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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坚持科学无神论

字号+作者: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2011-08-26 10:25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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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坚持科学无神论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思想多元多变的条件下,宣传科学无神论、批评有神论是否正当、合理?这是开展科学无神论研究需要回答的一个前提性问题。引起一些学者忧虑的学术理论研究中“有神论有人讲、无神论无人讲”的现象,同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种种疑虑不无关系。对此可以从不同方面去研究和回答,本文仅就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坚持科学无神论的关系谈一些看法。

  一、坚持科学无神论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题中之义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党和人民团结一致、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思想保证。”[1]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我国的指导地位,而坚持科学无神论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题中之义。我认为,这就是我们坚持科学无神论、开展科学无神论研究和宣传的根本依据。

  第一,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必须坚持科学无神论。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2],把它列于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探索和回答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之首。对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人们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同理解,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体系的哲学理论基础,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或称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这种表述不是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列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个部分,而是突出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重要地位。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称)。尽管在学界有些人持不同的观点,但在我们党历来的文献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是同义语。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再次强调,“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3]

  坚持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把世界看作是多样性统一的物质世界,而“物质是某种既有的东西,是某种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的东西”[4],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实在。马克思主义坚持从物质世界本身去说明世界,不附加任何外来的成分。这一根本立场已经排除了任何世外造物主存在的可能性,是同一切有神论的观点不相容的。不仅如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唯物主义根本观点的阐述,对唯心主义的批评,历来就是直接同坚持无神论、批评有神论联系在一起的。

  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这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著作中,恩格斯提出了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成为我们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科学标准和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的有力思想武器。恩格斯这一思想的经典表述是:

  “思维对存在的地位问题,这个在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中也起过巨大作用的问题: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还是自然界?——这个问题以尖锐的形式针对着教会提了出来:世界是神创造的呢,还是从来就有的?

  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承认某种创世说的人(而创世说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往往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繁杂和荒唐得多),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

  除此之外,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个用语本来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它们在这里也不是在别的意义上使用的。”[5]

  这一段关于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的经典论述,包含着坚持无神论、反对有神论的思想。其一,恩格斯指出,哲学基本问题在近代被明确地提出来,从一开始就是以质疑有神论的“尖锐的形式”提出来的,是“针对着教会”、针对着“世界是神创造的”观点提出的。其二,他指出,“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人,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都是“承认某种创世说的人”,这就指出了唯心主义同有神论之间的本质联系(当然,“归根到底”这一限定语,意味着唯心主义者并非都是直接主张创世说的人)。在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体系中,恩格斯这一段论述具有极为重要的基础性的地位,而这就表明,坚持无神论、反对有神论,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决定的,是辩证唯物主义与生俱来的一种科学精神。正因为如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著作中,我们随处都可以看到,对辩证唯物主义根本观点的阐述,直接同对无神论的申明和对有神论的批判联系在一起。

  例如,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在运用自然科学发展的历史材料阐述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同时,用辛辣的笔调批评了上帝主宰自然的观点:“上帝在信仰上帝的自然研究家当中受到的待遇,比在任何地方都要糟糕。”“在科学的推进下,一支又一支部队放下武器,一座又一座堡垒投降,直到最后,自然界无边无沿的领域全都被科学征服,不再给造物主留下一点立足之地。”[6]

  又如,列宁在他的名著《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在阐述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时,也揭露了哲学唯心主义同有神论的内在关联,把它们放在一起给予深入的分析、批判。他说:“凡是说物理自然界本身是派生的东西的哲学,就是最纯粹的僧侣主义哲学。”“如果自然界是派生的,那么不用说,它只是由某种比自然界更巨大、更丰富、更广阔、更有力的东西派生出来的,只是由某种存在着的东西派生出来的,因为要‘派生’自然界,就必须有一个不依赖于自然界而存在的东西。用俄国话说,这种东西叫做神。”[7]列宁指出:“唯心主义哲学的‘科学的僧侣主义’,不过是通向公开的僧侣主义的前阶”,而“唯物主义认识论是‘反对宗教信仰的万能武器’”。[8]

