧室的样子表示歉意,屋里点着安息日蜡烛,床上弄得很乱,衣服零乱地放在地毯上,一把藤椅,一台用电池的收音机,角落里有些随身带的常用药。“在纽约,我有着最大的居住面积,为什么不呢?我是付出代价的!”
贝纳德称,环球影业公司提出以10万美元买他生活经历素材。真还有故事:他是新闻学研究生,从前是男士的典范,他还在百慕大贩过毒。他说,前两年,除了一夜花几千美元“举办社交聚会”外,他什么都不想。他说,到隧道里生活是他有意识的选择,他想通过尝试一下地下的简朴单纯来证实地上世界的荒唐可笑。他指指隧道上面说:“下到这里来,你的动物本能就活跃起来。我们是原始人。从根本上说,我们生存不感到地上世界那种心智的恐怖。上面世界的人百般挑剔,而在这里,梦想好得无可挑剔,而且我们有着某种手足情谊。有人说我们吃老鼠,那是瞎扯;他们以此来安慰自己罢了,因为他们感到厌倦、无聊,他们妒忌我们自由。在纽约,吃饭是最不成问题的事了。难得的倒是心境的安宁。”(沈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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