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2月李立三在《党史报告》中回顾,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发生的“小组织问题”在党史上有“一贯的重大意义”,但时人鲜有注意,“只认为是张国焘反对陈独秀”。时隔8年后,中共中央在张国焘脱党事件后发布的《党内报告大纲》中再次提到,建党初期张国焘“在工作中即进行无原则的小组织活动”。两份报告共同提及的“小组织”问题,指的是中共建立之初发生的一件非同寻常的政治事件,它一度严重威胁到中共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党内团结。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时人对“小组织”多语焉不详,后来的研究者则只将此事件作为张国焘早年野心膨胀的证明而一笔带过,对“小组织”的来龙去脉、人员结构、解决方式及历史影响未加深究,由此造成早期党史上一个悬而未决的疑案。
既往的党史叙事是将小组织看作一个整体。其实,小组织内部成员之间无论在政治诉求或是在实际行动上皆有不同之处,他们之所以呈现出较为一致的组织面相,实则出于强化党的纪律和建设列宁主义政党的共同初衷。而且,以往对小组织的诸多观察主要依据的是当事人的回忆材料,缺乏对档案文献的挖掘利用,在研究时往往陷入描述式铺陈和结论先行的窠臼。鉴于上述情况,笔者在细致梳理国内外档案文献的基础上,专门考察建党初期小组织的形成背景、成员谱系、活动轨迹及消散原因,兼论陈独秀与共产国际代表因应小组织问题的策略变化,进一步探究中共早期组织纪律建设的动力机制与推进成效,寻求李立三所说化解小组织问题“在政治上有伟大意义”的根据所在。
一、“小组织问题”的产生
五四运动后,“小组织”一词作为小规模社会团体的称呼而被频繁提及。比如,李大钊撰文指出:“全国各种职业各种团体,都有小组织。”陈独秀在《实行民治的基础》一文中主张建立地方自治与同业联合两种“小组织”。蔡和森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成立的新民学会、觉悟社等团体统称作“小组织”,视之为后来组成中国共产党的“细胞”。中共创建期间,共产国际代表马林认为中共建立初期成员较少、组织规模较小,还不足以称作“政党”。因此,他时常使用“小组织”(或“小团体”)一词指代中共或其地方组织。马林在1921年7月致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的报告中将中共的地方组织统称为“小组织”;而在1922年7月写给共产国际执委会的报告中,仍将已经成立一年的中共称为“小组织”。显然,在这一时期“小组织”一词通常是作为小规模团体的一种抽象代称。
在1922年7月以后,中共对“小组织”一词的使用概念发生异化,由抽象统称演变为特指名词,专门用来指一些党员私下结合进行宗派活动的小团体。李立三在《党史报告》中说明:“小组织问题是中国党的专门名词,他不与普通小组织意义相同,他是有长远的历史”,即专指中共二大后张国焘领导的一系列活动分子集会。对此,时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的陈独秀斥之为“小组织行动”,此为“小组织名词的起源”。1926年,蔡和森在莫斯科作中共党史报告时也论述了小组织的起源:二大后“党内分了派别的观念”,“两派的见解和行动都有分别”,张国焘领导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与中央组织发生关系”,即“小组织问题”。由此可见,二大后“小组织”一词已经蜕变为党内派系活动的代名词。
其实,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无产阶级政党内部出现小组织的现象并不鲜见。1921年3月俄国共产党(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以前,党内已出现诸多持有“自己的政纲和自己的纪律的小组织”,致使“党的统一发生了危险”。派别化倾向破坏了列宁主义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党的统一和实现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意志的统一”造成了消极影响,进而动摇了“保证无产阶级专政胜利”的基础。对此,列宁在1921年3月召开的俄共(布)十大上作出“加强党的统一”的要求。大会制定的《关于党的统一》决议案中阐明:“任何派别活动都是有害的,都是不能容许的”。列宁总结了派别活动两大特征,即建立“特殊政纲”和“集团纪律”,这为后来中共研判小组织问题及其危害性提供了界定标准。
在中共建立之初,党内组织制度未臻于完善,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亦较为淡薄。时任中央局宣传委员会主任的李达说:“那时谁也不懂什么组织原则”,也“不知道过组织生活的事。”分管组织工作的张国焘说,建党初期许多党员“都不愿守什么纪律,听什么命令”“不喜欢纪律、训练、严密组织、思想行动一致这类的东西”。由于这一时期组织纪律制度暂未规范化执行,各级组织不按时召开会议,党员旷会、迟到、早退和泄密等现象并不鲜见,对违反纪律者亦较少给予惩罚。中共一大闭幕后不久发生了周佛海“将党告诉其丈人”的泄密事件,张国焘提议处罚周佛海,但党内同志多“付之一笑”,书记陈独秀亦未对此事加以追究。陈独秀作为党的主要创建者,具有较高威望,但他本人对组织纪律约束亦不以为然。在1921年9月中央局与共产国际代表举行联席会议期间,陈独秀的“报告很少”,且“汇报了一次,第二次他就不去了”。除了偶尔去中央局驻地“看文件”和收信以外,陈独秀较少参加党的会议,以至于连中央委员都认为他平时“似乎没有什么工作”。对于中共与共产国际的组织关系,陈独秀认为“事事要受支配,令人难堪”,因此他长时间对马林避而不见。
