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主动是主体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在把握本质、遵循规律的前提下,形成的积极能动、坚强有力、自信自强的精神品质与精神状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前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机活力,党心军心民心空前凝聚振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决议》用“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阐释精神主动,深刻凸显了精神主动对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这一战略思想和创新理念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自觉运用,是中国共产党百年精神觉醒的理论表达,是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在实践上和认识上不断深化的重大成果,更是新时代增强中国人民精神主动的行动纲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处于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中,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推进的时代背景下,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入探讨精神主动的科学立场、基本规定与实践进路,对于不断丰富人民的精神世界,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精神主动的科学立场
精神主动是马克思主义的鲜亮底色与精神标识。基于对思维与存在、物质与精神关系的不同立场,人们对人的精神主动问题有着截然不同的把握。唯心主义者从精神第一、意识第一出发,对“理性”等精神力量进行了抽象化、片面化、绝对化的肯定,使人的精神主动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无果之花。马克思主义基于对思维与存在、物质与精神关系的科学把握,批判了唯心主义精神主动学说,对精神主动的生成、价值、主体及演进作出唯物主义的科学揭示。
1.从马克思主义批判抽象精神力量的论述中把握精神主动的生成
在精神主动的来源与生成上,马克思主义对各种唯心主义精神主动学说进行了批判,克服了旧哲学对精神主动的抽象解释,在坚持存在决定思维、物质决定精神的前提下承认人的精神主动,对精神主动的来源与生成进行了辩证唯物论的科学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实践活动是精神主动与客观物质性相统一的活动。人的精神主动不是“造物主”赋予的,也不是个体自我生成的,而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它植根于社会的物质基础与人的实践活动,并为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社会关系所制约。“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无论是个体的精神主动,还是群体的精神主动,都离不开社会存在这一前提。因此,精神主动的生成依据不是存在于人的头脑里,而是存在于社会存在与社会实践中。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主张人的意识、精神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不是消极被动的反映和盲目直观的摹写,而是积极主动的、有意识的反映。这种反映不仅指向客体,更指向主体;不仅是为了适应环境,更是为了改造世界;不仅反映现实事物,也能通过自由想象反映虚构的事物;不仅反映外在现象,更反映本质与规律,始终体现着人的精神主动和理性智慧。总之,马克思主义关于精神主动的重要论述在唯物论的基础上坚持辩证法,从根本上克服了唯心主义的缺陷,第一次真正、彻底、全面、科学地解决了精神主动问题,恢复了人的精神主动的本来面目。
2.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动物相区别的论述中把握精神主动的价值
马克思主义从辩证唯物论出发,将人与动物的区别归结为是否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种规定性。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人的“有意识”通过情感、意志、目的、理性思维等精神形式表现出来,这种“有意识”越强,意味着人的精神越主动,人类活动的指向性、目的性和计划性就越强。可以说,从“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一特征出发,人类活动就与动物的本能活动区别开来,也由于这一特征,人类的精神主动得以充分体现。一方面,人的精神主动体现在对自我的意识上。即意识到人是主体,认识到人类在整个世界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价值,“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另一方面,人的精神主动体现在对客体的意识上。恩格斯指出:“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支配作用,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人与动物相区别,就在于人能够“有意识”地主动认识并科学把握客体的本质、规律以及与客体相关的诸关系,同时把这些规律性认识运用于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
3.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创造历史的论述中把握精神主动的主体
是少数人的精神主动,还是多数人的精神主动,这是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关于人的精神主动认识的根本分歧。唯心主义者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出发,主张历史是由“有本事从上帝那里窃取隐秘思想的人们创造的”,认为理性决定了社会发展,“整个历史发展都归结为历史发展进程在‘当代所有的哲学家和理论家’的‘头脑’中形成的理论抽象”。可以说,一切唯心主义者都只看到英雄豪杰的个人活动,认为他们的个人意志能随心所欲地决定人类历史发展,而看不到他们背后的人民的力量,“不论是哲学上的还是宗教上的,不论是旧的还是新的,都相信灵感、启示、救世主、奇迹创造者”。于是,他们主张应该由“上帝特选的人”“救世主”来启发多数人的“愚钝”头脑,普通人只需要崇拜这些天才就足够了,从而造成了普通大众在精神上毫无主动性可言。