  再如,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分析唯心主义的根源时,也把它同僧侣主义联系起来。他指出:“唯心主义就是僧侣主义。”“哲学唯心主义是经过人的无限复杂的(辩证的)认识的一个成分而通向僧侣主义的道路。”“僧侣主义(=哲学唯心主义)”。[9]

  经典作家的这些思想,从一定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辩证唯物主义根本观点的论证,都可以当作对科学无神论的阐述去解读。

  第二,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必须坚持科学无神论、反对有神论。

  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不仅包括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还包括其他多方面的科学理论,它们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整体。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其中的组成部分之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根本观点,它阐明了宗教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等根本问题。如果说马克思主义观的基本问题是“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那么,对“什么是宗教、怎样对待宗教”的回答,就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内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新世界观形成的过程中,就对宗教问题给予特别的关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同整个马克思主义一起诞生、一起发展起来的。在“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10]《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在标志着马克思主义诞生的第一部成熟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都有大量关于宗教的论述。在系统论述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著作《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都对宗教问题作了专门的阐述。坚持马克思主义,包括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又必须把它放到马克思主义的整体之中,当作其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同其他各个部分联系起来去理解和运用。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无神论的宗教观。坚持无神论、反对有神论不等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全部内容,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仅仅归结为无神论;但是,科学无神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核心。没有科学无神论,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首先,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必须坚持科学无神论。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11]这是对宗教本质的深刻揭示。那种集中体现宗教本质特征的在幻想中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超人间的力量”是什么呢?就是神。在多神教中,是许多神;在一神教中,是“一个万能的神”[12]。宗教的世界,就是神的世界,就是神及其栖身之所构成的世界。因此,认识宗教的本质,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揭示神的观念的本质。

  其次,正确认识宗教的发展规律,必须坚持科学无神论。

  宗教同其他事物一样,是作为发展过程而存在的。本质和规律是关于事物的同等层次的概念。对宗教发展规律的认识,同关于宗教本质的认识一样,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主要内容。而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对宗教的起源、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和规律的论述,其核心内容,就是揭示神的观念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和规律。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分析了支配着人们的“异己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头脑中以幻想的形式反映为神的历史过程。简略地说,这也就是宗教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在历史的初期,首先是自然力量被“人格化”,产生了原始的宗教和神话;随着社会的发展,“最初仅仅反映自然界的神秘力量的幻想的形象,现在又获得了社会的属性,成为历史力量的代表者”;在更进一步的发展阶段上,“许多神的全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都转移到一个万能的神身上”,“这样就产生了一神教”。[13]恩格斯还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宗教之所以继续存在,是因为“现在还是这样:谋事在人,成事在神(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异己支配力量)”。而将来当社会占有了全部生产资料的时候,也就是“当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时候,现在还在宗教中反映出来的最后的异己力量才会消失,因而宗教反映本身也就随着消失”。[14]这就告诉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从产生到消亡的发展规律的观点,一刻也不能离开对神的观念的历史分析,不能离开科学无神论。