上海是中共的诞生地及中央机关长期驻扎地,党员对当地党组织的重视与熟悉程度较其他地方高。于是,对组织纪律问题的批评逐渐集中到上海。1922年旅法和旅俄的中共党员、青年团员陆续回国,他们批评中央及上海地委表现为“无组织的形式,总不开会”。比如,旅俄归国的刘少奇等“以为上海太消沉,多数主张积极活动”,旅法归国的蔡和森“也同意这一意见”。蔡和森后来指出,当时党的“组织理论和训练的基础都很幼稚”,任上海地方委员会书记的“(陈)望道非常消极”,他反对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怀疑工人加入共产党,反对大罢工,主张党应秘密不应如此公开”。1921年底成立的中共上海地委内部颇为涣散,党员“时来时往,流动性很大”,更有一些党员从不参加会议,因此,地委“开会时人员从未到齐过”,会议程序也“开得很简单”。由于对上海党组织的批评声音升高,越来越多的党员建议强化组织纪律。据工人党员徐梅坤回忆,他在加入上海地委之初提议:党组织应向党员分配具体工作,党员须按期将各自的“活动情况,在会上作简要报告”。徐梅坤的提议在地委会议上得到多数人的响应,其中包括张国焘,但遭到陈望道的明确反对。张国焘的回忆补充了更为丰富的细节:在1922年初上海地委会议上,张国焘报告了中央将筹备召开中共二大、制定政治纲领等事宜,要求所有党员一方面“加深了解政纲内容,一致遵行”,另一方面将在党内开展“思想训练和严紧纪律”。但陈望道持有不同看法,他认为“中共党员只要信仰马克思主义”并根据信仰去开展工作即可,“不必主张一致和思想训练”。此一观点并不孤立,沈雁冰和施存统在会上也“表示或多或少的支持”。两种意见之间的对峙导致该次会议“无结果而散”,陈望道“愤而退席”。蔡和森提供的报告也从侧面印证了徐、张二人的回忆,他提到陈望道等人“对组织根本反对集权”,他们“在主要观点上亦有无政府主义的倾向”。而且,李汉俊反对中共实行“铁的纪律”,而陈望道对此也“赞成一部分”。
上海党员的观点交锋反映出党内对组织纪律建设的不同认识。深受五四新文化运动熏陶的知识分子党员具有浓烈的分权思想和自由浪漫作风,许多人并不认同中共应当按照布尔什维克党的标准强化自身的组织纪律。尤其以陈望道、李汉俊等建党干部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党员不能立即接受“铁的纪律”和集中制原则。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是中共专门领导工人运动的机关,该机构成员“不满意党不开会”,建议党组织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并对工人运动“常常开会讨论”。工人党员也支持此看法,他们认为知识分子党员是以理论研究见长,“偏重于搞宣传教育”,但“忽视开展实际活动”,对党的组织纪律重视不足。
上述争论被报告至中央局,例如徐梅坤称其专门“找陈独秀谈过二、三次”,但未能产生有效回应。因此,当张国焘提出“陈独秀搞的党太松弛,要有纪律严的党”的主张时,自然很容易得到一些党员的支持。于是,在张国焘的奔走联络下,这些主张相同或相近者逐渐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为依托,聚拢成一个集合,开始独立召集会议和商讨政策。1922年6月中旬,张国焘到北京传达《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对时局宣言》,借机“把和他意见一致的人召集起来开了个会”,会议由张国焘主持,参加者有刘仁静、罗章龙、邓中夏等人。北京的党员知悉张国焘独自召集活动分子会议,一时舆论“大哗”,指出“张国焘搞小组织”。随后,张国焘返回上海出席中共二大。会后不久,马林大力建议中共与国民党进行党内合作,中共中央开始研究两党合作问题。在政策尚未制定以前,张国焘却在没有报告陈独秀的情况下单独召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成员和工会领导人举行会议,擅自将国共合作问题引入活动分子集会进行讨论。
其时,担任马林翻译的张太雷因事到达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临时参加了活动分子集会。会上一些人员激烈地“反对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主张”,他们由于不满马林的主张进而迁怒于马林的翻译张太雷,“特别加重反对的语气”。会后,张太雷将“小组开会的情形报告了陈独秀”,并指出“中央尚未决定的政策,即在小组会上讨论,未免有建立另一中心之嫌,也可以说是党内发生了小组织的倾向”,由此向全党揭开了小组织问题。李立三的报告佐证了上述回忆:二大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举行第二次活动分子会议期间,张太雷将会议情况“报告独秀,独秀就说这是小组织行动”。另据施存统说明,张太雷之所以将会议情况报告陈独秀,是施存统鼓励的结果。经张太雷报告后“党内许多同志都知道这事”。可见,张太雷的报告为小组织问题在较大范围内的公开和定性创造了客观条件。
二、“小组织”成员谱系与中央权力结构变更
既往研究认为,小组织问题发生在一大至二大期间。但实际上,二大以前只是小组织酝酿期,其正式形成和公开化是在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产生后。总体来看,小组织的发展脉络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大至二大是酝酿时期,核心议题指向党的组织纪律问题;自二大至西湖会议是问题公开时期,党内围绕国共合作政策为线索,对党的纪律、组织路线乃至党权问题发生争论;从西湖会议到中共三大是小组织消解时期,张国焘落选中央委员后小组织彻底消失。