与唯心史观相反,马克思主义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出发,认为人类社会发展史既是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史,也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发展史。正如恩格斯所说,“自从阶级产生以来,从来没有过一个时期社会可以没有劳动阶级。这个阶级的名称、社会地位有过变化,农奴代替了奴隶,后来本身又被自由工人所代替,所谓自由,是摆脱了奴隶地位的自由,但也是除自己的劳动力外一无所有的自由。然而有一点是很清楚的,无论不从事生产的社会上层发生什么变化,没有一个生产者阶级,社会就不能生存。可见,这个阶级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要的”。人民群众积极发挥精神主动,成为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从唯物史观出发,就必然得出人民群众是精神主动主体的结论。单纯依靠少数“上帝特选的人”“救世主”“贵人”和“贤人”的精神主动,并不能真正推动历史发展,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依靠多数人的精神主动,才能推动人类历史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要探索社会变革的真实的原因,“与其说是个别人物,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的动机,不如说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整个的民族,并且在每一民族中间又是使整个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而且也不是短暂的爆发和转瞬即逝的火光,而是持久的、引起重大历史变迁的行动”。因此,就社会发展与人类进步而言,少数人的觉醒与主动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是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变得更加积极主动。列宁也高度重视人民主动精神的培育,他要求工人阶级“要有主动精神,首创精神”,在革命斗争中应“依靠群众的主动精神”,决不能“轻视工人的主动精神”“害怕农民的革命主动精神”。需要指出的是,人民的精神主动推动历史发展总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是受特定社会历史条件制约的。
4.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形态的论述中把握精神主动的演进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基于生产劳动中人与人的关系,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人的依赖”社会、“物的依赖”社会和“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三种社会形态。“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三形态说”是马克思根据生产力发展的历史状况对社会发展形态作出的一种科学分期,也揭示了个人社会关系发展及人的精神主动发展的三个历史阶段。在这三个历史阶段中,人的精神力量呈现不同的发展状态,其精神主动的实现程度也是不同的。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主体性发展处于‘人的依赖关系’阶段,在这一阶段,个人依附于一定的共同体,人被束缚于血缘关系、宗法关系、阶级关系和等级关系之中。”“人的依赖关系”存在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其实质是自然经济的产物。在自然经济占主导的历史条件下,生产力比较落后、社会分工也不发达,人们必然采取人与人直接互相依赖的办法来克服社会生产落后的状况。比如,原始人必须依赖于原始群体,帮工必然依附于师傅,这就造成一些人拥有直接支配另一些人的权力,从而造成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组织的依赖,形成了人与人之间固定的支配与服从关系。在这样的人身依赖关系中,精神主动只能是少数统治阶级的“专利”,“人的依赖”成为窒息人民精神主动的牢笼,使得普通大众丧失了精神主动的现实性,形成了精神上的依附性。
“人对物的依赖关系”实质上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点。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的关系虚幻地表现为异己的物与物的关系。人与人之间虽然摆脱了固定的、直接的人身依附关系,但依旧只能在物的依赖前提下,服从于资本而从事生产。生产的主要目的是交换,“这种普遍交换,他们的相互联系,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独立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在交换价值上,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转化为物的能力”。可以说,随着“人的依赖关系”转变为“人对物的依赖关系”,人处于物化的、异己的力量统治下,成为商品、货币、资本的奴隶,由此,人的精神也发生了异化。一方面,造成了工人阶级的精神异化。在资本的奴役下,工人阶级的精神生活出现了“无知”“粗野”及“道德堕落”。劳动生产了美,却使工人变得畸形;劳动生产了智慧,却给工人带来了愚钝和痴呆。另一方面,造成了资本家的精神异化。正如马克思所说,“经营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独特性;他没有矿物学的感觉”。
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类摆脱了物及其外部关系的束缚,生产力高度发达,产品极其丰富,人成为自身的主人、社会关系的主人、物的主人。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受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一直作为异己的、支配着人们的自然规律而同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因而将听从人们的支配”。与之相应,人的精神主动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了自由、全面的发展。一方面,人的精神主动是自由的。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每个人都可以相对自由地按照个人意志与社会需要来完善自我、发展自我。另一方面,人的精神主动是全面的。在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的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人的个性、能力与知识在共产主义社会得以协调发展,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在共产主义社会得以共同提高,从而确保了人的精神主动得到充分展示、能力本领得到充分提升、人生理想得到充分实现。
