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工艺学思想为科学认识人工智能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历史效应,正确处理人工智能与思想政治教育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和战略性技术,深刻影响人和自然、人和人、人和自身三重社会历史关系,并逐步演化为“技术手段”“基础设施”“文明标识”的统一体。对思想政治教育来说,人工智能作为一种内生性力量嵌入并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基础、基本矛盾和实践形态。推动人工智能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是遵循工艺学变革规律,摆脱技术工具悖论与技术宰制之虞的内在要求和理性选择。这种融合深层蕴含着“技术—思政”的共生关系和互动逻辑,集中表现为“人工智能思政化”与“思政人工智能化”两个相互连接、相辅相成的过程和机制。
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指导下,科学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并借鉴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所获得的一个最重要的理论成果;是党在改革开放以来始终坚持从本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根本依据。
各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表明:社会主义建设不仅有其共同的规律,而且必然具有不同的特点。社会主义发展的这种特殊性归根结底是由于各国的国情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起点不同所决定的。准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即认识本国现实的基本国情,是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的前提。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从理论上加以抽象化就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立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认识上所取得的一系列重要成果,对于深入总结和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进一步清晰化把握和精确化研判我国社会发展方位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党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认识逻辑起点的正式确立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具有特定内涵的新概念,在马克思、列宁、毛泽东的著作中并未出现,在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以前的历史文献中也没有。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生活的时代,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还不是直接的实践问题,他们虽然也曾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对未来社会的发展进程作出过一些设想,但还不可能对被他们称之为共产主义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作出明确的判断。在社会主义思想发展史上,最早提及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是列宁。他认为,在经济落后的俄国,“在剥夺了地主和资本家以后,只获得了建立社会主义那些最初级形式的可能”,而不具备可以立即建成社会主义的条件。这里已经包含了社会主义社会也要有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不完备到比较完备的发展过程的思想。20世纪30年代中期,苏联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后,苏联共产党在社会发展阶段问题的认识上一再发生误判,不仅脱离了本国国情实际,更一度陷入了社会主义进入即是完成时的理论误区。特别是苏共二十二大宣布:“二十年之内我们将基本上建成共产主义社会”,这就使得原来已经僵化的经济体制更加脱离现实,严重地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超越阶段观念的“过渡”有其复杂的原因,有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不长、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较短、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不足等客观原因,但主要是由于苏共领导人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认识长期处于一种不清醒的状态,并且在实践中又曾出现过某些超越阶段的错误。
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早在1956年,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不久,毛泽东就曾比较正确地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性问题。他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与“建成”作了明确的区分,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这些提法,实际上已经触及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特殊本质问题。在此基础上,党的八大正确地估计了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后的主要矛盾、发展方向与根本任务,将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提到党的工作日程上来。与此同时,毛泽东结合我国发展的新的实际提出了包括“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内的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无疑为我们党后来的探索提供了有益的启示。遗憾的是,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党在指导思想上存在“左”的错误,而在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上又存在失误。于是,在发展生产力上急于求成的“大跃进”运动与在改造生产关系上急于过渡的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结合,导致了后来“文化大革命”这一更为严重的“左”的错误。正如邓小平后来所说,中国吃苦头,不只“文化大革命”十年,“这以前,从一九五七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就犯了‘左’的错误。总的来说,就是对外封闭,对内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制定的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理论上的拨乱反正得以实现,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的总结得以进行,并由此开始了对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实事求是的新认识。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是党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进行深刻反思和重新认识的阶段。这一阶段,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以大胆创新的勇气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崭新的科学命题,标志着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有了更深层次的历史转变。
1979年3月,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强调指出: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落后,这是中国的现实国情。这里,虽然没有提及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但关于我国落后国情的深刻揭示,是对20世纪60年代初,毛泽东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有关论述的复归,为后来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奠定了一块重要基石。同年9月,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社会制度,它同世界上的任何其他事物一样,有它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同已经有了三四百年历史的资本主义制度相比,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讲话强调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还不成熟、不完善”,这就标志着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已经开始发生明显变化。在此基础上,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明确指出:“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强调“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由比较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在这里,一方面,它充分肯定了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基本事实,为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发展阶段提供了正确的历史前提;另一方面,它也肯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正处在怎样的发展阶段,相比于过去党对国情的认识——“中国的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准确界定了的“初级阶段”的概念则从我国整个社会发展阶段的角度对国情作出了深刻分析和理论概括。
这一时期党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及其重要成果,纠偏和矫正了以往党对社会主义发展方位的错误观点,让人们进一步认清了中国国情,而且为引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党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认识理论框架的基本奠定