中共二大产生了五人构成的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担任委员长,其余4名委员分别是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邓中夏。对比一大产生的中央局构成,除了陈独秀、张国焘二人是一届中央局成员外,后三人均系进入中央的新人。马林指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五名成员中“有四名是这个小团体里的”,即四名委员。委员会内部就国共合作问题形成两种不同意见,构成小组织的中央执行委员占据绝对多数,对委员长陈独秀构成“包围”之势。可见,小组织的出现与二大新形成的中央权力格局有着密切关系。对此,青年共产国际代表达林指出,“党在第二次代表大会之后就分裂成了两派”。这“两派”即李立三指出的“小组织”与“非小组织”。蔡和森也说到,小组织问题肇始于中共二大上“(张)国焘被选举为中央委员”,从这时起“中央显然分两派”,而“这两派的见解和行动都有分别”“自然的党内分了派别的观念。”
以往著述对小组织的核心构成一直语焉不详,其中究竟包括哪些人呢?按照马林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报告的说法,小组织核心人员是张国焘、邓中夏、蔡和森及高君宇。刘仁静也提到,张国焘在北京召集活动分子会议时,他和罗章龙、邓中夏等人参加。据包惠僧称,“张国焘搞的小组织”包括罗章龙、邓中夏、高君宇、刘仁静。而且,包惠僧还把从事工运的党员林育南、许白昊也视为“小组织分子”,或者至少“是有小组织的色彩的”。早期党员陈碧兰指出,在1922年京汉铁路工人运动中,张国焘与罗章龙等人建立了私人的关系。根据上述人员提供的说法,再综合张国焘本人的记叙,可以较为清楚地勾勒出1922年7月以后小组织的成员谱系,即包括张国焘、邓中夏、蔡和森、罗章龙、刘仁静、高君宇及许白昊、林育南等人。除了上述重要成员外,还包括其他地方党组织党员。
从组织构成来看,形成小组织的人员基础有两大来源:其一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张国焘称:“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时,中共中央为了秘密开会的方便起见,将在上海的党员分成几个小组,讨论一般政治问题,提出意见,供大会讨论宣言的参考。我所主持的一个小组,都是劳动组合书记的工作人员,人数最多。大会闭幕以后,这个小组仍照常举行会议,以讨论劳工问题为主,但因政治是到会者最感兴趣的问题,自也不免涉及”。不过,关于中共二大的会议分组问题,与会人员李达却有不同回忆:“分组讨论时,我和蔡和森同志、张国焘三人同属于一个小组,我是召集人”,“这次小组开会所作的结论,张国焘同意的,但是等到把小组讨论的结论向大会汇报时,张国焘忽然对我们的结论提出批评”。由于李达不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成员,且其主张多与张国焘有抵牾之处,可见张国焘所属的会议分组人员并非全部都是小组织成员,他自称“所主持的一个小组”与二大的会议分组其实属于交集关系,而非同一集合。因此,该问题应当如蔡和森所说: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开会讨论怎样实行第二次大会决议”时,“只有活动分子全到”。所谓的“活动分子”即小组织成员,他们领导或直接参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工作,在工人运动方面与张国焘有交叉或合作。
其二是在1922年前后陆续归国的旅俄或留欧党员。二大前夕,旅外归国的青年党员逐渐增多,他们根据对共产国际、俄国共产党或西欧国家共产党的近距离观察和接触,对中共的组织现状表达了意见。比如,1922年春“刘少奇等同志从莫斯科回来”后向中央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党要有组织”,二是“党虽然注意劳动运动”,但只有一部分党员从事工运,并未引起全党的重视。旅法归国的蔡和森也对“党的政治生活”和“党的内部生活”提出批评与建议。这些看法与党内已有的意见汇拢,通过会议方式演变为有组织的行动。
中共二大后,张国焘主导的小组织以较为活跃的半独立“派系”面貌出现,引发党内关注。但是,根据列宁和俄共(布)中央提出小组织的判定特征进行对照,可以发现它并不能构成一个真正意义的小组织。
一方面,它没有提出独立的政治纲领。根据列宁主义政党学说,小组织的起源往往“是由于一批党员企图造成与党的路线不同的政纲”。待其活动公开化及其“斗争扩大起来”之后,小组织将会导致党内“一批同志分离出去”,以坚持“新政纲”的人员构成“小组织的中心”。列宁指出,小组织将会造成核心党员的分化流失、破坏党的统一,因为“小组织斗争有着客观的逻辑,它甚至不可避免地要把最优秀的人,如果他们坚持他们所犯的错误立场的话,都要引导到与无原则煽动在实际上没有任何差别的地位上去”。中共二大后,党内形成的小组织集聚了较多的优秀党员干部,他们在国共合作、组织纪律、工人运动等问题上形成不同看法,但并没有因此制定与党的政治路线相违背的独立政治纲领,也没有利用独立的政治纲领去分裂党。
另一方面,它没有建立独立的团体纪律。列宁主义政党学说认为,小组织能够造就“自己的纪律来破坏全党的纪律”,这一团体纪律区别于党既有的纪律规范。因此,布尔什维克党为避免组织涣散和“尽力保持党的统一”,就必须“打破一切想恢复小组织活动及破坏纪律的企图”,全力维护政党自身的纪律。反观中共二大后形成的小组织,它所主张的纪律制度与一大党纲、二大党章的相关规定并无不同,甚至要求在具体实践时要更为严格。小组织召集活动分子会议时,成员能够全部到会,展现了相对严格的纪律性;而一些地方党组织的纪律执行状况比较松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会议讨论气氛热烈,导致议题时常溢出原定范围,由主要讨论工人运动逐步推广到党的政治策略、组织建设、会议制度等问题。比如,书记部成员刘少奇、袁达时等人提出,党内同志讨论政治问题太少,也缺乏研究与讨论政治的平台,间接导致了组织涣散、党员之间有所隔膜的问题,因此建议书记部仿照中共二大的议题和会议模式,定期研讨国内外政治问题。于是,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开始仿照全国代表大会的议题与模式“照常举行会议”并商讨政策。