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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亮:国有企业私有化绝不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出路

字号+作者: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2013-04-27 13:05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陈 亮:国有企业私有化绝不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出路 兼与张'...

陈 亮:国有企业私有化绝不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出路
兼与张维迎教授商榷
  北京大学张维迎教授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2”年会上再次鼓吹国企私有化,将国有企业看作是“未来中国成长的最主要的障碍之一”,声言国有企业私有化需要进一步政治决断,“希望在未来五到十年内,国有企业的比重降到10%左右”,并建言“大量国有企业,尤其中央的国有企业都已经上市,他们的股票都有价格,可以通过市场转让这些股份到非国有部门和个人,也可以通过像英国那样半转让、半赠送的办法分给普通的老百姓。我想如果这个步骤采取之后,中国居民的财富就可以得到一个比较大的增长”。“国企私有化”到底是不是促进中国百姓走向共同富裕的灵丹妙药?我们不能不深思。

  一、为什么说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而不是障碍

  国有企业在世界几乎每个国家都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当然,不同国家由于所处经济发展阶段、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等原因,国有企业的规模、分布、定位和作用各不相同,其社会性质和发展条件有区别,其改革发展的方向、途径也不尽一致。有人往往将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状况作为评判我国国有经济的参照标准,实际上是将我国混同于一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国家,混淆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1.国企“障碍说”是一个伪命题

  尽管西方国家的国企也如中国一样控制着石油、电力、电信、交通等关键性领域,但张教授选择视而不见,刻舟求剑地认为中国国企“已经成为未来中国进一步成长的一个主要的障碍之一”。

  国有企业在中国市场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发挥着相当重要的支柱作用,但张教授主观地将国企臆断为中国成长的“障碍说”只能是一个伪命题。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国有企业已经从政府机构的附庸转变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独立市场主体,绝大多数行业已经形成市场竞争格局。在国有企业中,中央企业又是国有企业中的主力军,118户中央企业中,除2家电网企业、3家电信企业、3家石油石化企业、10家军工企业、2家粮棉储备企业和1家盐业企业共21家企业外,其他企业都处于竞争性领域。目前,国有企业在煤炭与油气开采、石化、冶金、交通运输装备、供电气水等5个基础行业占有优势。这种行业分布与优势与大多数国家的国有企业相比,也无二样。即使在国有企业比较集中的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建筑、机械制造等行业,也已形成充分竞争格局,国有企业只是民营企业正常竞争的对手而已,但根本谈不上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发展的障碍,如果将两者间正常的市场竞争引发的问题视为“障碍”,不知道这遵循的是何种“逻辑”。从具体实践看,由于目前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发展历史短,在竞争力上一时还难以比肩国企,个别私营企业便将政府设定的正常准入门槛“有罪”推定为国企的“垄断”阻力,也有一些私营企业在进入之后难以站稳脚跟,被迫从正常的市场竞争中退出。

  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如电信、电网等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基础行业,由于需要庞大的固定资本投入,边际成本曲线的拐点较远,如果不实行有相当规模的垄断经营,势必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和效率降低,因此必须由国有企业来授权垄断经营。尽管如此,在这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中,国有企业都在国家的宏观调控监管下提供公共服务,不单纯以营利为目标,避免追寻高额垄断利润,满足社会生产的正常运转和公众的日常生活需求。在一些私人资本干不好、干不了、不愿干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往往由于高风险和高投资面临私人企业不愿或无力投资的窘境。但是战略产业的发展如高科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从长期来看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政府往往通过国有企业来引导和带动发展这些部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参与和发展,提高国民经济运行效率。

  由此可见,国有企业不仅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发挥着中国经济稳定器的作用,而且肩负与国际垄断资本控制下的跨国公司相抗衡的重任,国有经济对产业健康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不可或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而非障碍。事实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行业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大型跨国公司的垄断,目前在中国市场上许多行业中不是国有企业在实行垄断,而是跨国公司在垄断我国的市场。如三资企业在电子通讯、仪表、纺织、皮革、家具、文体等产业中占据主导地位。相比之下,我国企业的规模、实力差距很大。中石化是亚洲最大的石油公司,但营业收入仅为壳牌公司的66%;宝钢营业收入只为米塔尔钢铁公司的44%;从提升中国国际影响力与话语权的大趋势来看,必须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产业集中度,提高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世界一流企业。事实上,国企“障碍说”只是一个伪命题而已。

  2.当前阶段中国经济发展的障碍在哪里?