二、精神主动的基本规定
基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立场,精神主动的基本规定包含着否定之否定的辩证逻辑,人的精神主动是在必然与自由、自发与自觉、为我与为他、精神与实践、落后与先进等的矛盾运动中凸显出来的精神自由、精神自觉、精神需要、精神自为与精神自信,涉及精神主动的目标指引、现实体现、内在动力、实践展开、精神标识等,这构成了人的精神主动的基本内容与实践要求。
1.精神自由是人的精神主动的目标指引
实现人的自由与解放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目标,也是正确把握精神主动的“钥匙”与“密码”。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实现人的自由与解放的论述指引了人类从精神被动向精神主动飞跃的方向目标,这就是把人从物质和精神双重束缚的必然王国中解放出来,摆脱精神被动的异化状态,实现包括精神解放在内的人的彻底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把自由视为人的本质特性,“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在马克思看来,自由是人作为主体的基本规定,同时也是人的精神主动的目标指引。作为人所固有的东西,自由是指人能够在多种可能性中按照自己的意志展开活动。人的精神存在着自由,可以自由地“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能否克服“人”的或“物”的束缚,自由地根据个体对社会关系的认识来选择实践方式,是主体自由与否及自由程度高低的重要体现,也是人的精神主动所追求的重要目标。
人类精神自由以社会条件为基础,遵循客观规律的制约,这些必然性因素既是人类精神自由的基础,同时又约束着人类的精神自由。马克思指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马克思对人的本质作出了能动性和受动性的双重规定。其一,人类精神自由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马克思指出:“‘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制约着一个人会成为什么样的人,也影响着人能否实现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实现精神自由。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在社会主义社会之前的社会形态中,其社会历史条件本质上都是一种限制人民精神自由、对人民施以物质和精神双重压迫的异化力量。只有摆脱了“人的依赖”和“物的依赖”,建立“自由人联合体”,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人类的精神自由。其二,人类精神自由受客观规律的制约。恩格斯指出:“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真正的精神自由不是幻想摆脱自然和人类社会客观规律的制约,而是认识客观规律、把握客观规律、遵循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进而实现对客体及自身的超越,否则人的精神就处于不自由的盲目状态。
2.精神自觉是人的精神主动的现实体现
“自发”与“自觉”是反映精神力量主动程度的重要范畴,人类精神力量的成长是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提升过程。同动物相比,人类活动都是自觉的实践活动,这主要是因为人的精神力量具有自觉性。但就人类精神的自觉程度而言,仍然存在自发与自觉之分。人类精神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自觉的,而是始于不自觉即自发状态。具体来讲,人类活动受意识支配,主体的欲望、情绪、情感、体验等精神因素对其有着重要影响。但是,“如果人的意识停留在感性阶段,人的活动受感性意识的支配,那同样也表现着人的自发性”。可以说,人类精神力量在感性阶段表现为一种自发的精神状态。所谓精神力量的自发状态,是指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尚不能把握客体的本质与规律,没有明确的自我意识,只能自发地为必然性所驱使与支配。对于精神主动而言,自发性是人精神力量的最初形态,是精神自觉性的萌芽状态,但并不是对精神自觉的绝对否定,因为精神自发能够上升为精神自觉。同时,精神自发与精神自觉又有着本质的区别,真正的精神主动不是以精神自发而是以精神自觉为标准的,人为抬高、推崇精神的自发状态,在认识上是一种停滞甚至倒退,在实践中则是有害的放任自流。因此,作为精神主动的萌芽状态,精神自发又必须上升到精神自觉。
作为精神主动本质性内涵的精神自觉,是对精神自发的辩证否定。精神自觉是指在实践活动中人的精神能够自觉地把握客体的本质、必然与规律,思考主体自身的意义与价值,具有较为明确的预见性、目的性、计划性与创造性。第一,人的精神自觉表现为精神主动的预见性。恩格斯指出:“外部世界对人的影响表现在人的头脑中,反映在人的头脑中,成为感觉、思想、动机、意志,总之,成为‘理想的意图’,并且以这种形态变成‘理想的力量’。”人的精神不仅能反映事物外部现象,而且能够通过抽象思维把握事物的本质规律及发展趋势。第二,人的精神自觉表现为精神主动的目的性。在马克思看来,不是“物”,而是“人的发展”构成了人类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第三,人的精神自觉表现为精神主动的计划性。人类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就需要在精神力量的作用下确定行动路线、选择落实方案、优化实施方法。第四,人的精神自觉还表现为精神主动的创造性。人不仅是自觉的精神主体,更是具有创造能力的精神主体。精神自觉的创造性突出表现为人不满足于简单复制前人的实践,力图以奋发进取、不甘现状的精神自觉,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能力与新方法,并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改造自身。
3.精神需要是人的精神主动的内在动力