可见,小组织成员在主观上没有破坏党的纪律、建立独立组织对抗中央决策的意图,相反他们要求强化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由上述可见,小组织没有产生区别于中共中央的政治纲领和团体纪律,他们虽然在结果上构成了一个小组织的轮廓,但还称不上一个独立的、能使党发生分化的派系。法国学者克罗戴特·拉法耶指出,组织机构的成员总要试图依靠与环境的传递者的特殊关系加强他们在组织内部权力对比中的地位。同时,传递者也要利用他们与组织接近的关系提高自己的价值,加强他们在所代表的公众或支持者中的作用。那么,如果组织与传递者的结合非常密切,就可以形成组织中的组织。从组织特征而言,张国焘为加强其在组织内部的地位而聚合一些主张相近或相同的党员,形成一种组织中的组织。尽管他们在主观上没有对党“抱两面态度”,但其活动已经“超出党的组织和党的原则”,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是与党的领袖“对立或进行宗派斗争”,若任其继续发展,必然会严重危害党的团结统一。
小组织的干部资源充实且纪律严格,因此,他们在党内的影响力急遽升高。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共创建时期以陈独秀为核心的建党干部群体则逐步边缘化。在1920至1921年上半年,李汉俊、李达、陈望道、杨明斋、包惠僧等人是对建党有突出贡献且表现活跃的党员,前4人更被彭述之称作陈独秀在上海建党的“四位助手”。在筹备建党时期,李汉俊、李达先后代理上海党的书记,党内“要紧的事”则由李汉俊、杨明斋、陈望道等“三四人讨论”决定。但是,一大以后李汉俊、李达、杨明斋等人陆续离开上海中央,不再主持全国性的党务工作,陈望道、包惠僧则分别掌握沪、汉两大地方组织的实务,仍能发挥较大影响力。但由于知识分子气质及自由浪漫行事风格与无产阶级政党“铁的纪律”相抵牾,致使陈望道、包惠僧的工作颇受一些党团成员质疑。
首先是陈望道。在二大中执委选举上,陈望道未能进入中央领导机构,从此“一直消极下去”,脱离党的领导工作。徐梅坤也回忆说:二大的选举失利使陈望道“变得非常消沉”,“甚至连党的会议都不参加”,导致“上海党的组织曾一度陷于半瘫痪状态”。为劝其继续工作,徐梅坤多次“到陈望道家里找他谈”,但后者坚持要求辞去上海地委书记一职。上海地委工作“暂由张太雷负责”。1923年,沈雁冰也受中共的委派劝说陈望道继续留中共工作,但后者坚持表示:“我在党外效劳,也许比党内更方便。”随着陈望道最终离开,陈独秀的四位“建党助手”全部淡出党的领导位置。陈独秀在三大报告中对建党干部的离开表示了遗憾和不满:“党内存在着严重的个人主义倾向”,党员即便遇到困难“也不应当退党”。
其次是包惠僧。陈独秀与包惠僧谊属师生,后者曾作为前者指派的代表参加中共一大,并长期担任武汉地方党组织的负责人。一大期间,包惠僧认为张国焘挟共产国际代表自重,“包办一切,把持一切”,凌驾于其他党员之上,双方关系龃龉。二大前夕,时任武汉区委书记的包惠僧拟以代表身份赴上海开会。他原定于6月上旬到沪,但收到中央来信指示,以“武汉工作重要”而书记不宜离开的缘故,请武汉区委另行委派其他代表出席二大。包惠僧根据来信署名“钟英”而非陈独秀的个人签名“仲甫”或“实庵”判断,该信“非陈独秀亲笔”,而是出自小组织的决定。因此,包惠僧有意抵制选派“小组织分子去出席”大会,并提名新入党的工人党员项英作为赴沪代表。包惠僧称其时常“攻击张国焘小组织”,与之“磨擦很厉害”。而两派斗争导致武汉地方组织内部的长期“冲突”。领导武汉区委的包惠僧与支持小组织的武汉团地委之间势成水火,后者致信上海中央批评包惠僧与“北京的邓、张、罗”对立,阻碍了“武汉工、学两方面”的工作。由于包惠僧在武汉的处境较为被动,陈独秀不得不将其调离原岗位。
建党干部群体的边缘化使得陈独秀在党内日渐孤立。一些党员认为,小组织的活动目标是指向陈独秀的领导地位。比如施存统就说,张国焘在党内搞小组织的目的就是“企图推翻陈独秀的领导地位,以己代之”。包惠僧也说,张国焘是“表面很恭敬顺从”陈独秀,实际上“心里是另外一套”。由于小组织与陈独秀之间“不断发生冲突”,党内产生张国焘竞逐党权的种种议论,最终导致了陈独秀辞职事件的发生。1922年二大后不久,被“小组织包围”的陈独秀致信马林,称其“不想再担任中央委员会的职务”。瞿秋白后来也说明了“独秀辞职”的原因在于“二次会期间,国焘组织小团体”。甚至,李立三还记录了一条颇有意味的传闻:由于“张国焘反对陈独秀”,外界传闻“张国焘组织铁血团要暗杀陈独秀,以致陈独秀宣告辞职。”虽然这条政治流言已被李立三否定,但追究其来源,可能是张国焘反对者的刻意夸张,藉此夸大其竞逐党权的激烈程度,也可能意在分化张、陈关系,并藉此压制小组织的政治见解。
三、“小组织问题”扩大化
以往研究认为,召开西湖会议的主要缘由是讨论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的问题。实际上,会议缘起与主要议题包含了将“小组织问题”付诸党中央讨论的要素,这一点被以往的研究所忽视。1922年8月马林返回上海。他不满意中共二大制定的政治纲领,批评中共的“联合战线”政策属于“空洞不能实行的左倾思想”。马林认为:“孙中山不会赞成联合战线,只会要求中共党员参加进国民党去”,而中共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才是“实现联合战线的可行途径”。因此,马林建议“中共中央不妨再召集一次会议”讨论国共合作问题。此即召开西湖会议的最初倡议。不过,在张国焘看来,马林急于召开一次中央特别会议是因其党内合作主张“无人赞成”的原故,因此,他希望通过召集一次中央会议来争取更多人的支持。张国焘断定,“小组织问题”此时在党内公开化,正好给予马林“一个机会”——“使他那另行召集一次中央特别会议的主张得以实现”。
