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的生成是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进行内生性演化的生动缩影,是中国特色政治话语体系的重要内容。这一论断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政党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了富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创新和话语转化,在完善概念内涵与外延的过程中提升了对党的领导制度的阐释能力,并在论断的历史演进中展现了话语表达的原则性、时代性和民族性特点。“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的接续演进,深刻反映了党的政治领导与人民民主专政、新型政党制度、新型国家制度、全面从严治党之间的逻辑关系。在新时代要坚定发展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增强党的领导;提升治理水平,优化党的领导。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的生成是党的领导制度在当代中国政治社会中进行内生性演化的生动缩影,深刻反映了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过程,展现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演进的内在逻辑,彰显了新型政党制度、新型国家制度、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内在特质,丰富了中国特色政治话语体系的时代内容。概念、论断、命题、话语等是理论的基础性要素,概念的创新、论断的生成、命题的提出和话语的转换往往是理论创新的重要环节,尤其是崭新论断的生成往往蕴含着一系列的概念创新、话语创新和命题创新。通过梳理重大论断的思想渊源、演进历程、内在逻辑,有助于融合发挥概念史研究、制度史研究、理论史研究的综合优势,通过剖析论断内涵变迁与思想观念演进、社会政治发展的内在关系,全面展现制度的历史形态与当代形态、理论原则与客观形式、环境作用与内在逻辑之间的深刻互动关系。
一、“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的历史考察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有着深刻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这一论断继承和发展了无产阶级领导权思想和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反映了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和新型国家制度中的地位作用。这一论断的生成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和国家学说的中国化与时代化,在思想观念、制度安排、话语表达等层面展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这一论断不仅在概念创新、话语创新和表达创新中形成了时代化的中国表达,而且在社会变迁、政治变革、观念变动和话语变化中形成了关联性的论断集。
(一)“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的历史渊源
坚持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历史必然。夺取和维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权,是实现全人类解放和建构理想社会的政治前提。确立无产阶级领导权是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起点,同时无产阶级领导权也是阐释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与国家学说的逻辑起点。这种领导权既是革命斗争背景下的领导权,也是建设发展背景下的领导权。就直接目标或最近目的而言,《共产党宣言》指出“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一样的: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的必然结果是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而无产阶级政党作为政治代表直接领导国家政权,前提是确保无产阶级政党对革命方向和革命战略的领导。确定无产阶级领导的权威性和绝对性是由其政治属性所决定的,其根本在于“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基于这种政治属性和价值取向,无产阶级政党不仅是领导革命的革命党,而且是领导国家建构、社会建设并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自由全面发展的使命型、责任型、先锋型政党。在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建立社会主义国家之后,这种领导权由领导革命斗争转化为领导社会建设与国家治理。对此,在社会主义国家建构与发展进程中,列宁指出“党是直接执政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是领导者”,对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地位和政治权威进行了政治确认,并通过宪法对其领导地位进行了法律确认。
实现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主要方式。列宁对党的政治领导原则与方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提出了“总的领导”的领导方式。一是从阶级使命和政党使命角度分析了政党主导确立国家新制度,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担负领导革命的使命,而且担负“指导并组织新制度”的使命。二是强调了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前提,认为政党要以阶级为基础,“只有以一定的阶级为依靠的政党才是强有力的”。三是列宁对领导的方式进行了阐述,认为“国家政权的一切政治经济工作都由工人阶级觉悟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列宁尽管对领导的具体方式并未形成统一化的表述,但是综合他关于党政关系的基本思想,可以发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强调党的领导是总的领导,另一方面强调党的领导是对重大工作的领导,尤其重视党对“主要政治任务”和“中心的政治任务”的领导。同时,苏联的政党政治实践和国家建设进程验证了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学说和国家学说演进的中国表达,其根本原则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理阐释具有本质一致性。后来,由于放弃党的领导地位所导致的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造成了严重挫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对这一政治原则进行了检验和确认,这为中国共产党提出“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提供了理论渊源和域外镜鉴。