马克思主义立足于现实的人,以劳动实践为逻辑起点,认为人的需要是在人类劳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是与动物的本能性需要相区别的需要。人类劳动实践和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人的需要的丰富性、广泛性和发展性。马克思在科学分析人的本质与人的需要内在关系的基础上,将人类极其丰富繁杂的需要归结为自然需要、社会需要与精神需要。马克思提出,工人除了要满足吃、喝、住等自然需要外,还“必须有时间满足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人通过劳动实践获得自然需要、社会需要与精神需要的满足,又在劳动实践中产生新的需要,人的自然需要、社会需要与精神需要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内在动力,是人类经济社会得以发展的内在动力,“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不仅人的自然需要、社会需要,而且人的精神需要同样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推进社会历史发展的内在动力。在人的需要体系中,精神需要是人们对精神生活的向往与追求,是人类特有的、不可缺少的需要内容,也是人精神主动的精神动力与动因。人的精神需要是个体意义性与社会意义性的统一,人的个体性决定了精神需要具有个体意义性,人的社会性决定了精神需要具有社会意义性。马克思指出,“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各个人的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这一重要论述从现实的人出发,为我们认识精神需要的个体意义性提供了基本立场和分析思路。承认精神需要的个体意义性并不必然导致个人主义。但是,一旦一个人的精神力量长期处于被动的异化状态下,就很有可能难以正确把握和科学处理“从自己出发的”精神需要,从而陷入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小圈子”,甚至导致精神需要上的个人主义。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人在实践活动中结成各种社会关系,使得人的精神需要具有了社会意义性。这种社会意义性决定了人的精神需要总是与他人、集体、社会、国家、民族的利益相联系,而不是对孤立的个人意志的精神表达。主动、自觉、积极的精神力量能从人类精神需要的社会意义性这一立场来科学把握“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能正确处理个体与他人、个体与集体、个体与社会、个体与国家、个体与民族之间的利益关系,“使人们的私人利益符合于人类的利益”。可以说,从实践意义上看,精神需要的社会意义性要求人们具有通过自身努力推动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责任担当、献身精神与能力素养,能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更为主动地维护并扩大他人、集体、社会、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从而使自己的精神需要更富有社会意义,更加积极主动。
4.精神自为是人的精神主动的实践展开
人的精神不仅体现为精神力量,更体现为一种改变世界的物质力量。人的精神是否主动,以及具有多大程度的主动性,必须在自为的实践中加以体现和实现。如果精神主动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无法在具体实践中予以确认,无法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那么它就不是真正的精神主动。精神自为代表着人的“物质力量”,代表着精神主动的实践展开。在马克思看来,“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就是说,是自为地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他必须既在自己的存在中也在自己的知识中确证并表现自身”。劳动就是人类认识外部世界、改造外部世界的实践活动,人在劳动实践中体现了自身的意志和精神力量,也真正证实了自己是类存在物,确认了自己精神力量的主动性。
人类实践是一个知情意行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的统一过程,精神自为离不开认知、情感、意志等精神力量的支持。第一,认知是实现精神自为的理性先导。“人对一定问题的判断越是自由,这个判断的内容所具有的必然性就越大;而犹豫不决是以不知为基础的,它看来好像是在许多不同的和相互矛盾的可能的决定中任意进行选择,但恰好由此证明它的不自由,证明它被正好应该由它支配的对象所支配。”对于精神自为来说,首要的是牢牢把握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等关系中所包含的客观必然性,形成对权利、义务、良心、幸福、荣辱和利益的正确认知,从而为精神自为打下认知基础。第二,情感是实现精神自为的枢纽。不深入剖析人的情感体验,就无法准确理解精神自为的行为表现;没有情感的认可,社会规范就不会被主体所认同,更谈不上自为践行。第三,意志是实现精神自为的关键。在实践活动过程中,意志表现为主体克服困难、控制行为、实现理想的一贯性、自制性、坚韧性与果断性。一般而言,人们面临价值冲突时,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实施符合社会规范要求的行为,往往与个人的意志是否坚定密切相关。意志坚定的人更有抗拒诱惑、抵御压力的能力,而意志薄弱者在面临价值冲突时,往往不能克制自己的欲望、克服外界的压力,导致作出趋利避害而不符合社会要求的行为选择。
5.精神自信是人的精神主动的精神标识
精神自信是人在实践活动中以增强主体意识、提高选择能力、培养良好行为作为主旨,依据一定标准对自身精神力量的意义与价值作出的一种理性判断和自我肯定,表征着人类精神力量的纵深跃进与境界提升,彰显了一种从容向上、朝气蓬勃的主动精神状态。首先,从根本上讲,人的精神自信体现为对精神力量的肯定。主动的精神力量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生命力、创造力与凝聚力的集中体现,是推动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其次,精神自信体现为对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自尊、自信。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历史进程和精神积淀中孕育而成的精神样态,精神自信要求个体对本民族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规范与精神气质等能够自觉做到自尊、自信。时代精神是一个时代在实现历史使命进程中体现出来的精神风貌。它反映社会的进步方向、引领时代的前行潮流,是社会的主旋律与时代的最强音,是人的精神自信的时代源泉。最后,精神自信体现为一种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使命意识。马克思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这里的“规定”“使命”与“任务”就充分体现了精神力量的使命意识,一个人能否科学把握并自觉承担起对他人、社会、国家、民族乃至人类发展的使命,是其精神主动不主动、自信不自信的重要体现。