针对小组织力量急速扩张和建党干部逐渐脱离领导位置,中央权力格局新旧成分转换过快,马林在西湖会议上表示了不满。他首先表示“不满意新委员完全系新分子”,提议变更中央权力格局,“扩大加李汉俊、(李)大钊为委员”。意即重新巩固和充实建党干部的地位。马林在翌年5月底发给共产国际的工作报告中解释了他这么做的动机:在“这个小小的组织中,也有各种各样的冲突”,因此造成党内人才流失。比如,“中央委员间的人事冲突导致了”李汉俊退出,党因此“失去了一个优秀的理论干部”。为积极争取建党干部重新进入中央委员会,马林后来又亲自致信李汉俊,他指出:“组织的成员非常少,了解情况的人不多”,因此应“想尽一切办法要求”李汉俊不再“站在组织之外”,而是尽快到广州参与中共的领导工作。同时,马林还对陈独秀辞职事件作出明确表态。二大后陈独秀在中共中央处于孤立地位,但共产国际并未因此轻视或弱化陈独秀对中共的领导作用,也没有对陈独秀长期不重视共产国际组织纪律的行为给予过多批评,而是包容与积极引导之。1923年6月,马林在致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报告中解释了他在西湖会议上公开支持陈独秀的原因——陈独秀是中共党内“是唯一有领导能力的同志”。鉴于此,马林在会上全力支持陈独秀并使之“恢复任职”,他提出维护陈独秀领导地位的主张最终“在会议上获得成功”。
马林在分析中共“党内局势”时说,广大党员不会接受任何的小组织,因此西湖会议“决定解散党内的秘密小组,决议立刻得以贯彻执行”,即彻底解决小组织问题。在会上,马林严厉批评张国焘,并要求取缔其领导的小组织。需要指出的是,马林在西湖会议提出“小组织问题”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反对或打击张国焘,相反,他在1922年下半年对张国焘甚为倚重。一大至二大期间,张国焘在党内影响力急剧攀升,他自称“地位仅次于陈独秀”,以他为核心的小组织又直接影响着中央决策。根据1922年8月共产国际执委会发给马林的指示,确立中国共产党人应负担的主要任务之一即“训练能保持独立思想的党员,未来由他们组成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为了遵循共产国际的指示锻造未来“党的核心”,包括马林在内的共产国际代表有意培养富有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的青年党员。在马林的主观认识里,未来的“党的核心”应当包括张国焘。他在总结西湖会议后的工作报告中论及“党内关系”时标记了“复杂”二字,明确指出“张国焘的党仍然太小”。马林认为,“张国焘很有才干”,有意对其加强引导,使之在未来承担更为重要的工作。尽管马林对“张国焘的党”有所期待,但他始终未敢对张国焘寄予过多的希望。尤其考虑到张国焘性格特质中存在着“树敌、起码是招人反感的缺陷”,马林采取的方法是“尽量帮助他克服”个人缺陷,引导其进入正常的党员关系中。
面对中共二大后小组织崛起,共产国际仍然谨慎地维护陈独秀的地位,原因离不开陈独秀、张国焘二人的自身因素。一方面,中共的创建工作之所以取得极大成功,陈独秀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号召力,尤其对青年人有较强的吸引力,因此能够团结一批志同道合的革命者。共产国际在支援各国建立共产党的过程中颇为注重“名人效应”。1920年初,俄共(布)代表维经斯基工作小组来华“联络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领袖人物”,随行翻译杨明斋便建议去上海探访陈独秀。后来,杨明斋向张国焘解释:“(我们)虽对陈先生毫无所知,但认为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必须找有学问的人才能号召。”中共一大南湖会议后,毛泽东在和友人谈话中也提到陈独秀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领袖”,他同时受到共产国际的支持。陈独秀本人也曾解释说:之所以由他担任党的书记,是共产国际方面看重其“有名望”与“号召力”两个因素。因此,在中国革命工作甫上轨道之际,共产国际不可能抛弃陈独秀这样极负盛名的革命领袖而代之以其他威望较低的青年党员。另一方面,中共一大至三大以前,张国焘的个性作风使其在党内招致较多的反对者。一大期间,作为北京代表的张国焘便与其他代表发生不同程度的冲突,不少党员对其印象不佳。据包惠僧回忆,他和李达、李汉俊、周佛海都对张国焘表示过不满。周佛海与李达的回忆文章证实了包惠僧的说法,前者称张国焘在一大上对其有过“攻击”,后者称张国焘“若与别人有利害冲突,就遇事倾轧”,“专门跟我别扭”。此外,陈公博也提及他在一大上对张国焘的反感,认为后者“不免趾高气扬”,遇事“倾轧”同志。更值得一提的是,张国焘与李汉俊之间的争论旷日持久。一大上,张国焘“批评汉俊等太严格”83,在会务问题上“专与李汉俊为难”;1922年京汉铁路工人运动期间,他“为了斗争条件的提法问题”再次与李汉俊“起过争论”。与张国焘相交共事者多对其专横偏执作风颇有微词,即便是支持小组织的人员,也认为尽管张国焘的组织能力强且“很能办事”,但“性情有点暴燥(躁)”。此外,张国焘的个性作风也不利于国共合作期间党际关系的融洽。据徐梅坤回忆,1922年国共两党代表共赴莫斯科参加远东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张国焘的工作作风致使“许多代表都对他不满意”。柯庆施在1923年春写给施存统的信中也提到,进入国民党工作的一些学生代表对张国焘的“恶感太甚,以致迁怒于”中共,为国共合作增加不必要的阻力。
综上可见,张国焘主导的关系网络既不融洽也不稳定,与陈独秀相较而言,前者并不适合领导岗位。面对二者之间的微妙关系,共产国际没有用张国焘取代陈独秀的打算。西湖会议前后,马林在主观意识上还颇为关照张国焘,对其派系活动只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批评,但“张国焘对此不以为然”,也未停止小组织行动的步伐。因此,西湖会议没能够彻底解决小组织问题,小组织与非小组织之间的矛盾继续存留,直接造成党内紧张关系,使两派的争论进一步扩大化。
四、解决“小组织问题”与中共强化组织制度建设
党内同志之间发生意见分歧和争论,为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所允许,即使言辞激烈,在革命队伍中也并非大错。但是,如果发生意见分歧的党员不仅不服从中共中央的领导,反而有组织地召集会议对抗上级乃至中共中央,就严重违反了中共的基本组织原则。尤其是无原则的组织分歧日益增长,将严重破坏中共的集中统一领导。