  其三,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正确对待宗教,必须坚持科学无神论。

  阐明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我们党和国家制定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引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理论基础。宗教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对待宗教,仅靠对宗教本身的认识是不够的,还必须正确认识宗教同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互交织的复杂关系。在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如何对待宗教的问题必须放到党的事业的全局中去考察,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马克思主义从来反对“向宗教宣战”,反对“把宗教上的分野提到首位”[15],也反对把对待宗教的态度归结为无神论的宣传。我们党制定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宗教工作基本方针。[16]这种对待宗教的科学态度和方针政策,是建立在对宗教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之上的,而不是仅仅着眼于局部的或暂时的需要的权宜之计。如列宁所指出的:“如果认为马克思主义对待宗教似乎是‘温和’的态度是出于所谓‘策略上的’考虑,是为了‘不要把人吓跑’等等,那就大错特错了。”[17]以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为哲学世界观基础、以科学无神论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的宗教本质观、宗教发展观,是我们正确理解和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所不可缺少的思想基础。列宁在坚决反对“向宗教宣战”的同时,又强调马克思主义“完全继承了”“绝对无神论的、坚决反对一切宗教的唯物主义的历史传统”[18],强调“我们应当同宗教作斗争。这是整个唯物主义的起码原则,因而也是马克思主义的起码原则”。[19]这就启示我们,离开科学无神论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不能真正理解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就会在工作中陷入盲目性,发生这样那样的偏离。

  二、批评有论神是坚持科学无神论的题中之义

  有些人不反对坚持无神论,但是不赞成批评有神论。他们担心批评有神论就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会影响社会和谐,希望把无神论的研究限制在不批评有神论的范围之内。这是“无神论无人讲”的一个重要原因。

  虽然从原则上说,任何肯定都是否定,赞成一种观点,同时就意味着反对同它相对立的观点,破和立是同一个过程中不可分的两个方面;但在具体问题上,一般地说来,立并非直接就是破。在一定的范围内,人们也可以只正面论述一种观点而不去批评相反的观点。比如,依据社会实践和科学发展的成果论证唯物主义而不直接批评唯心主义,在一定的范围内是可行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对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做出限定,只研究和宣传科学无神论而不去批评有神论呢?

  我认为,科学无神论研究对象和基本结论的特殊性决定了坚持科学无神论就不能不反对有神论,研究和宣传科学无神论就不能不剖析和批评有神论。如果要求把坚持无神论限定在正面研究和宣传的范围内而不得批评有神论,那无异于取消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和宣传。

  科学无神论在研究对象和基本结论方面区别于其他学科的特殊性是什么呢?其特殊性就直接体现在这个“无”字上。除它之外,似乎很难找到还有哪一个学科是以“无……”命名的。任何一门科学都有自己确定的研究对象,如毛泽东所指出的:“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一门科学的对象。”[20]对象的客观性、确定性既是一门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根据,也是该学科能够成为科学而在人类科学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的基本条件。各门社会科学之所以有资格同自然科学一样作为科学存在并获得同样的重视,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它们都有自己特定的客观对象;一种学说,如果没有客观的确定的对象,它就没有作为科学存在的权利。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同样是如此。

  那么,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呢?

  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对象不是神。在科学无神论看来,那种被称为“神”的东西,在物质世界中是根本不存在的,是虚幻的。这正是科学无神论最根本的观点。人们不能把某种“无”即不存在的东西当作自己研究的对象。如果科学无神论宣布以神为自己的研究对象,那么它的全部内容就是论证自己的对象的虚幻性,也就是论证自身没有真实的对象因而根本就不是科学。

  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对象,是关于“神”的观念。“有神”或“无神”,都是人们的观念,属于社会意识的领域。自发的朴素的无神观念和自觉的系统化的以无神为根本观点的科学,分属于社会意识的不同层次,后者可以通过对前者的研究、总结来形成自己的概念、范畴和命题,就此而论,科学无神论把无神观念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但是,无神观念又是从何而来的呢?无神观念并没有自己本体论意义上的反映对象,它从一开始就是作为有神观念的对立面出现在社会意识领域的,它是以否定的形式对有神观念的一种反映,始终是以反对有神论为根本指向的。假如不曾出现有神论,就根本不会有什么无神观念。因此,科学无神论除了研究无神观念外,在更深层次或根本的意义上,是以无神观念的对象为对象,即是以有神论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

