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关系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共经历了42年。这42年中,第一个10年是结盟时期,接着20年为对抗时期,80年代是中苏关系实现正常化的时期。这一进程虽然持续不断,但很缓慢。这也反映了两国积怨之深。直到1989年两国关系终于实现了正常化。在这一过程中,特别应当指出邓小平的重要贡献。他提出的“结束过去,开辟未来”的思想充分反映了他的睿智和高瞻远瞩。
上世纪的50年代,是两国结盟时期中关系最好的10年。人们把它称作中苏“蜜月时期”。但在50年代末期,两国之间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分歧与矛盾已经出现。不过双方都基本上没有把它们公诸于众,而且它们还没有构成当时两国关系的主流。
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至70年代末的大约20年间,两国之间的矛盾与分歧继续发展,关系不断恶化,直到发展为全面对抗。其特点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分歧继续扩大,而且发展到了国家关系上。1960年7月,苏联方面突然单方面决定撤走全部在华的1390名专家,撕毁了300多份专家合同,中止了200多个科技合作项目,使中国的经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也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中国人民的自尊心。
进入60年代中期以后,双方的意识形态分歧进一步加深,敌对情绪加重,甚至发生了边界武装冲突。苏联政府在中国边境和蒙古境内驻军由60年代上半期的10个师增加到1979年的54个师,总数达到了100万人以上,部署的导弹占苏联全部导弹的1/3,耗资约2000亿卢布。庞大的军费支出使得趋于停滞的苏联国民经济不堪重负,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中国政府也加强了边境防御,耗费了大量的军力、人力和财力。与此同时,两国之间的经济、政治、文教等各方面的合作几乎全部中断,贸易往来也急剧减少:贸易额在1970年仅为4200万卢布,从1971年开始回升,但在此后的10年间,也只是在1.4亿至3.4亿卢布之间徘徊。20年的对抗使两国和两国人民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另外,两国对抗也严重损害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形象,破坏了社会主义的威信和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信仰。
今天我们研究中苏关系的历史,应该重在总结和吸取历史教训。中苏两党、两国的对抗的教训表明:第一,处理两国关系时不能以意识形态的异同作为标准,而是要以国家的利益,包括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为首要出发点。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共同发展,既要考虑自己的利益,又要尊重对方的利益,不能为了维护和强化本国的利益而损害对方的利益,不能搞霸权,更不能炫耀武力。第二,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把意识形态方面的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上去。第三,在处理意识形态问题时,不应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对方,不能搞“老子天下第一”的大国、大党沙文主义,也不能搞双重标准。对不同的意识形态可以采取相互尊重的方式进行交流、交融,当然也可以交锋,做到求同存异。其实,意识形态在不同的国家里,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是完全一致的,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也是一样。在苏联和中国,即使在50年代的结盟时期,大家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为指导,但由于两国的历史情况、民族特性、文化传统、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和国际地位等等方面的不同,在意识形态方面也是有差异的。另外,尽管当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流是一致的,但在结盟的背后也存在着国家利益的问题。
苏联解体以后,由于两国都总结和吸取了历史教训,中俄建立了一种完全新型的双边关系。这就是睦邻友好,战略协作的平等伙伴关系。2001年7月,两国签署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这个《条约》与1950年的《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的根本不同之处是:它不是建立在意识形态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两国的根本利益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及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的平等的基础之上的。和1950年的《条约》相比,它反映了真正的平等。这标志着两国自建交以来的双边关系进入了成熟和稳定的发展阶段。这也反映了时代的变化和冷战结束以后国际关系中的一种全新的理念。(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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