以武汉区委为例,小组织与非小组织的冲突逐步升级。1922年,京汉铁路总工会筹备会在郑州举行全路筹备大会期间,武汉区委书记包惠僧以林育南、许白昊是追随张国焘的“小组织分子”为由,发动工人“不准林、许出席”会议。对于包惠僧发起的抵抗行动,武汉团地委表示强烈反对。武汉团地委委员长张绍康致信蔡和森,一方面高度赞誉林育南、许白昊等党员均是“努力运动的人”,表明武汉团组织的支持立场;另一方面,他认为如果没有包惠僧“作梗”,“武汉工、学两方面的成效还要大”。张绍康指斥包惠僧的抵抗行动严重干扰党团工作,已被“北京邓、张、罗三同志证实了不少”,揭示了两派之间的对立态度。西湖会议结束后,武汉区委内部的对立非但没有解决,反而进一步加剧。陈独秀为此致信包惠僧,试图调解武汉的冲突,令其设法“挪拢几个人和几头工头为他的后援”。但武汉方面认为,陈独秀的来信是在“抹杀武汉团体”,声称“照钟鞅(中央)书记这种态度对待我们,我们本应脱离”。张绍康的回信表明了武汉团地委对小组织的支持:经过罗章龙、张国焘和邓中夏的“调查确实,了解我们的实情,不若从前钟鞅(中央)的固执偏见,武断是非,一再解释,我们也就恢复了从前的态度。……听说北京又在捣鬼,排斥邓、张、罗,可叹!”
两派间的持续冲突不仅恶化了武汉区委内部的关系,且造成地方组织对中央机关的不信任感。包惠僧抵抗中央来信指示以及抵制林育南、许白昊二人参会的行动,固然含有反对小组织的因素,但下级组织违抗中央命令的行动明显违背了中共的组织原则。包惠僧因此坦承:“当时我以为这是打击小组织,今天检讨起来这当然是我犯了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对此,张国焘主张开除包惠僧的党籍,因陈独秀反对而“未作决定”。不过,陈独秀仍将包惠僧调离武汉区委,借此解除矛盾。包惠僧后来说,自己被调离原工作岗位体现了“张国焘在中央的力量之大”,但之所以未对其进行纪律处罚,原因还在于“当时中央反对小组织的人很多”。
非小组织与小组织的斗争范围继续扩散,也蔓延至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在1922年9月接任团中央书记的俞秀松很快发现在“党和共青团组织里产生了组织方面的争论和派别斗争。部分同志企图另立组织对抗党”。尽管俞秀松“坚决反对这样的企图”,但团中央内部“无原则的纠纷”在1922年下半年“不断扩大”,以致于俞秀松不得不“请求党中央解除”他在青年团的领导工作。接替团中央书记职务的施存统则说,随着党内反对张国焘的举动升温,团中央“也参加并曾开过许多次会,专门讨论这问题”。1923年初团中央迁至北京后,两派斗争仍在继续,团中央对“搞小派别”的张国焘“开展了斗争”。
三大召开前夕,由于国共合作问题的政策争论,小组织与非小组织之间的斗争范围愈发扩大。正如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部副部长斯列帕克所说:“近来在党内由此发生了重大的争吵。情况确实变得难以忍受。”党内要求彻底解决小组织的声浪高涨,形成“反对张国焘小组织”的党员基础。何孟雄、谭平山、包惠僧、王尽美、项英等人构成主要的反对者,而且李大钊“也很反对”小组织,避免导致“党内有党”。小组织渐成“第二党”的倾向引起共产国际代表的重视。马林对张国焘的“左”倾行动及其派系观念表示不满,他在写给共产国际执委会的报告中称自己“不能苟同”张国焘一贯将党员“划分左与右的做法”,如果共产国际想要“防止中国党今后不致仍像现在这样派系林立,防止我们的人脱离政治生活”,就必须通过“批评和帮助”的方式去推进国共合作政策,“从而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的诞生做好准备。”马林一再表明他反感张国焘“把同志们划分为左派和右派”的做法,因为在年轻的中国共产党内没有人“能解释清楚为什么”张国焘能够判定“张三左、李四右”。
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张国焘在大会的发言引发了反对声浪。徐梅坤率先“批评了张国焘的错误”,称其“在党内搞小组织活动”并“反对国共合作”,藉此提请中共中央“开除张国焘”。随后,马林对徐梅坤的发言“表示支持”。陷入批评旋涡的“张国焘只参加了两天会,‘三大’还没有开完”即提前离场。最终,张国焘在中央委员会选举时“只获得40票中的6票”。此外,邓中夏和高君宇“也未进入中央委员会”。惟有蔡和森继续留在中央委员会内,因为马林认为“他比其他4个人好得多”。在闭幕式上,马林进一步指出,彻底解散小组织将使“大会排除了在解决党的组织问题上的‘障碍’”。他劝诫“对大会结果表示不满的同志”,不要采取“不合作”和“搞破坏”的态度。
中共三大形成新的中央领导格局后,小组织失去存在基础。自西湖会议至中共三大,张国焘、马林关系逐步失和,马林最终放弃了对张国焘的支持和培养。张国焘后来自述,三大“中央改选的结果,我以落选的方式被排出了中央”。罗章龙在分析张国焘败选原因时指出,张国焘反对马林带来的“国际指示”,“同国际代表(的)意见发生分歧”,导致“他没有当选新的中央委员”。不过,张国焘与共产国际代表的政策分歧只是原因之一,小组织消失还有其他两重因素。
其一,1923年2月京汉铁路大罢工遭遇直系军阀吴佩孚的血腥镇压,中国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受挫,指导工运工作的张国焘“没有对客观具体情况全面分析,所提条件不策略,犯了主观主义错误”,党内地位因此动摇。面对军阀武力压迫,张国焘“临阵怯战,仓皇东下”,擅自逃入汉口租界避难,导致“江岸工会支部首先解体”。因此,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北分部“对他啧有烦言,国焘亦自觉无颜见人”。湖北党组织“与张国焘之间的分歧”也愈加尖锐化。
其二,张国焘的个人作风造成。1922年远东大会结束后,由莫斯科返国的张国焘“到上海、北京、广州等处严重批评”各地党员,与邓中夏、谭平山等人“发生很大的冲突”,“引起全国同志不满意”,瓦解了小组织的组织基础。蔡和森指出,张国焘时常“站在个人的观点上和小资产阶级的心理上去攻击同志”,而且他的思想观点“太左”,造成与同志关系严重失和。张国焘本人也清楚党内对他的反感,他在1923年三大后向罗章龙私下表示:“(我)自离开北方后,高高在上,久已脱离罢工斗争”,被党内同志批评自属理所当然。