  从国际产业分工来看,中国大多数企业按照劳动力、土地等要素禀赋的比较优势来布局整个产业,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初期,固然可在一定程度上获取相应的比较利益,实现资本的积累和经济增长的维持。但从长期来看,劳动力、土地、资源等要素成本的上升和稀缺性将使低成本比较优势的基础逐步丧失,投入边际报酬不断下降,中国经济亟须培育新的竞争优势,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空间。因此,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换,需要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发展的动力支撑结构,逐步摆脱对传统比较优势的过度依赖。然而,由于发达国家控制技术密集型产业环节而居于产业价值链的上游或中心环节,具有不可替代性或替代弹性小的特点,自然会千方百计运用各种方式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防止技术外流,从而使得我国多数企业处于产业价值链低端的升级努力受阻。如果我们继续依托传统比较优势而放任劳动密集型产业过度发展,只会导致中国经济发展的进一步失衡和贸易条件的不断恶化,根本出路在于,在传统比较优势消失之前,加快培育以科技自主创新和人力资源提升为基础的新竞争优势。当然,发展中国家要实现从传统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换不会一帆风顺,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必然会使其面临一系列问题,如:创新发展动力不足,创新发展能力不足,技术创新空间受到挤压,产业空心化、低度化发展趋向严重等。

  一般说来,当劳动密集型产业过度发展导致投资报酬率下降时,资本应流向边际报酬更高的技术密集型产业。但基于比较优势的低端分工位势使得我国产业技术升级受阻,高等教育投资所形成的高素质人才因产业发展失衡会出现智力外流和就业难的现象,资本反而更多地流向房地产、基础设施、资本市场、民间金融等领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虚拟经济泡沫有余而实体经济发展不足的困境。由于更多的资本被投资于房地产等领域,使得这些大规模投资拉动的多是低加工度的原材料工业,从而进一步固化产业结构的低端化。从企业角度来说,由于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属于中小企业,较多地依赖传统比较优势而分布于产业价值链分工的低端,因此,中小企业在当前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与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等因素变动下的转型升级压力更大。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依靠力量,都需要在国内市场国际化竞争的背景下,通过转型升级的创新驱动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从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由此可见,具有比较优势并不意味着具有竞争优势,我们亟须建立以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国为基础的竞争优势,必须切实推动自主创新以实现从比较优势转向竞争优势,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外生的技术推动向内生的创新驱动转变,改变经济增长对传统比较优势的高度依赖,提升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的竞争力与分工地位。否则,只会使中国成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主导下的“新兴市场”,这才是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的最大障碍。

  3.破除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障碍亟须发展壮大国有企业

  在迅猛发展的经济全球化面前,后发国家的国内市场竞争国际化的态势趋显。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际垄断资本围绕资源、技术、市场、人才等,通过知识产权、资本、技术、贸易等加强对全球经济的控制,国外垄断资本控制的跨国公司对后发国家民族经济的竞争压力在逐步增强。对于生产力水平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选择国家力量加速资本集中与积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企业是经济发展所处阶段的必然。

  从现实国情看,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民营企业相对于国外跨国公司而言,发展时间短、企业规模实力相对较弱、创新水平与市场运营能力亟待提升、公司治理结构尚待优化,因此,国有企业必须而且要成为面向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要充分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保持国家对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领域的控制力,提升企业和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上缴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了翻番,年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15%。中央企业分享着中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成果,更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着力量。因此,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充分反映了我国所处特定经济发展阶段的现实需求。

