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更在“中革军委命令”之外了。
红九军尾随红三十军西渡黄河成为“先斩后奏”的既成事实后,徐向前、陈昌浩于10月27日致电红军总部和中共中央,进而要求“四方面军全军西渡”。次日,在尚未接到中央复示,而红军总部朱、张首长又于27日5时发出了“击破南敌停止其追击”、“除三十、九两军及指挥部已过河外,其余各部应停止过河”的电令后,已过河的徐、陈又于上午5时和下午“未时”发出了两个电令。上午5时电令红五军“转移到靖远东北方,钳制王、毛,船只速放到三角城”,下午未时(13时~15时)干脆就直接电告他们可以过河——“于牵引任务完成后,即开一条山、大芦塘、五佛寺线”。[1]
当晚20时,朱德、张国焘就对此令予以了批准[2]。
这里有个疑问笔者很是不解,各位读者手中有地图的话也请展开参照着替笔者解解惑:徐、陈下达这两个命令时,毛、王两部前锋尚在宋家河畔-马家湾一线以南[3],距靖远尚有一两百里路,红五军从靖远转移到“靖远东北方”,是背敌而去。如此,他们又该如何遂行“箝制毛、王”的任务哩?
至于朱、张27日5时电令中关于“三十、九两军,即由你们中去一人指挥”的指示,徐、陈根本未予作答——按正常的理解,朱、张首长的意思应该是:另一人留在河东指挥红四方面军河东部队,执行中央“打击南敌”的部署!
而就在当晚,从大芦子赶到河堡口的徐向前、陈昌浩双双过了河。
西路军失败陈昌浩回到延安后,曾经对此有过一段自省:
我们率三军渡河虽得总部命令,可是违反军委意图的。国焘同志纵[命]令三个军甚至全部渡河,无疑的是执行自己一贯退却计划,而不是真正执行宁夏战役计划,如果不是敌情地理限制,三十一军、四军均已渡河。
……
我还记得,当时我们与总部军委电文中,有这样的事实,我们要求不分散四方面军,提议三十一军甚至其余两个军都过河。我们当时是以为总部命令是在军委指示之下的,以为军委总部分散了四方面军。这无疑的是我们主观掩饰了退却路线之十足的表现,自己已经执行了国焘的退却计划,反而把分散四方面军的异议,归到军委身上(在渡河后才知道军委不赞成三个军渡河),这是我们主观上军阀主义与反党倾向之事实说明,不错,当时军委同意用一个军的河西,这是因为已经过了河,事实上已无法制止之后(四方面军三个军渡河军委并不知道),但这也不能说是军委分散四方面军(如果需要分散,军委自有权分散),或者说是“等于牺牲这一个军”。因为这一个军的行动是随时可调过河东去的。总之,渡河行动之一切错误,固有国焘路线为其根源,但最主要的实际执行责任,还是归我个人承负。[4]
陈昌浩这段自省中的自我上纲上线之句,站在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与看法。但文中叙述的主要事实,还是基本可靠的,也是有原始档案文献,为证的!需要更正的只有一点:红三十军渡河,姑且可以认为是奉“中革军委命令”——陈昌浩在撰写这个报告时,不一定看到过毛泽东、周恩来在红三十军抢渡成功那天上午10时给彭德怀的那封电报[5]。
这不是“没有克服张国焘路线”又是什么?