综上三种因素,张国焘在中共三大遭遇了彻底失败,小组织亦失去存在的空间。为了妥善处理小组织问题的负面影响,陈独秀在中共三大上就小组织问题向全党作出正式表态。他一方面指出张国焘“在党内组织小集团,是个重大的错误”,但另一方面,又将小组织的形成原因归结为张国焘的主观认知局限,有意忽视其竞逐党权的行动。陈独秀称,“张国焘同志无疑对党是忠诚的,但是他的思想非常狭隘,所以犯了很多错误。”陈独秀的这一解释显然包含有回护张国焘的成分,目的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为了尽力消弭分歧,陈独秀以领袖威信表明立场:一是否定党内存在小组织,二是肯定“张国焘有错误”,三是党内自此不再讨论“小组织问题”。
然而,陈独秀禁止党内讨论小组织问题的态度却受到非小组织派的反对。1924年5月包惠僧赴上海出席中共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他在汇报武汉工作时重提小组织问题,当面批评陈独秀“袒护小组织”,而陈独秀则批评包惠僧“排斥异己”,双方一度发生激烈争吵。在第二天举行的会议上,陈独秀“郑重声明”党内不存在小组织,即使存在“也是过去的事”,此后不准再提。包惠僧以“尊重陈独秀”起见未再表示意见,而是预备回武汉后再写信申诉。于是在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议上,陈独秀再次就“党内小组织问题”作出专门总结。他指出,小组织问题在中共二大与青年团二大前后“很引起纠纷”,但“近数月已渐安定”,尤其“自二月底第二次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发通告以后,此种纠纷现象更完全消灭了。中局现敢保证所谓小组织的结合,确已无此事实,今后同志间绝不可妄启猜疑,致碍党之进行”。遵循陈独秀在会议上的指示,各级党组织采取了息事宁人、维护团结的态度,关于“小组织问题”的讨论暂告一段落。
张国焘在三大败选以后,共产国际代表也有意彻底消弭小组织的残留影响,维护中共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权威。在私下,马林当面告诫张国焘应当重新建立对陈独秀领导地位的尊重,因其行动已经“有意无意地有些反陈独秀的倾向”。1923年10月,维经斯基写信给张国焘,以“特别秘密地告诉朋友”的口吻表示:“您应该始终不渝地主张年轻的但还弱小的中国共产党的统一,尽管党内有一些应该加以纠正的意见分歧,您应该仍像从前,甚至比从前更加积极地从事党的工作”。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部政治顾问兼书记穆辛也审慎地提醒张国焘“注意维护幼弱的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劝告其不要“在党内设法制造任何新的困难和分裂”。张国焘在向共产国际作自我辩解之余,也承诺将会维护党的团结,不再以独立行动去破坏“年轻的中国共产主义运动”。
经过小组织事件,中共中央格外重视集中统一领导,专门作出组织调整与制度调适,强化自身的组织纪律建设。一方面,中共三大专门制定了党的第一部组织党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对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委员的职权分工与工作制度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从法理上巩固了委员长的职权,规定“委员长主席一切中央局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会议”,“本党一切函件须由委员长及秘书签字”,“执行委员会之一切会议,须由委员长与秘书召集之”。为防止委员长个人独断倾向的发生与发展,党决定于“中央设秘书一职”,“中央通告须由秘书联署,否则无效”。该职务设置起初是由马林提议、毛泽东附议,陈独秀没有提出异议。1925年1月召开的中共四大进一步明确划分中央委员职权,“建立某种分工合作”,陈独秀以“总书记”的名义领导一切。四大党章还规定总书记有权随时召集支部干事会,将总书记的权力直接下渗至党的基层组织。
另一方面,中共中央在组织纪律与制度建设领域也接纳了小组织的部分诉求。马林指出,早在中共三大开幕前,党的各级组织就已经清楚“应当就是否愿意改变党的涣散状态以改善党内的组织做出回答”,即从严制定和实践党的组织纪律制度。陈独秀也提出中共中央缺乏规范的会议制度,二大至三大“中央委员会里并没有组织”的原因在于“五个中央委员经常不能呆在一起”,影响了中共中央的日常工作。三大新制定的组织党规严格规范了中共的会议时间,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会每4个月开1次,中央局每星期开会1次。中央局自己或经中央执行委员4人之请求,可召集特别会议”。至于中央直属各区执行委员会的会议制度,规定每3个月召集1次全区党员代表会议;各地方执行委员会每月召集1次全体党员会议,少数情况特殊的地方至少每2个月召集1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月至少召集1次组长会议。详细会议制度的出台显然是与解决小组织诉求的结果密切联系。组织党规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运作解决了中央以往“总不开会”的问题,加强了中央的政治领导与权威,对维护中共的集中统一具有深远的影响。
余论