(二)“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的历史演进
论断的生成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其间形成了一系列的关联话语。围绕着“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的核心概念,形成了“领导核心”“核心力量”“领导力量”等概念集,“政治领导”则作为一种领导方式实现了制度化确认。伴随着概念话语运用的常态化、固定化、稳定化,从思想认识和话语表达层面提供了论断的内涵基础与诠释工具,为阐明和强调党在整个制度体系、治理体系和政治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提供了表达形态。
一是关于“领导核心”的论断和表述。主要呈现为五种表述方式:第一种是从无产阶级领导权层面来讲,强调“实现统一战线的领导核心任务”,指向无产阶级政党在革命统一战线中的领导作用。直接涉及党在所有政治力量中的政治地位时,中国共产党在1943年就明确强调拥护党的“领导核心”和“一元化的领导”。第二种是从党的组织建设层面来讲,就党的支部领导权限问题、党组织内部的领导干部核心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行阐述。类似语境的运用较多,比如强调“在各级党的组织中形成经常健全的、团结一致的、联系群众的领导核心”。第三种是从政权建构运行层面来讲,是就革命政权中的政党地位而言的,林伯渠在1944年3月25日《陕甘宁边区三三制的政体》中强调“党团为领导核心或同级党委直接为领导核心”。在这里涉及党政关系尤其是党的党组(党团)制度的产生与完善,对实现党的政治领导发挥了重要的载体作用,同时党组制度和党管干部制度、党委制度、归口领导制度等逐渐演化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基础性制度。第四种是就党的核心领导人和领导核心地位而言的。第五种是就党在国家和民族事业中的地位而言的,改革开放后逐渐形成了常态化的表述。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在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问题上,强调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进入21世纪后进一步强调“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这一表述逐渐固定化,强调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这五种运用形式,虽然具体语境和内涵不同,但都是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具体体现。
二是关于“核心力量”的论断和表述。相关论述在时间延长线上呈现出了历时性、阶段性特点,伴随着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时代主题的转换,党始终是肩负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核心力量。第一阶段,这一表述最初是基于革命形势提出的,1943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学习《反对统一战线中的机会主义》的指示中提出,“党已成了中国民族解放战争的核心力量”,突出了党在革命战争中的领导地位。第二阶段,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9月15日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开幕词中提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1956年9月15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开幕词中进一步强调,“我们的党已经成了团结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力量”。随着党所处的现实环境的转变和中心任务的转移,相关表述不断发生新的变化。第三阶段,改革开放以后,分别从领导“无产阶级专政”“全国团结”“实现四个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振兴中华大业”“改革开放事业”等角度强调了党的核心力量地位。党的十四大后形成了“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核心力量”的表述。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核心表述的成熟定型,逐渐固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的表述。第四阶段,进入新时代,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核心力量”。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新中国成立,从改革开放新时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关于党作为核心力量的表述接续发生变化,但都是党所肩负使命的具体化表达,体现了党的中心任务的阶段性特征。
三是关于“领导力量”的论断和表述。这一提法的运用也比较广泛,呈现出历时性和共时性相交融的特点。从话语分析的角度来看主要有三种表达方式:第一种指向工人阶级或无产阶级在革命以及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和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1925年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指出,“工业无产阶级人数虽不多,却是中国新的生产力的代表者,是近代中国最进步的阶级,做了革命运动的领导力量”,这种客观判断和对近代中国各阶级的客观分析为中国革命找到了现实力量并建构起稳固的统一战线。第二种指向党领导组织的完备程度或党的领导能力及实力的强弱,比如1928年在《中共中央关于中国政治现状与最近各省工作方针议决案》中强调,应当在“工农革命潮流及党的领导力量最强的地方,而开始革命的进攻”,这里是对党自身领导体系建构程度和党对革命进程掌控能力的一种阐释。第三种指向党在国家和民族事业中的政治地位,这种表述方式在改革开放后运用较为广泛。1989年江泽民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进入新时代,立足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党情社情,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一论断,并为了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改革。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并将党的领导正式写入新修订的宪法之中,对党的最高政治领导地位进行了法理化确认。