  从国际上看,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我国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稳步提升,在世界500强中的数量不断上升。2011年共有69家中国企业上榜世界500强(其中8家为台湾企业)。 在61家大陆企业中, 56家为国有企业(其中中央企业38家)。国有企业与世界500强其他企业之间的差距也正逐步缩小。排名最靠前的我国国有企业与世界500强排名第一企业之间的营业收入差距在逐渐缩小,已经从2005年的1:3.84降到2011年的1:1.54。此外,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积极并购海外企业,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国际竞争力得到不断提升。2003-2009年间,中央企业进行了174次海外并购交易,金额达1561.82亿美元。发生过海外并购的中央企业有35户,占中央企业平均户数的21%;涉及海外并购的行业为14个,占总体行业数的56%。中央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进一步拓展了业务领域,开始逐渐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和品牌影响力,越来越融入全球化竞争中,使得中央企业成为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企业就是我们共和国经济的万里长城,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而非障碍。

  即使从世界经济发展史来看,英、美、法、德、日等国在当年实施经济赶超时,几乎无一例外地需要利用国家的力量,通过建立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特许公司、保护幼稚产业、控制市场准入、实施技术标准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形式,推动本国经济发展。战后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都曾进入一个轰轰烈烈的大发展时期,但由于各国所处经济发展阶段与国情不同,经历的阶段不同,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式和程度也不尽相同。西方国家也是普遍利用国有资本,通过新建企业或兼并收购等手段,培育本国的巨型企业,有力地防御本国市场被“入侵”,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地位。在政府投资的大力支持下,法国的雷诺汽车公司短时间内成为世界上六大汽车公司之一;近些年,欧洲多国政府通过直接持股或间接持股方式,将空客公司打造成为破除美国垄断的“最成功国企”。

  中国发展壮大国有企业,是后发国家实现经济独立和发展赶超的必然选择。但是,国有企业作为我国抗衡国际垄断资本进行垄断扩张的主力军,必然成为国际垄断资本和某些私人资本控制中国的障碍,消除我国的国有企业便成为发达国家垄断资本所处心积虑的目标。按照新自由主义“华盛顿共识”的私有化教条,国有企业便成为一个所谓的特殊利益集团,世界银行和“华盛顿共识”的某些“国内共识”者,将其生产的“障碍”标贴移花接木至中国的国有企业身上。由此,理解张教授蛊惑和宣扬的国企障碍的私有化论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如何正确理解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高低

  从全球来看,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于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而每个国家又常常根据各自经济发展形势、国情和企业运营情况,对国有企业不断地进行改革和调整。在全球范围内,国有企业依然占有20%的投资,5%的就业,并在一些国家的产出中占比高达40%(IFC,2005)。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各国国有企业发展的状况又如何呢?张教授提出要通过“政治决心”降低国有企业比重到10%左右意欲何为呢?

  1.通过“政治决心”人为降低国企比重不符合“市场的逻辑”

  张教授是一个市场至上的逻辑主义者,因此,在他的言谈中“第一个要做的事情,就是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言下之意,私有制就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生产方式和所有制选择。是张教授所选择的私有制更优吗?这里我们就需要对公有制、私有制的优劣有个正确认识判断的标准,尽管起源于美国且肆虐了5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已经给予了一些现实佐证。实际上,作为生产关系范畴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高效率还是低效率,关键要看其是否适应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否则,就会陷入以所有制判断所有制的循环论证误区。由于我国正处于生产力发展总体水平较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传统工业与现代工业、一般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等体现出生产方式的多层次特征,多层次的生产力发展状况要求有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与其相适应,从而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存在的多层次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便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是历史发展的自然选择,而非“人为决定”。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意味着我国经济不再是单一公有制,同样,也肯定不是要搞全面的私有化,而是在社会总资产中公有经济成分要占优势,居于主体地位,而不是相反。尽管我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应形而上学地设定固定的数量标准,但公有经济成分的总量标准不容背弃,没有量何来谈质。因此,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而非人为降低、萎缩国有经济比重,才能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有生命力,也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公有制必然超越私有制,是因为公有制“从生产力角度来说,它比私有制效率更高;从价值观角度来说,它比私有制更有利于公平”。