精神自信与精神自强、精神自律有着密切关系。一方面,精神自信以精神自强为基础。精神自信不仅在于从容自信地把握客体的本质及规律,更在于能正视主体自身的弱点与不足,并努力去克服它。因此,《礼记·学记》云“知困,然后能自强也”。为了能在观念与现实中自信地把握客体的本质与规律,主体就迫切地需要放弃对“物”和“人”的依赖,转而追求自我精神力量的充盈和精神能力的提升,因而表现为精神自强。精神自强既体现为主体在精神领域对美好生活与自我丰富的精神追求,又体现为主体在实践领域对其精神能力的自觉淬炼,其目的不仅是改造客观世界,更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实现对自身主观世界的改造与完善,造就更加自信自强的精神力量。另一方面,精神自信以精神自律为保障。精神自律是指人类个体在他律的基础上克服社会条件约束,按照自己颁布的内在律令进行活动。人的精神自律体现为对他律的内心认同,并在深刻反思的基础上,由内心形成且不断涌动出来的真挚敬仰;体现为对他律的自我立法,并在敬畏服膺的基础上,给自己制定具体的行为准则和处事原则;体现为对他律的现实超越,并在克服具体他律要求僵化、内容滞后等局限性的基础上,自主寻求并努力实现人类行为应有的精神价值。从一定意义上看,精神力量反映着社会规则的他律要求,人的精神力量如果长期处于他律阶段,就有可能形成“驯服”的精神气质,进而造成个体的精神盲从、精神麻木、精神冷漠与精神被动。因此,推进精神被动向精神主动、精神自信的转折,必须实现人的精神力量从他律阶段向自律阶段的演进与发展。
三、精神主动的实践进路
21世纪是一个伟大的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一个伟大的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个伟大的征程,伟大世纪、伟大时代、伟大征程必然要求有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作为支撑。增强人的精神主动,必须正确处理好个体精神主动与人民精神主动之间的关系,把增强中国人民的精神主动作为重中之重,从理论和实践的双重维度解决中国人民精神主动的人民之问、实践之问与时代之问。
1.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发展中增强人民精神主动
毛泽东指出:“自从中国人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中国人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从这时起,近代世界历史上那种看不起中国人,看不起中国文化的时代应当完结了。”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提出过各种各样的救国方案,“但这些方案无论是延续历史母版还是套用国外模板,都没有真正解决中国的出路问题,中国人在精神上是困惑、焦虑和被动的”。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人民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精神被动的境地。作为一个科学的理论,马克思主义为中国人民指引着从精神被动向精神主动飞跃的前行方向。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复杂多变的时代条件和民族复兴的时代主题呼唤新理论、新思想的诞生。《决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刻总结并充分运用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从新的实际出发,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什么使得中国人的精神从被动变为主动?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什么使得中国人民的精神世界不断获得主动?是不断发展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从根本上指引着中国人民不断获得精神主动的光明前景与实践路径。
应从历史长河、时代大潮、全球风云中深刻领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演变机理、历史规律,并创造性地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中国人民不断获得精神主动。一方面,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持续激活中国人民精神主动的文化基因。重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在中华民族5000年文明史的绝大多数时间里,中国人民的精神是主动的。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人民开始由精神主动转变为精神被动。在近代中国最危急的时刻,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并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用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力量激活了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创造的伟大文明”,使得中华文明再次迸发出强大的精神力量,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也开始重新焕发生机。新时代所追求的精神主动,不是一种历史传统的简单回归,而是一种更高质量和更高价值,更富有社会意义的精神主动。应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重塑中华文明的自觉自信,进一步夯实中国人民精神主动的深厚文化底蕴。另一方面,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不断凝聚中国人民精神主动的主体力量。马克思主义之前的旧哲学从唯心史观出发,看不到人民的精神力量。马克思主义基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立场,“把伟大的认识工具给了人类,特别是给了工人阶级”。中国人民运用马克思主义这个“伟大的认识工具”,第一次确证了自己是物质和精神财富生产、社会历史变革与发展进步的实践主体,是争取自身精神主动的实践主体,由此扭转了近代以来精神被动的悲惨命运。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应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强大人民群众的精神家园,努力实现每个人精神世界的自强自信、积极主动。