关于西渡部队的兵员构成及装备状况,陈昌浩回忆并检点道:
会宁编制时,凡总司令部直属部队,除少数战斗部队、红校、党校及小的卫生部随总部走后,其余极庞大笨重人员都与四方指直合编一处,指直带彩病员一千五百,小孩子一千五百,残废四百多,再加各军自己原来以及在甘南扩大的庞大直属部队(其中妇女、小孩,彩病员,各军也带得不少),所以全人数中间战斗员至多占百分之四十甚至百分之三十八之比例率,而战斗部队中还有人没有枪的(如新兵、归队者,小孩原可托枪者……),所以,有枪者只能占全人数百分之三十二之谱,这是西路军战斗中及组织中最大弱点。
……
我军过河实力情况表
番号 |
团数 |
全人数 |
全枪数 |
每枪平均子弹 |
炸弹概数 |
第三十军 |
六 |
七千 |
三千二百 |
二十五发 |
二千二百 |
第九军 |
六 |
六千五百 |
二千五百 |
十五发 |
一千五百 |
第五军 |
四 |
二千五百 |
一千 |
五发 |
五百 |
指部直属 |
特团 |
五千 |
三百 |
四十发 |
三百 |
骑兵师 |
二百人马 |
二百 |
二十五发 |
||
总计 |
二万一千二百 |
七千二百 |
四千五百 |
……[6]
的确如此,因负伤住院的原红三十一军参谋长李聚奎就是迷迷糊糊被抬过河的。
这也是被很多亲历者幸存者们所垢病的“搬家式过河”,与两年前中央红军撤离中央苏区开始长征时的状况如出一辙——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不像是杀伐征战倒像是搬家逃难。
这对他们后来的作战行动,不利影响甚大。
然而非常遗憾的是,在《历史的回顾》中,我们未能看到这份提出“四方面军全军西渡”并要中央“重决速示”的文电,更没看到对此电文的任何说明与解释。而与《历史的回顾》中对上述重要史实令人遗憾的缺失似乎相关的是:数十年后,在有些人为《李先念关于西路军历史上几个问题的说明(1983年2月25日)》所准备的52份历史文电中,许多类似的有着关键意义的电报都在被“遗忘”之列。这些提供给一些想重新审视这段历史的当事人和中共中央领导人的历史文电被选择性地取舍后,直接误导了一些当年并不在中央决策层,或虽在中央决策层但却没有参与这个决策指挥过程的中共中央领导人。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于2011年1月再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册(上)》中,对红四方面军主力西渡黄河过程是这样阐述的:
在三大主力红军会师的时候,中共中央和中革军委把宁夏战役作为政治上、军事上打开新局面的决定的一环,抓紧进行部署。1936年10月11日发布的《十月份作战纲领》,要求全军争取用一个月时间进行休整,并做好渡过黄河等各种准备,然后红军主力向北发展,夺取宁夏。
根据中革军委的命令(???),红四方面军第三十军于10月25日渡过黄河;随后,红四方面军第九军和方面军总部及第五军也渡过黄河,准备执行宁夏战役计划。
从10月20日开始,蒋介石调集十几个师由南向北大举进攻,企图消灭红军于黄河以东的甘肃、宁夏边境地区。针对这种情况,10月25日,中革军委提出“今后作战第一步重点,应集注意力于击破南敌,停止追击之敌”,“第二步重点集注意力于向北”。在具体部署中,规定红四方面军的两个军先行渡河,其余的集中阻止南线来犯的敌军。这时,张国焘仍对重点击破南线之敌缺乏信心,虽然表示同意中央的部署,但又不断提出异议。[7]
这个阐述,实际上也是接受了李先念那个“愤怒责问”中合理部分之后的修订——红三十军渡河成功之前,的确可以视作得到了中革军委的同意(委婉提示而没有明令禁止),所以可以认为是“根据中革军委指示”(不是命令!!!)。但紧接着的一个分号,却把“随后”发生的事情与“中革军委命令”作出了断然区分。
而且还列出了中革军委相关电示的内容,说明了中革军委当时的真正意图。
也就是说,“奉中革军委命令”既或勉强成立,也仅限于李先念所在的红三十军。
现在轮到笔者这一档晚生后辈来问一问了:
“红四方面军三个军乃至总指挥部西渡黄河,究竟奉的谁的命?”
注释
[1]未查到该两电原文。该两电中关于五军的部署可参见朱德、张国焘当日两个电报的间接引文——《朱德、张国焘关于三个方面军协歼胡敌之行动部署(1936年10月28日19时)》,《巩固和发展陕甘苏区的军事斗争⑴》(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815页,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朱德、张国焘关于在海原以南消灭胡敌先头部队致徐向前、陈昌浩等电(1936年10月28日20时)》,《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51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
[2]《朱德、张国焘关于在海原以南消灭胡敌先头部队致徐向前、陈昌浩等电(1936年10月28日20时)》,《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851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
[3]《第三十七军毛炳文部在川甘等地追堵北上抗日红军诸役战斗详报(1936年8月~10月)》、《第二十五师关麟征部在甘肃张诚堡一带追击北上抗日红军诸役战斗详报(1936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附卷》第748~第749页、第759~第760页,解放军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
[4]《陈昌浩关于西路军失败的报告(1937年9月30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979~第980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
[5]《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与朱德、张国焘会面商量的几个问题致彭德怀电(1936年10月24日10时)》,《巩固和发展陕甘苏区的军事斗争⑴》(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第797页,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
[6]《陈昌浩关于西路军失败的报告(1937年9月30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长征时期》第982页,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8月第1版。
[7]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关于西路军部分的陈述,《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1921~1949)·上册》)第400~第401页,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1月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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