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2月8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正确处理增长和分配关系,把‘蛋糕’切好分好。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要创造条件、完善制度,稳步朝着这个目标迈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增长,是提高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前提条件,没有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改善。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国经济增长追求和实现的根本目标,没有收入分配的不断改善,经济增长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只有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才能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增长,才能不断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因此,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坚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
经济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仍然是我国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没有一定速度的经济增长,就没有社会财富的积累,就没有就业的增加,就没有收入水平的提高,就没有民生的改善。同时,如果没有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消费能力就会萎缩,生产就会出现过剩,经济结构就会失衡,社会再生产就会受到影响,经济增长就难以实现。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同步协调增长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部门所占份额一直较低,这导致我国居民消费率大大低于世界主要经济体。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消费将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因此,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将是我国今后需要长期坚持和推进的一项重大战略。
坚持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
劳动收入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要收入来源,增加劳动收入是亿万家庭改善生活水平的主要途径。我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要坚持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是劳动者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主要路径。同时,工资的增长意味着企业成本的增加,如果增长过快,则可能导致产品竞争力的下降。工资的增长速度应低于或等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只要工资的增长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单位产品的成本就会下降,产品的竞争力就会提高,整个经济将更加充满活力。
要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形成中低收入者工资的加速增长机制。
坚持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的同时实现收入差距同步缩小
经济增长是收入分配改善的前提,“蛋糕”没有做大做好,就不可能把“蛋糕”切好分好。但如果没有合理的制度安排,“蛋糕”做得再大再好,也难以把“蛋糕”切好分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成果,人民生活水平整体上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收入差距仍然比较大,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还非常明显。我们在提高人均收入水平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缩小收入差距,这样才能让人民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我们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分配结构。初次分配决定着分配结构的基本格局,在初次分配领域,一定要着力提高中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不断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促使形成更加合理公平的初次分配结构。再分配对分配结构有着巨大的调节功能,我们要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制度,加大中央对地方、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给各类困难群体的补贴标准,扩大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福利保障事业的支出规模,减轻低收入群体的各项负担,促进最终分配结构更加公平合理。三次分配在收入调节中发挥着重要补充作用,要出台政策鼓励先富起来的群体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体、低收入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坚持国家财政收入增长的同时实现社会保障水平同步改进
社会保障是防止人民群众陷入贫困的重要屏障,也是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还是促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我国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家财政收入的规模也越来越大,我国具备了构建更高水平、更大范围、更加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能力。
我们要把更多的财力集中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来,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也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
现阶段,重点要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逐渐形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强调的是,我们的社会保障水平是和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我国不搞过头的保障,始终坚持政府、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制定合理可行的保障标准,确保福利支出在财政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我们不搞平均主义,鼓励大家通过勤劳致富、通过合法经营致富,积极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为更多人创造致富的机会。
总之,只有处理好增长与分配的关系,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才可能扎实推进,不断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实现增长是改善分配的前提条件,只有把“蛋糕”做大做好,才能把“蛋糕”切好分好。同样,分配也会影响增长,只有把“蛋糕”切好分好,才能激励人们把“蛋糕”做大做好。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中国财经报》2022年8月16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