  关于“神”的观念为什么也可以成为一种客观的研究对象呢?因为主观和客观的区分有不同的层次。这种区分在一定的范围内,即在哲学基本问题的范围之内,就物质是本原的、意识是派生的这种关系而言,物质和意识、客观和主观的区分是绝对的,不能把思想领域的东西混同于它所反映的客观物质。超出这一定的范围,客观和主观的区分具有相对性。一切思想观念在物质和意识的分野中都属于主观的领域,但某种思想观念是否存在、如何存在,作为社会思想领域中的事实,又具有客观性,不依任何研究者的意志为转移,而只能从实际出发,依据社会生活中的实际材料去把握它,如实地反映它。实际上,社会科学中的许多学科,都是以人们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这并不意味着它们的对象不具有客观性。世上从来不曾有一个亦人亦猴、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但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中有一个活灵活现大闹天空的美猴王却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作为神话学的研究对象,它具有客观性。因此,神话不是科学,但研究神话可以成为科学。[21]神是不存在的,但各种各样有关“神”的观念的存在却是千真万确的,正是这些观念构成了科学无神论的客观研究对象,使它具备了成为科学的基本前提,而“无神”则是它经过科学研究得出的根本结论。

  这样看来,科学无神论作为一门科学,必须把有神论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出现了有神论,才产生了反对它的无神论。有神论的产生和发展,是无神论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前提和逻辑前提。无神论同有神论之间这种历史的、也是逻辑的内在联系表明,不研究或不批评(对于科学无神论来说,研究必然表现为批评)有神论的科学无神论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无神论只是表示一种否定”,“无神论作为对宗教的单纯的否定,它始终要涉及宗教,没有宗教,它本身也不存在”。[22]如果不允许对有神论的批评,那就是要求无神论取消自己的研究对象,从而取消科学无神论本身。在多大的范围内限制对有神论的批评,也就是在多大的范围内限制无神论的科学研究,而这是同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公无私、毫无顾忌地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相背离的。

  三、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和宣传

  本文以上的讨论说明,坚持马克思主义,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必须坚持科学无神论,反对有神论。

  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坚持科学无神论之间相互关系的另一个方面是,开展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和宣传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遵循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而不能有所偏离。

  第一,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必须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

  无神论有它自己悠久的历史。无论在中国,在欧洲,都出现过许多无神论者和无神论的思想学说,主张“无神”是他们的共同点,但它们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和具体主张又各有不同。马克思主义是无神论,但无神论不都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无神论,但无神论不都是科学的无神论。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应该以辩证唯物主义特别是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以社会实践和作为实践总结的科学史为依据,从客观实际包括反映有神论思想的历史资料和现实情况出发,把有神论放在它所由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同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联系起来去研究,科学地揭示“神”或有神论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科学无神论的研究不能离开人类文明的发展大道,不能拒绝而应该积极吸收历史上和现实中一切有益的思想成果。列宁曾经指出,共产党人的战斗的唯物主义应该重视吸收和运用18世纪老无神论者的成果,应该同倾向于唯物主义的现代自然科学家结成联盟,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同资产阶级中的进步分子结成联盟。即使是对一些怀有偏见的资产阶级学者,列宁在批判他们的错误观点,斥之为“僧侣主义有学位的奴仆”[23]的同时,也不忽视他们“驳斥了宗教偏见和神话”[24]的著作,要求翻译出版他们的著作。但与此同时,列宁特别强调,应当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做一个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唯物主义的自觉拥护者,也就是说,应当做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25]因为,“任何自然科学,任何唯物主义,如果没有坚实的哲学论据,是无法对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袭和资产阶级世界观的复辟坚持斗争的”。[26]

  第二,深入开展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建设马克思主义宗教学。

  有神论不等于宗教,粗俗的封建迷信活动、反社会的邪教也是有神论,但宗教是最重要最有影响因而最值得研究的有神论。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同宗教研究是不可分的,它们的研究对象之间存在交叉重叠的关系。