中共创建初期,小组织的出现扰乱了党的正常组织生活。由于其中掺杂隐伏着张国焘的主观意图,造成小组织在西湖会议后对党权的竞逐,恶化了工运干部与建党干部之间的关系,对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的信任基础也构成消极影响。陈独秀在三大报告中说,小组织问题导致“党内的同志关系很不密切,彼此很爱怀疑”“党员往往不完全信赖党”。也有党员指出,一些工运干部具有“实际主义的倾向”和“私人结合的小组织倾向”两种传统,追溯其原因难免“是受张国焘的影响”。直至1924年5月这一消极影响仍留有余波,陈独秀在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议上再次重申该问题并为之定性,湘区委也因此告诫普通党员:小组织“已经中局解散”,党内“现在并无何项小组织”,“同志中万不可互相猜疑,应该互相信任,更宜努力工作,从行动上证明自己是一个忠实的党员”。可见,小组织事件在中共早期发展历程中存有较为深刻的痕迹,此后成为党的话语叙述中一个反面教材,中共中央时常以此案例教育党员禁止从事宗派性质的小组织活动。1945年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党内不容许有离开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行为,不能容许有破坏党纪、向党闹独立性、小组织活动及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
1922至1923年间,小组织与非小组织两派在局部范围内就党的政治路线与组织纪律进行了若干争论,但始终没有出现全面化、尖锐性的组织对抗,中央领导机构内部最终也以正常的组织方式解决该问题,保持了整体性团结。究其原因,党内团结的实现离不开政党制度优势,即列宁主义政党的中央领导权威和“集中制”组织原则,对一切背离中央路线的离心力量采取严厉取缔的政策,在组织体系与党员心理层面形成了向心力与内聚力。起初,小组织的主要诉求是强化党的纪律和实行严格的组织制度,带有突出党员服从组织纪律的理念,有利于强化中央领导权威和组织内控力。该诉求在党内得到实践后,其结果反而消解了小组织存在的合法地位与异见的正当性,因为集中统一的列宁主义政党不容许存在两个独立决策的中心。可见,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张力为解决小组织问题提供了客观基础。经过小组织事件,全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的组织纪律特征及其重要性。
小组织问题的成功解决也得益于陈独秀作为中共中央主要负责人的领导权威与共产国际的仲裁地位,二者有效抑制了小组织扩大成为“第二党”的可能性。1922年中共正式确立与共产国际的组织关系后,共产国际有加速其组织成分新陈代谢的培新策略,即更新组织核心的干部结构,促使中共逐步建成“职业革命家的组织”。工运干部和留学归国的青年党员积极加入这一培新过程中,形成一股区别于原有建党干部的新生力量。张国焘主导的小组织正是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从事工人运动的党团成员为依托,结合归国青年党员,构成具有国际色彩和工会基础的工运干部团体。由于获得共产国际代表的支持,工运干部的发展和成长较为快速,但负责指导工运的张国焘有意利用工作谋取政治地位,在结果上造就了一个小组织。不过,因为小组织既无独立的政治纲领,其内部结构与成员主张又存在显著差异,尤其是张国焘的性格特质加剧了组织内部的互异性,使其不能构成一个独立而稳定的派系。因此,当其核心成员遭遇失败和丧失共产国际代表支持时,小组织成员的活动空间和存在基础也随之丧失。
中共是根据列宁主义建党原则锻造的无产阶级政党,历来重视组织建设。列宁将“组织”视作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独一无二的“武器”。西方学者也持有“组织”是列宁主义政党的武器的观点,即“组织武器”论。中国共产党和资产阶级政治团体以及其他非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政党有着本质的不同,它并非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学理性研究团体,更不是松散的、自由的政治联合体,而是以革命纲领和严明纪律统一起来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它对纲领和纪律的重视程度已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列宁也强调“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无产阶级实行无条件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建党初期以工运干部为代表的党员群体主张从严制定无产阶级政党组织纪律并加以落实,形成与建党干部如陈独秀、陈望道、李汉俊、包惠僧等人之间在组织建设上的观念分歧。双方在行事风格和组织认知上有较大差异,后者是深受五四新文化运动浸润、作风自由浪漫的知识分子,对“铁的纪律”的刚性约束机制和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存在不同看法。经过小组织事件后,全党开始认识到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的重要性,认识到在复杂革命形势中坚持“铁的纪律”和中共中央的领导权威的必要性。中共成功处理小组织问题并解除其“第二党”倾向,为中共全面实践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化解政治风险积累了历史经验,对推动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建设和中国革命的发展都具有深远影响。
(作者简介:杨阳,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党史研究与教学》202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