2.在满足人民文化需求的精神生产中增强人民精神主动
精神生产是人民精神主动和精神力量增强的重要前提。马克思指出,“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全面的生产不只是物质生产,“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这就涉及全面生产中的精神生产问题。在马克思看来,一方面,物质生产制约着人类的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与精神生活,决定着精神生产的形成、性质、内容及发展变化。另一方面,精神生产有其独立性,并对物质生产有着能动的反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在物质生活不断得到满足的基础上,对美好精神生活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和迫切,精神生产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因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的战略要求,明确了新时代精神生产的基本遵循,即新时代的精神生产不仅要满足人民的文化需求,更要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实现二者的和谐统一。
在满足人民文化需求中增强人民精神主动。首先,应坚持精神生产的意识形态属性。新时代的精神生产应牢牢把握正确导向,着眼于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质要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规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的价值遵循、价值持守、价值根基与价值指引,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形成一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精神生产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的价值体系、制度体系和实践体系,切实提升精神生产的思想高度、价值内涵与文化价值,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引导新时代精神生产前行的核心价值力量。其次,应推进精神生产的供给侧改革。着眼于增强人民精神主动的需要,促进精神生产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落实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与乡村振兴、文旅产业等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新兴精神生产形态,在满足人民文化需求中增强人民精神主动。最后,应推动优秀精神产品与服务走出去。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世界各民族人民不断打破地域限制,由民族历史向世界历史跃进的历史进程,人类的精神生产同样也要经历这样的历史进程。正如马克思所说:“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我们应有主动走出去的志气、骨气与底气,在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生产出更多既体现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又符合世界进步潮流的优秀文化产品,自信自强地与世界进行文明交流、互鉴对话;构建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世界文明进步提供中国智慧、中国经验与中国方案。
3.在精神主动与历史主动的互存互动中增强人民精神主动
人的精神主动体现在人类实践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其运用到社会发展的历史实践中,就形成了历史主动精神。历史主动精神是指历史主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体现出来的一种善于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主动担当历史使命、时代责任,勇于推动发展、开辟未来的精神状态、精神品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充分发挥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作用,焕发他们的历史主动精神,调动劳动和创造的积极性。”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看,精神主动和历史主动是辩证统一、互存互动的关系。一方面,精神主动的历史实践形成了历史主动精神。正是因为我们拥有“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所以能够将“历史进程中积累的强大能量充分爆发出来,焕发出前所未有的历史主动精神、历史创造精神”。另一方面,历史主动精神在历史实践中的弘扬与践行有利于精神主动的培育。因此,强调历史主动就是强调必须培育和弘扬主动的精神力量,强调精神主动就是强调必须培育和弘扬人民的历史主动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应在历史主动与精神主动的良性互动中增强人民的精神主动,引领人民在历史实践中增强精神力量,推动精神主动。