  一些唯心主义者和旧唯物主义者也在宗教研究中作了大量的工作,他们的成果可以作为我们科学无神论研究的参考和借鉴,但是他们的宗教观是非科学的。只有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才能指导我们开展科学无神论的研究。费尔巴哈对基督教的研究作出了重要贡献,他的《基督教的本质》“直截了当地使唯物主义重新登上王座”,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青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受到强烈的影响,“一时都成为费尔巴哈派了”。[27]但是,马克思从开始创立自己新世界观的时候起,就开始批评费尔巴哈的宗教观,他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多处指出了费尔巴哈宗教观的缺陷。恩格斯晚年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在“还一笔信誉债”,即“完全承认”“在我们的狂飚时期,费尔巴哈对我们的影响比黑格尔以后任何哲学家都大”[28]的同时,又深入地分析和批评了费尔巴哈在宗教观方面表现出来的历史唯心主义。他指出:“我们一接触到费尔巴哈的宗教哲学和伦理学,他的真正的唯心主义就显露出来了。”[29]他尖锐地批评说:“费尔巴哈想以一种本质上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为基础建立真正的宗教,这就等于把现代化学当作真正的炼金术。如果无神的宗教可以存在,那么没有哲人之石的炼金术也可以存在。”[30]费尔巴哈这样伟大的唯物主义者的宗教观尚且如此,其他非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就更不能当作科学无神论研究的指导性理论来运用了。

  宗教观作为关于宗教的根本观点,不等于对宗教进行具体实证研究的宗教学,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不等于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宗教学。有不同的宗教观,也有建立在不同宗教观基础之上的宗教学。深入开展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必须建设马克思主义的宗教学。党中央从2004年开始实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作为工程的主要任务之一,宗教学的建设也被纳入其中。这一决策本身就体现出一种精神:必须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开展各门社会科学的研究,建设和发展各门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基础上的社会科学(包括宗教学)。恩格斯晚年曾针对一些青年著作家把唯物史观当作“套语”和“标签”的现象,批评他们把唯物史观“当作不研究历史的借口”[31],明确提出了“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的要求,指出:“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32]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研究宗教问题的指南而不是套语,不能被当作不研究具体宗教问题的借口。有关各种宗教问题的科学结论,只能从实际出发经过详细的研究才能产生。建设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必须依靠这样的“详细研究”,而不能用套语去构建体系。科学无神论应该是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的一个基本思想和基本内容,不坚持科学无神论、不剖析和批评有神论的宗教学不可能是马克思主义的宗教学。

  第三,开展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和宣传,必须遵循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

  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中国实际出发,制定了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这些方针和政策,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和宣传,必须认真学习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

  党中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33]坚持科学无神论、反对有神论,同党中央提出的这三个“和谐相处”的要求是否一致,会不会影响社会和谐?这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能不思考和回答的一个问题。

  社会和谐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的。维护和加强这个基础,就能促进社会和谐;削弱和损害这个基础,就会破坏社会和谐。那么,实现宗教与社会之间、各宗教之间、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和谐相处的基础是什么呢?是有神论,或无神论,或某一宗教的某种有神论吗?都不是。如果说和谐相处的基础是某种共同的宗教信仰或不信仰宗教,那就意味着这一方面的社会和谐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因为现实中并不存在这样的基础。同宗教相关的社会和谐的基础恰好不在有无宗教信仰,而在其他方面。社会和谐之所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由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上的中华各族人民根本一致的共同利益决定的。这就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根本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则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内容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所强调的,要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34]实现宗教方面的三个“和谐相处”,其经济、政治和思想的基础同样是如此。我国之所以能够实现宗教方面的和谐,是因为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虽然在思想信仰方面存在差异,但他们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都以中华民族文化为共有精神家园。同宗教信仰方面的差异相比,这是异中之大同。与这种大同相比,宗教信仰方面的不同是大同中之小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不承认矛盾、回避矛盾,而是要正确处理矛盾。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35]任何矛盾的双方之间都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在看到统一时就否认对立,或在看到对立时就否认统一,都是形而上学的思想,唯物辩证法则要求“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36],看到统一时不否认对立,看到对立时又不忘统一。正确处理宗教问题上的矛盾,就要把存在着差异或对立的矛盾双方统一起来,求大同而存小异。胡锦涛同志在提出努力实现宗教方面三个“和谐相处”要求的同时,又说:“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37]这就明确指出了思想信仰方面存在的差异,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精神指出了坚持科学无神论同实现宗教方面“和谐相处”的要求是辩证统一的。