“领导核心”“核心力量”“领导力量”虽然在话语表达层面存在差异性,但反映了一致的政治原则,就是党的领导的权威性。而“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强调的是党在国家和社会政治领导中的至上性,由于党的领导具有丰富的内涵与外延,在不同的领域、对不同的工作实行不同的领导方式,比如形成了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主要方式,对人民军队实行“绝对领导”的方式等,但政治领导是其中最为基础性和根本性的领导方式。论断的演进从工具价值层面体现了话语的转换与创新,而更为深层次的是反映了中国政党制度、国家制度的发展改革完善,展现了中国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的独特运行逻辑。
二、“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的内在逻辑
政治论断转换逻辑与社会政治发展逻辑、思想理论演进逻辑辩证统一。“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具体体现,是新型政党制度的原则表达,是新型国家制度的优势展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动力基础。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来审视这一论断,有助于更加深入理解论断生成的时代背景、历史动因、思维逻辑和话语要素。
(一)党的政治领导与人民民主专政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的提出蕴含着复杂的内在逻辑,包含着党在整个政治体系、制度体系、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政治领导是党的全面领导的核心,决定党的领导的性质和方向”,其与人民民主专政之间的内在逻辑,集中体现了党与社会性质之间的关系,最为根本的是反映了无产阶级领导权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党的政治领导的重心转变为建构国家制度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党在全国进行执政后强调党的政治领导地位,从本质上突出了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性质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国家性质反映国家内部各个阶级阶层之间的政治关系和力量对比,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由无产阶级来掌握国家政权。纵观政党产生以来的历史,实行政党政治的国家往往是由特定阶级的政治代表或先锋队性质的组织执掌政权,因此强调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政治领导地位是对治国理政根本性问题的明确回答。中国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后确立了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形成了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体制机制,并在长期改革实践中推动了制度体系的成熟定型,在制度建构、调适、改革与重塑的过程中,党始终是理念的阐释者、制度的设计者、改革的主导者。从本质上来讲,党是领导党、革命党、执政党的统一体,充分体现出使命型、责任型、先锋型政党的特质,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契合性以及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性。
政治领导是实现党的全面领导的基础方式。通过制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确立大政方针、监督政策落实等确保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这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了政治基础。党在阐释这一论断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关联话语和相似论断,构成了以党的政治领导为中心的概念体系、话语体系和论断体系,这些概念、论断和话语构成了党的制度体系和制度优势的阐释体系。其中从政党性质、领导内容、制度优势层面做出的政治论断,对这一论断进行了补充诠释。一是提出了“中国共产党是先锋队”的论断,这不仅继承了列宁关于先锋队的表述,而且以“两个先锋队”的政治定位和时代表达,强调了党在无产阶级和中华民族觉醒、奋起中的核心作用,这是“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提出的依据和基础。作为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无产阶级政治代表,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革命性是确认党的核心领导地位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内在包含着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可能性。二是提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的论断。从领导方式、领导对象层面突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对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的接续阐释,领导地位体现在党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领导上。三是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论断,从社会本质和制度优势的层面阐述党的领导的关键性作用。
(二)党的政治领导与新型国家制度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必然涉及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制度之间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而确立了党在国家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新型国家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国化的制度成果,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国制度形态,是党进行治国理政的制度载体。新型国家制度在制度形态和话语形态层面都经历了一个接续演进的历程,经过局部执政时期的制度探索和全国执政时期的制度建构,逐渐生成了代表中国这种文明型国家特点的国家制度。在话语层面则伴随着制度自信的认知与认同,2019年9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正式提出了“新型国家制度”的概念。党的政治领导与新型国家制度的内在逻辑,集中体现在党政关系方面。在国家政治运行过程中,除执政党之外还存在其他政治力量,党的政治领导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到党政关系、党际关系等层面。而这一论断使用“最高”来修饰限定,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作为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特殊政治地位。而新型国家制度的建构、改革与完善都是在党领导下完成的,不仅体现出党领导人民建构和治理国家的特点,而且呈现出党以“自我革命”精神引导社会革命的特点。