历史主动精神所呈现的如下精神特质对中国人民的精神主动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是科学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一步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始终掌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历史发展有其规律,但人在其中不是完全消极被动的。面对全球风云变幻,应以史为鉴,科学认识历史规律、善于把握历史规律,自觉把对历史规律的科学认识运用到历史实践中,精准判断大势、顺应历史潮流,掌握历史主动与精神主动,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二是为民精神。历史主动从来就不是个别先知的历史主动,而是全体人民“合力”的历史主动。新时代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珍视和不断培育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精神,充分依靠人民不断创造出更多令人刮目相看的人间奇迹。三是创造精神。新时代应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在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互动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实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四是斗争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不畏艰难险阻、直面风险挑战,顽强拼搏、不懈奋斗,展现出伟大的历史主动精神”。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必须增强伟大斗争精神,加强斗争历练、增强斗争本领、讲究斗争艺术,同前进道路上的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和重大矛盾进行坚决斗争并赢得最终胜利。五是担当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应在伟大历史主动精神的激励下,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和精神主动,心装“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以更加自信自强的精神状态,主动担当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4.在协同推进伟大社会革命和伟大自我革命的壮阔历程中增强人民精神主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从此,中国人民谋求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斗争就有了主心骨,中国人民就从精神上由被动转为主动。”可以说,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精神主动的“主心骨”,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民精神主动的最本质特征与最大优势。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但“每个意志”不一定都能达到自己的愿望,他们的贡献是通过合力形式体现出来的。“每个意志”体现的就是个体精神力量的能动性与主动性,个体的意志和精神力量有着不同的运行方向与侧重点,切实发挥人的精神主动,把“每个意志”汇聚成历史合力,需要一个坚强的“主心骨”。在阶级社会,这个“主心骨”通常由政党来担任。对于无产阶级而言,无产阶级实现包括精神解放在内的整体解放的根本保证就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共产党。党的领导是什么?列宁认为,党的领导就是“引导群众前进”,这就涉及对人民的精神力量进行引领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是中国人民切实发挥自己在历史进程中精神主动作用的“主心骨”。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推进伟大社会革命。我们党发挥领导人民精神主动的“主心骨”作用,必须在伟大社会革命的进程中用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执政宗旨来领导、号召、凝聚、引领中国人民的精神主动。党的自我革命是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强大动力,也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增强精神主动的内在需要与客观要求。因此,必须在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推进伟大自我革命,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决议》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自我革命精神是党永葆青春活力的强大支撑。”自我革命精神彰显了我们党刀刃向内的勇气、胸怀与担当,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强大的精神主动,是中国共产党以身作则,带领中国人民不断实现精神主动的精神密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继续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敢于刀刃向内、敢于触及矛盾,才能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才能引领并完成社会革命,并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实现中国人民的精神主动。
坚持推进自我革命,在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中,自觉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引领时代,用自身的精神示范带领中国人民实现精神主动,必须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中国共产党不仅在领导伟大社会革命的过程中主动地按照社会应当来改造客观世界、推动社会发展,更在刀刃向内的伟大自我革命进程中,主动突破旧的精神羁绊,成为新的更加主动的精神力量的缔造者,这种精神力量的创造集中体现为形成了伟大建党精神。伟大建党精神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境界、道德观念与情操风范,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实践在精神层面的理论表达,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更是增强中国人民精神主动的活水源头。