中国共产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党对这一发展阶段的概括和理论建构也有一个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的实现,到对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重申,再到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系统阐述,最终形成了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主要框架的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充分表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已经成为卓有成效地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理论依据。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从正面确认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这一最基本的事实。同时,揭示了初级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这一最基本特征。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经济特征有了新的认识。《决定》明确提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只能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同时强调,“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邓小平在谈到这个《决定》时曾说:“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这就开始突破以往社会主义必然是计划经济体制的认知框架,进而将社会主义同商品经济、价值规律联系起来,说出了“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也加深了党对现阶段我国国情的认识。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进一步明确指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这一表述,既反映了党在实践中对我国社会所处发展阶段认识上的继续深化,也为我们更客观、更具体地研究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特征,确定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立足点,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1987年,是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认识史上颇为关键的一年,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达到成熟并得到系统阐述的一年。当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捷克斯洛伐克总理什特劳加尔时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现在我们正在向这个路上走。”这就不仅明确指出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如何彰显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等基本性、原则性问题,而且明确指出了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同月,他在会见西班牙社会党副总书记、政府副首相格拉时又进一步指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发展生产力,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他还强调:“中国搞现代化,只能靠社会主义,不能靠资本主义。历史上有人想在中国搞资本主义,总是行不通。”同年8月,邓小平在会见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约蒂和赞盖里时则更加明确地指出:“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在这几次讲话中,邓小平集中表达了以下几层意思:一是不能把社会主义这个阶段设想得很短,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历史进程中的第一阶段或初级阶段,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二是不能偏离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的本质,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即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不发达阶段的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三是不能脱离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实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国家发展目标任务的明确,都要以此为依据。
在邓小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党的十三大首次系统性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指出:“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在这里,“社会主义”是性质的确定,是明确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前提。即是说,我们已经建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是我国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基础。“初级阶段”是过程的确定,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历史方位的确认,表明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我国的社会主义仍将处于不完备、不成熟的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层基本含义既相对区别,又紧密联系,构成了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新概念。党的十三大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党的十三大还特别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在明确阐释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空定位的同时,深刻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及特殊属性。即是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中的特定历史阶段,从过渡时期发展而来,以社会主义更高一级发展阶段为前进目标,并为其奠定基础。
面对国内改革开放出现的新问题和国际上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新情况,邓小平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进一步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这次重要谈话,在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践的基础上,回答了这些年来经常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使得包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内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得到了丰富发展。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以邓小平南方谈话为指针,明确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纳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之中,并在党的十四大部分修改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总纲中正式写入“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重大论断,进而把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和正确认识国情统一了起来,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成为我们制定一切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
从党的十二大至党的十四大,是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开展深入研究和进行理论建构的阶段。这一阶段,党全面深入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和意义,标志着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三、党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认识实践逻辑的持续展开
党的十四大以后,伴随着全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基本路线学习研究的不断深入,党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和系统展开。如果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仍处于初级阶段”的重要判断,是对以往人们关于社会发展阶段认识进行反思总结得出的一个结论,其重大意义在于弄清了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出发点和根本依据;那么,党的十五大提出“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判断,则意在更加注重对未来长远国情和实际的把握,为此后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性和阶段性关系的认识作出了重要铺垫。
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新的重要判断。党的十五大指出:“我们讲一切从实际出发,最大的实际就是中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讲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就从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实践经验和时代要求出发,深化了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性的认识。同时,党的十五大全面准确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相比于党的十三大报告曾作过的5个方面的集中阐述,十五大报告对此作了新的界定和拓展,将其重新概括为9个方面的特征,增加了缩小地区间经济文化差距,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实现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实现两个文明建设并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社会主义场经济体制等几个方面。换个角度看,党的十五大表述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九个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现阶段及以后很长历史时期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我们肩负的历史任务。党的十五大还特别强调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的重大意义,强调“在党的纲领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概念,这在马克思主义历史上是第一次”;强调“面对改革攻坚和开创新局面的艰巨任务,我们解决种种矛盾,澄清种种疑惑,认识为什么必须实行现在这样的路线和政策而不能实行别样的路线和政策,关键还在于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有统一认识和准确把握”;并将其作为我们过去“在建设社会主义中出现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作为“近二十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之一”。这样一个新概括,充分体现了现实性与长期性、过程性与阶段性、普遍性与特殊性“三个”统一。