党的政治领导是新型国家制度的关键基础。新型国家制度的成熟定型,确立并确认了不同政治力量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从根本上讲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党在新型国家制度中的政治定位直接影响着党政关系的形态、运行及演变,同时党在新型国家制度中形成了不同形式的政治关系。一般意义上的党政关系是指党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从中国政治实践和政治语境出发,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与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以及政协机关之间的关系,中国的党政关系在内涵与外延层面都具有鲜明的特色。其中,党的领导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间的关系是党政关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影响和决定着党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之间的关系,因此,根本领导制度与根本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是党政关系中的决定性关系。但中国建构出了一种科学化的党政关系形态,党在坚持国家领导权的同时推动人大等机关“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了党的政治领导和国家政权机关的协调运行。
(三)党的政治领导与新型政党制度
分析党的政治领导不仅涉及党与政权、政府之间的关系,而且涉及执政党与其他政党、政治团体之间的关系,在中国则包括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等之间的关系。质言之,党的政治领导与新型政党制度的内在逻辑,集中体现在党际关系方面。政党制度层面的党际关系具有特定的内涵。一般意义上的党际关系主要涉及两个层面:一是指国家间的政党关系,是从政党外交层面进行的界定,主要包括不同国家执政党之间、执政党与在野党、参政党之间的关系等。二是指国家内的政党关系,对不同党派政治地位的制度化定位和确认形成了不同的政党制度。这里的党际关系是就后者而言的,中国共产党在政党体系中居于唯一长期执政党的地位,出于巩固执政基础、整合执政资源、优化执政环境、实现执政目标的诉求,形成了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利益共同性、制度包容性和目标一致性、运行规范性和治理有效性的新型政党制度。
新型政党制度中蕴含的党际关系极具中国特色,是新型无产阶级政党进行政治力量整合而形成的一种新型制度模式。当代中国政治话语中的新型政党制度,既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政党制度和传统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也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话语范式中的新型政党制度,而是立足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进程区别于旧式政党制度的新型政党制度。因此,不能用“西方中心主义”政党理论对中国的政党制度进行机械化的类型学归类和分析,这种政党制度的突出特色就是坚持一致性原则、秉承包容性价值、凝聚广泛性共识、形成融合性力量。强调党的政治领导的最高地位,在确立执政党与参政党的政治格局基础上,明确了执政主体也为其他政治力量发挥自身政治功能提供了平台与载体,并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政治基础对不同政治力量进行协同整合,构筑起合理和谐的党际关系,在政治资源高度整合的基础上,建构起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命运共同体”,以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美好生活为奋斗指向,共同为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凝聚合力。
(四)党的政治领导与全面从严治党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也必然涉及党与自身之间的关系。这个论断既是党对自身与国家性质、国家政权、其他政党之间关系审视的结果,也是党对自身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长期执政成就进行审视的结果。概言之,这是中国共产党基于自身领导的科学性、政治性、实践性而形成的自我政治定位,明确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始终是革命党”,这种定位从延伸意义上来讲,就是将党定位为全面领导党、长期执政党和自我革命党。科学的政党认知和政党定位,是中国共产党成功探索并开拓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基础,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创造“中国奇迹”和形成“中国之治”的基本前提。党基于不同阶段的发展实际和中心任务,始终重视自身政治领导的权威性,在国家和社会中一以贯之地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是党进行自我治理的制度依托。进行明确的自我定位,不仅体现了党始终保持着理性的政治认知和高度的责任担当,而且体现了党保持着鲜明的政党自觉和政党自信。立足党的百年发展史和长期执政史,始终保持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政治定位,就要始终以“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发展史也是党的自身建设史,尤其是进入新时代,我们在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同时,正式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概念,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坚持新时代组织路线、落实责任制度等提出了要求,强调通过制度建构“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是这一政治论断的逻辑延伸,也是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更是不断增强政党自信的制度资源。
三、“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的现实指向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论断的演进逻辑,体现了党的领导制度的政治属性、改革目标和基本路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关键地位,决定了要始终处理好价值原则、自我革命与发展取向之间的关系,实现政治性、革命性、现代性的协调统一。