  坚持科学无神论,反对有神论,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必然要求,因而有利于巩固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实现社会和谐。但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都是包含着多方面内容的整体,坚持科学无神论作为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一种体现,也必须放到这个整体之中,同其他各个部分联系起来去把握。如果把它从这个整体中单独抽取出来加以夸大,也会违背、偏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这里谈两点看法:

  其一,不能夸大无神论宣传的意义,不能把它提到不应有的首要地位。

  列宁曾经警告,“无产阶级政党有夸大反宗教斗争意义的危险”,“不要冒险地在政治上对宗教作战”。[38]恩格斯和列宁都认为,“向宗教宣战是一种愚蠢的举动”。[39]如果把无神论的宣传提到首位,就夸大了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在宗教信仰上的差异,把这种差异摆到他们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的共同基础之上,这就会损害社会和谐。列宁指出,宣布“打倒宗教”,“这是一种肤浅的、资产阶级狭隘的文化主义观点”。[40]夸大无神论的宣传工作,就其思想认识根源来说,是夸大了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因而背离了唯物史观。

  其二,无神论的研究和宣传要同尊重他人信仰宗教的自由统一起来。

  宣传无神论、反对有神论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它是“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41]的一种体现,因此,必须把它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另一方面的体现“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统一起来。自由地信仰宗教,是宪法赋予信教群众的权利,这是与不信仰宗教、坚持无神论同等的权利。宣传无神论是行使自己的权利,公民在行使这一权利时不能干涉他人信仰宗教的权利。党中央要求“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42],“互相尊重”意味着各自可以坚持自己的观点而不同意别人的观点,但是又尊重而不干涉别人坚持自己的观点的权利。

  在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复杂的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日趋多样,宗教在部分群众生活中的影响有所增强。同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的渗透不断加剧。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宗教问题固有的复杂性进一步凸显出来。正确处理复杂的宗教问题,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人民的团结,关联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图大业。作好科学无神论的研究和宣传,必须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客观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全面理解和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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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第796页。

  [2] 同上书,第809页。

  [3]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第12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47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4—225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09页。

  [7] 《列宁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2版,第239页。

  [8] 同上书,第356—357页。

  [9] 《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版,第311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3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66—667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66—667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67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68页。

  [15] 《列宁选集》第2卷,第248页。

  [16] 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555页。

  [17] 《列宁选集》第2卷,第250页。

  [18] 《列宁选集》第2卷,第247页。

  [19] 《列宁选集》第2卷,第250页。

  [20]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09页。

  [21] 参见田心铭:《哲学社会科学为什么是科学?》,《高校理论战线》2002年第11期。

  [22] 《恩格斯致爱德华•伯恩斯坦》(1884年7月),《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版,第522页。

  [23] 《列宁选集》第4卷,第649页。

  [24] 《列宁选集》第4卷,第650页。

  [25] 《列宁选集》第4卷,第652页。

  [26] 《列宁选集》第4卷,第651-652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2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2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3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4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1页。

  [3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2页。

  [33] 《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554页。

  [34] 《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8月第1版,第26页。

  [35] 《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8月第1版,第13页。

  [36] 《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版,第83页。

  [37] 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554页。

  [38] 《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257、249页。

  [39] 《列宁选集》第2卷,第248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246—247页。

  [40] 《列宁选集》第2卷,第250—251页。

  [41] 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555页。

  [42]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版,第555页

发布时间:2011-08-26 10: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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