  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看,至少我们还看不到张教授的选择更优。许多发展中国家一直以私有制为基础,非但没有实现经济发展的成功,反而出现了以东南亚、俄罗斯、阿根廷为代表的多个国家先后于20世纪90年代陷入危机的范例。如今,深陷危机的美欧等资本主义“样板”国家,在私有制没有实现救赎的情况下,反而选择向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转嫁危机,不得不说这是给崇拜私有制万能论的国内“粉丝”们擦亮眼睛的机会。此外,一些身处危机中的资本主义国家在“逆私有化”地建立国有企业,尽管可能是临时举措,但至少也出现了不少效率高、经营持续成功的国企样本,如新加坡的淡马锡公司等,其投资行业包括金融服务、交通、物流和工业、电信、媒体和科技、生命科学、消费和房地产、能源和资源等众多领域。2011年,新加坡淡马锡公司拥有2979亿新元总资产,股东权益1555亿新元,835亿新元收益,分别相当于新加坡当年GDP的91.2%、47.6%和25.6%,而且自1974年成立以来,股东总回报保持在17%的良好水平。由此可见,公有制并不必然导致低效率或者无效率,私有制也不必然就导致有效率,所以私有制并非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同时这也说明所有制问题并非是评判效率标准的充分必要条件,国企私有化的理由不成立。

  此外,作为市场至上逻辑主义者的张教授,自然应信奉优胜劣汰的市场调节法则而非政府干预。那么针对降低国有企业比重,张教授却建言要通过有悖优胜劣汰法则的“政治决心”来实现,不得不说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当前,中国的国有企业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独立市场主体,其在市场竞争中能否存在不外乎两种结局:一种是在市场中不具效率,自然会被市场所淘汰;另一种就是,在市场中具有竞争优势而持续发展。对于前一种企业无需下“政治决心”就能解决其生死。对于经营有方,效率高企的后一种企业,有何理由下“政治决心”强迫其退出市场或将其“化公为私”,来降低国企比重呢?难道就因为其有竞争力,而非要通过政治“攻坚”,将其化为私有吗?国企私有化的主张实在让人费解。

  2.国有企业比重降到10%左右的标准是什么

  在论及张教授所言将国有企业比重降至10%左右之前,我们首先考察一下当今世界各国国有企业的基本情况。这里,主要考察一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各国的情况。截至2010年,OECD国家共有人口12.3亿人,约占世界人口的1/6,其GDP总和近42万亿美元,约占全世界的2/3。由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因此,按照某些西方经济学者的观点,国有企业具有低效率,给各国政府带来更多的往往是财政赤字和通胀压力。因此,包括OECD国家在内的西方各国针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取向基本就是私有化。那么,目前这些国家的国有企业情况如何呢?

  从总体上看(见表1),截至2009年末,OECD国家(34个成员国中27个成员国提供的数据)拥有中央一级的国有企业2085个,其股东权益总值14168亿美元,雇员433万人。如果将OECD国家整体视为一个国家的话,其人口总量略低于我国,但其GDP总和则是我国的6倍多,人均拥有中央一级国有企业权益1557美元,远高于我国人均央企净资产的1100美元。如果从OECD国家的国有企业分布领域来看,主要分布于公用事业部门,如能源电力、交通运输、金融、制造业、电信等产业部门。按企业价值来划分,第一大领域属于能源电力,比重占26%;其后分别是金融部门占24%、交通运输部门占19%;再次分别是制造业占7%、初级产品部门占5%、电信业占3%、房地产业占2%、其他公用事业占2%、其他产业占12%(数据来源同表1)。

  如果从欧洲各国来看(见图1),其拥有的国有企业权益比值平均在GDP的10%以上,不同国家在2008年金融危机前后进退不一。最为突出的是,北欧国家和东欧的转型国家国企权益占GDP比值最高,挪威、芬兰、瑞典、波兰、捷克分列前5位,均在20%以上。挪威中央一级政府拥有国有企业46个,雇员23万人(约占挪威总就业量的9.4%,是OECD国家中最高的),企业价值合计(含3个控股的上市公司)1310亿美元,其中2008年国有企业权益接近GDP的70%,比2004年提高10%。截至2009年,转型国家波兰、捷克中央一级政府分别拥有国有企业586个(只包括控股的上市和非上市企业)、124个。拥有最多国企雇员的是法国,法国中央一级政府拥有多数股权的企业数量为51个,雇员83.8万人,其拥有的国有企业权益占GDP大约15%,排在欧洲各国的第6位。

