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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报载文介绍丹麦模式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0年05月20日08: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捷报载文介绍丹麦模式 【捷克斯洛伐克《经济报》1990年第8期文章】题:丹麦模式 丹麦是个小国,是一个经济高度开放的国家,有一百多年吸引外国投资者的悠久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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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报载文介绍丹麦模式


【捷克斯洛伐克《经济报》1990年第8期文章】题:丹麦模式
丹麦是个小国,是一个经济高度开放的国家,有一百多年吸引外国投资者的悠久传统。企业法制在丹麦创办企业无须任何批准,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公司都是如此。
象其他国家一样,丹麦对企业领域实行一定的监督。反垄断法的目的是确保自由竞争,防止限制竞争的实际贸易活动,减少由于缺乏竞争环境而带来的不应有的后果。
在丹麦,任何一家外国公司,只要拥有2500万丹麦克朗的资本,都可获准创办银行或储蓄所。银行和储蓄所需服从工业部的法律监督。任何一家拥有法律所规定的最低资本数额的企业都可从事保险业务。在这个方面,对外国公司没有任何限制和歧视。丹麦所有经济部门都向外国投资者开放,投资无须事先得到当局的批准,只是大量转移资本须在工业部登记,但手续简便。税收体制在经济发达的丹麦,对有限公司征收的企业税相对来说比较高。虽然低于联邦德国,但却高于英国、法国和意大利。利润税为50%,这一税率对所有公司一视同仁。
丹麦的个人收入税约占国家预算收入的45%。个人收入税相当高,工资税为各种抚恤金的52—69%,红利税为52—58%。对所有商品和一些服务实行加值率,税率统一规定为22%。对汽车、汽油、酒类产品和烟草等实行特别消费税。间接税收入在国家收入中占30%以上。工业政策丹麦的工业政策具有传统的自由化特点,强调企业自由竞争。
近些年来,国家在工业政策方面的开支,大部分都用于旨在鼓励有关工业科研、发展和提高竞争能力的项目上。政府机构,首先是工业部负责向解决重要工艺问题的公司提供帮助,传播国际技术发展方面的信息,并努力使这些信息适应国内企业的需要。在丹麦开办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都可得到此类帮助。
国家支持工艺发展的最重要的形式是:在挑选和处理技术、经济和商业信息方面提供技术服务,为改进企业的效益和竞争能力提供咨询,为研制新产品提供补贴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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