(一)坚定发展方向,坚持党的领导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坚持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方向就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领导核心,是中华民族的命运所系”。党的领导制度的生成、完善与改革、发展伴随着党自身发展的始终。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强调“党政合一”;无论是改革开放新时期进行“党政分开”的改革探索,还是进入新时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其根本原则始终没有放弃,就是始终坚持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党的领导政治功能发挥作用的环境已然发生变化并正在发生新的变化,从革命、改造、建设、改革、复兴的核心主题转换中,对党的领导能力与水平、执政能力与水平提出了阶段性的要求和变革性的诉求,党的领导要适应这种环境变迁必须因时制宜进行自我调适、改革乃至重塑。为此,一要充分认识党的领导的必然性,既要从一般性角度认识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在人类解放中的先锋作用,也要从特殊性角度认识中国共产党在特定时空中的核心作用,党的领导不仅是历史选择和人民抉择的结果,而且以现代化逻辑和民族性逻辑展现其现实必然性。二要充分展现党的领导的优越性,党的领导制度优势是中国制度的最大优势,党始终将这种优势与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优势、坚持自我革命的优势、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优势相结合,形成了中国制度的集成性优势,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性所在。三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性,基于必要性的价值必然要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基本政治原则贯彻于政党治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完善制度体系,增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增强党的领导的政治前提,增强党的领导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有力保障。党的领导制度是根本领导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完善制度体系的全局和高度,提升坚持党的领导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效能性。“中国之治”开创了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理解“中国之治”和“中国奇迹”要从“中国之制”入手,包括党的领导制度在内的中国制度是形成“中国力量”、展现“中国效率”、呈现“中国之治”、贡献“中国方案”的基础。要善于从制度优势和制度效能的维度,从中外对比、古今对比和新旧对比的视角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
一要始终秉承自我革命精神,将党的政治建设融入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之中,始终保持党的政治属性,确保不褪色、不变质。要始终保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自觉意识和主体能力,切实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二要提升党的领导自觉意识,增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承担起执政兴国的政治责任”。通过坚持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增强全体党员和各级组织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从党作为领导党、革命党、执政党多重属性的结合中审视和理解党所肩负的历史责任和民族使命,不断提升增强党的领导能力与水平、执政能力与水平的自觉意识。三要坚持发挥政治自信力量,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要立足现实成就、历史经验不断增强政党自信、国家自信和民族自信。
(三)提升治理水平,优化党的领导
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发展完善的战略目标。治理在中国特色政治话语体系中具有特定的内涵,并不是简单输入域外概念和话语的结果,经过新中国成立后七十多年全国执政的丰富实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特质的治理体系、治理理论和治理话语。同时,中国共产党重视以战略规划和目标设定的形式推进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的成熟化与定型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线和时间表,为优化党的领导和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提供了路线遵循。
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要接续改革与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实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并推动制度体系中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协调配合,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二要不断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将增强党的各级组织的政治功能、彰显国家机关的政治属性、发挥群团组织的政治作用、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政治导向、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本领结合起来,形成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和全面领导的合力状态。三要科学构建党的领导制度的阐释体系,既要重视制度本身的建设,也要重视制度建设理论的发展,通过完善领导制度的概念体系、话语体系、论断体系和理论体系,讲好党的领导的“制度故事”,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维护党的领导制度的自为性,将“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贯彻到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过程。
(作者:杨彬彬,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党政研究》2022年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