  尽管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许多国家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上降低了国有企业的比重,但是国有企业在这些国家的社会经济活动中仍占有一定的份额,依然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保持着重要性。据统计,俄罗斯国有经济固定资产的比重达到40%,国有经济控制的GDP近50%,且在国有经济中就业的比重达31%;此外,白俄罗斯的国有经济比重超过70%。从发达国家看,德国、法国的国有经济比重都超过20%。事实上,不论是金砖国家的俄罗斯、印度,还是东南亚的新加坡,以及发达国家的法国、德国,国有企业的比重都要远高于张教授给我们这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确定的10%,那么他所依据的标准是什么呢?

  3.以“政治决心”遏制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的后果是什么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直接相关的,国有企业是国家引导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消除两极分化,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保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收入差距拉大、两极分化的趋势也越来越严重。尽管通过分配领域的制度改革,有助于缩小居民流量财富中的收入差距,但由于所有制决定分配制度,财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根本上还要通过财产占有关系领域有效解决收入差距问题。如表2所示,2010年,国有单位人均工资3835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而私营单位人均工资为2075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43%。分行业数据基本反映了私营单位人均工资大幅度偏低的现象,本文给出的初步解释是,部分行业的国有单位由于具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而可能存在一定的高工资、高福利现象,如采矿业、电气水业、金融业可能存在一定的“工资侵蚀利润”;然而,私营企业工资大幅度偏离各行业的全国平均工资水平,则存在较为普遍和明显的“利润侵蚀工资”现象。如此来看,抑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调整部分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只是一个方面,但问题的关键则是普遍提升私营企业的职工工资水平,才能逐步扭转收入差距的扩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扩大内需、尤其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问题。毕竟,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是并行不悖的,而不是顾此失彼的关系。“人为”地降低国有企业的比重或抑制国有经济比重的提高,只会进一步加剧收入差距的扩大和社会的两极分化,不仅不会有效提振不足的消费需求,反而会使收入差距程度进一步加深,陷入恶性循环的困境中。这也充分表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以按劳分配为主有助于扭转社会财产占有关系上的不平等,从而从根本上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的。邓小平同志强调,“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这是非常深刻的论断。

  从收入分配的角度可以看到,国有企业归全国人民所有,其利润创造来之于民,自然也归全体人民享有,体现了国有经济为民谋利的属性。据财政部统计,2010年,国有企业上缴各项税费共计24399.1亿元,同比增长了20.3%。其中,中央企业上缴税金14058亿元,超过了全国税收的1/6,年均增长达到22%。另据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11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844.39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为40亿元。从2012年起,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工信部、体育总局所属企业等301家。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有助于克服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有机结合,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经济基础。因此,以“政治决心”的非常手段降低国企比重、遏制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必将妨碍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三、将国有企业私有化平均瓜分绝不是国企改革的出路

  从世界范围来看,全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绝大多数实行的是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制度。其中,作为高收入经济体的发达国家只有31个,基本全是OECD国家,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则长期徘徊于中等收入国家和地区或低收入国家和地区行列。从这个角度上说,实行私有制的众多发展中国家早就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上向美欧国家看齐,但并没有带来国家的持续兴旺发达和民众的生活富裕,正相反,倒是很多国家和地区由于私有化而导致经济不能自主,由此陷入“私有化”陷阱和危机之中。由此可见,私有化并不是实现国强民富的灵丹妙药。可张教授却宣称以转送国有资产的私有化方式能够实现居民财富的增长,私有化是中国实现国强民富的改革良方。那么国有企业私有化平均瓜分的改革路径到底可行与否,国企改革的出路何在?将国有企业平均瓜分的路径绝不可行。