党的十五大以后,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跨世纪发展,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继续深化。1998年7月17日,江泽民在学习邓小平理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把社会主义和初级阶段这八个字统一起来认识和把握。”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特点,要做到统一认识和准确把握。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必须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而不能脱离这个实际。”这就将党对我国基本国情的认识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实际的把握紧密衔接起来,进而使党对在初级阶段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有了更加清晰的思路。此后,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又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整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很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将来条件具备时,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会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这就对初级阶段在整个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中所处的地位作出了更为清晰地概括。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紧密结合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现实状况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在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特征的同时紧密结合我们已经在总体上实现小康社会的实际,深刻阐述了我国改革和发展的新特征。党的十六大指出,我们“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21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把这20年称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将此后50年的奋斗目标细化为更小的“小三步走”发展阶段,极大地提高了实现奋斗目标任务的清晰性与可操作性。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立足新世纪新阶段的时代方位,从八个方面概括了中国发展所呈现的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之间变与不变的内在关联。党的十七大强调:“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具体表现。”同时,还特别强调:“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不是要妄自菲薄、自甘落后,也不是要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是要坚持把它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这些新的思考,体现了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坚持,更加彰显了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连续性与阶段性、稳定性与变化性相统一的历史发展过程。进入新世纪,我们既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没有变的事实,也要不断研究基本国情不断变化的阶段性特征,据此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要求,提出新的建设思想和改革对策。
四、党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认识整体逻辑的新时代跃升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在深入总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的基础上,强调指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是在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两个没有变”的基础上对我国国情的一个新表述,也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依据的一个新认识。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这里,“三个总”的概括,明确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确立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基本立足点。
此后,习近平在2012年11月17日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角度深刻阐述了提出“总依据”的必要性。他指出:我们之所以强调总依据,“是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中国的最大国情、最大实际。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这个最大实际。” 2015年1月习近平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党的思想路线的角度指出:“当代中国最大的客观实际,就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我们认识当下、规划未来、制定政策、推进事业的客观基点,不能脱离这个基点。”以上认识,充分体现了党对我国基本国情的深入理解和把握,也深刻昭示我们要时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所制定的一切路线、方针和政策都要以我国基本国情的发展为基准。2017年7月26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党校的讲话中,紧密联系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际,深刻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基础上,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我国发展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所有这些,都为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奠定了重要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对我国发展历史方位的新的重大判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特别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围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国情、最大实际”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标志着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逻辑实现了整体跃升。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宣告:“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一新的重大判断,意味着中国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已发生历史性变迁,意味着社会主义在中国已有了新的生长方位和更为聚焦的战略定向,意味着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认识实现了新的发展。同时,大会强调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又进一步表明,随着社会发展的量变积累或局部性的质变跃迁,社会主要矛盾将不可避免地发生阶段性变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会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和特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全面小康社会即将如期建成的背景下,又作出了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习近平进一步指出:“今天我们所处的新发展阶段,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同时是其中经过几十年积累、站到了新的起点上的一个阶段。”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日益进步、持续发展、蓬勃向上的历史过程,我们必须以通变的哲学思维来深入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各个发展阶段之间的连续性与渐进性,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既要沉着应对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也要深刻把握当下和未来可能会出现的新变化与新机遇。
新时代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和把握,从整体上实现了多向度的跃升:从时间向度上看是把党的百余年历史作为一个整体,立足现实、面向未来,把坚持对历史的回顾与向未来的展望紧密联系起来,持续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开启第二个百年的新征程;在空间向度上是把世界作为一个整体,立足中国、面向世界,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两个大局”紧密联系起来,持续推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在本体向度上是把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把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紧密联系起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持续推进人类文明与进步。
中国共产党作为高度重视并善于总结自身历史经验的政党,在不同的历史节点都以正确的党史观对党的历史进行了科学总结。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基于建党百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整体认识,明确指出:“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同时强调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能一帆风顺,“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仍然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征程上,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任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是长时段的任务,仍然需要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牢牢把握党和国家所处的历史和时代方位。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2年第10期
网络编辑:静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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