“坚持真理”和“坚守理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认知导向,从认知层面指引着中国人民的精神主动;“践行初心”和“担当使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接续奋斗、攻坚克难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真挚情感,从情感层面指引着中国人民的精神主动;“不怕牺牲”和“英勇斗争”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勇于斗争、敢于胜利的铮铮铁骨,从意志层面指引着中国人民的精神主动;“对党忠诚”和“不负人民”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实践活动中的行动遵循,从实践层面指引着中国人民的精神主动。百年来,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伟大实践中,“形成了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保持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引领、激励下,中国人民获得了强大的精神主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应不断延伸拓展、继承发扬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通过开展“四史”教育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永远把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传承下去,并将这种主动的精神力量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投身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之中。
5.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中增强人民精神主动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相辅相成、互相支撑,构成了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物质基础、制度保证与精神力量,同时三者之间又互相影响、彼此作用,“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是经济建设、制度建设的精神动力与精神底色,“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所代表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互依互存,为新时代增强中国人民精神主动提供了物质基础与制度保障。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中增强人民精神主动,应不断夯实中国人民精神主动的物质基础。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人的解放的前提是经济关系的解放,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能动作用的精神力量归根结底是由社会的经济状况决定的。人类要摆脱“人的依赖”和“物的依赖”,从根本上实现自由全面发展和精神主动,必须依靠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因此,仅从精神生产层面推进人的精神主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回归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一方面,通过推进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理论认识,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夯实与扩大中国人民精神主动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提升民生福祉增强人民的精神力量。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发展中改善民生,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更加充实,不断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让社会的利益格局更加符合历史主体的要求,更加有利于中国人民精神主动的增强。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中增强人民精神主动,应切实完善中国人民精神主动的制度保障。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无论生产力如何发展,都难以保障每一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与精神主动。马克思曾尖锐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为富人生产了奇迹般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了赤贫”,从而导致“艺术天才完全集中在个别人身上,因而广大群众的艺术天才受到压抑”。社会主义制度扬弃了资本的异化弊端,使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成果能够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所共享,社会的精神生产也能够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服务。可以说,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人的精神主动才有了最根本的制度保障。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增强中国人民的精神主动,应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有利于增强人民精神主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与重要制度,将精神主动的要求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领域的顶层设计与制度规划,逐步建立起能够满足中国人民精神主动需要的党内规章体系、法律制度体系和社会制度体系。同时,强化法律法规的规约与保障,把增强中国人民精神主动的实践要求落细落小落实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中国人民精神主动提供更为完善的法治与制度保证。
(作者简介:王维国,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