  张教授提到,将国有企业私有化平均瓜分不存在任何技术性的困难。因为我们大量的国有企业,尤其中央的国有企业,都已经上市,他们的股票都有价格,政府可以通过市场转让这些股份,到非公有的部门和个人。也可以通过半转让、半赠送的办法,分给普通的老百姓。如果这个步骤采取之后,中国居民的财富就可以得到一个比较大的增长。单从张教授给出的这个“药方”来看,貌似操作方法简单,形式公平,既能改革国有企业,又能惠及全民。实则不然,一旦此“药方”实施起来,不仅会引发经济大动荡、社会大变革,更会给虎视国有资产的人创造浑水摸鱼、大肆瓜分侵占的机会,而国有资产的油水并不会流到老百姓的田里。因为,邻国俄罗斯在距今不远的20世纪90年代已经上演剧情雷同的一幕,历史的教训不能忘记。

  回顾俄罗斯以私有化为核心的“休克疗法”的市场化改革历程,可以看到那一时期的俄罗斯将国有企业资产量化均分,先是向每个公民象征性地收取25卢布,然后发放1万卢布的国有资产私有化证券。后由于“证券私有化”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加之政府财政困难,对国企资产开始“改分为卖”,大型国企资产或被低价抵押、或被委托私人管理经营。私有化的一瞬间,每个俄罗斯人成了有价证券的主人都拥有了财富。然而国有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恰似于超发等额的货币,天量有价证券的发行与市场流通,无疑形成恶性通货膨胀之源。转瞬间,恶性通货膨胀与失业相继出现,迫使需要生存的绝大多数俄罗斯人成为“过路财神”,被迫将资产证券卖掉,从而引发资产的再次集中,只是这次资产集中到少数寡头和国际垄断资本手中。现实比愿望残酷,公有财产被瓜分后仅使少数人一夜暴富,绝大多数人并没有成为财富的所有者,仅仅是经历了一场浩劫。“俄罗斯实行私有化以后,1992年当年通胀率即达到2501%;至1999年,81%的居民已经没有储蓄存款,所有的劳动积蓄被彻底洗劫”。我国的许多国有企业在改制的过程中不仅没有给当时的企业职工带来财富的增长,而且许多职工为此丧失了工作岗位(实为减少了收入来源),大量财富流入少数管理者的腰包。两者改革的方式虽然不同,但结果却并无二致。

  可以说,私有化运动从根本上改变了俄罗斯社会面貌,瓦解了原制度的经济基础,改变了社会阶层结构,催生了私人资本特别是大资本的形成,导致“财团、寡头”参政局面出现。貌似公平的私有化过程并没有带来公平的私有化结果,不仅国家财政状况未得到改善,相反却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俄罗斯约有500家大型企业被以72亿美元的低价出售,而这些企业实际资产达2000多亿美元。比如俄罗斯有色冶金企业股份的绝大部分落入西方公司之手,黄金市场被罗思柴尔德国际金融资本控制等,俄罗斯的战略性企业被私人寡头和外国资本控制,国家安全乃至整个经济受到巨大威胁。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事实上,中国中央企业70%的核心资产已经处于上市公司之中,如果遵从了张教授平均瓜分中央企业上市资产的建议,国内的所有制领域将会是如下一种格局:国有资产股权在平均分发之后,股权分散,不仅某些股东可以轻而易举地成为大股东,而且民间私人资本、国际垄断资本接手作为中央企业大股东的“障碍”成本大大降低,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移至少数私人资本和国际垄断资本手中,政权、主权听命于股权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目前唯一有能力、有实力与西方垄断资本控制的跨国企业抗衡的市场主体力量,一旦私有化将迫使中国沦为发达国家垄断资本控制下的“新兴市场国家”,经济主权、政治主权必将丧失殆尽。国有企业私有化平均瓜分的路径不仅不可行,其具有的迷惑性、危害性更不容小觑。对此,新加坡大学东亚研究所郑永年教授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2”年会上针对张教授的创新观点,指出,“怎么改革国有企业?我既反对全盘私有化的方法。因为从中国政治结构来看,如果搞全盘私有化,肯定会变成叶利钦时代的俄国,成为寡头经济。我也反对分红利益。美国政府如果对私营企业失去调控,危机肯定发生,中国完全市场化,危机也肯定发生。”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博士)

  网络编辑:岚河水

  

  
发布时间:2013-04-27 1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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