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左”倾错误,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深化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1958 年11 月开始,毛泽东多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11 月,刘少奇组织了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以下简称“教科书”)学习小组,并召开了多次学习讨论会。在学习讨论期间,刘少奇作了多次发言。他结合教科书的具体内容,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出发,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诸多问题进行了阐发。刘少奇的这些发言,后以《在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学习讨论会上的发言》为题,收入到公开出版的《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一书中。本文拟对刘少奇发言中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点、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质和目的以及自主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方法论原则等问题的观点进行梳理,以期反映刘少奇对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探索和思考,深化对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的探索历程的理解和把握。
一、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点
“社会主义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呢?”这是刘少奇在学习讨论会上明确提出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关系到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根本性问题,是刘少奇在讨论会上重点思考的问题之一。他在发言中,首先从社会性质上把“社会主义社会”界定为“尚未成熟、带有旧社会斑痕的、低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认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一个低级阶段”,具有过渡的性质。在此基础上,他又从社会生产、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等角度阐释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点。
其一,从社会生产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社会可以按计划、按比例地实现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
列宁曾指出,社会主义的计划性通常表现为“经常的、自觉地保持的正常的比例性”。党的八大指出,要对长期性的工农比例失调和轻重比例失调保持警惕。刘少奇在讨论会上,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速度、比例以及计划性等问题作了重点阐释,以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刘少奇强调,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具有客观性,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规律,无论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经济运动总得按比例发展”。在刘少奇看来,社会主义社会在发展需要按比例进行这一点上和资本主义社会是相同的,但社会主义社会的按比例发展,不是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通过价值规律自发调节”,而是通过“自觉地掌握计划”进行,具有鲜明的计划性。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通过‘有计划’来实现国民经济的按比例发展”。“‘有计划’发展是在社会主义社会才出现的,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刘少奇认为,资本主义被“必然王国”所支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分配是盲目的、自发的,靠价值规律来决定的”,而“社会主义可以有计划地分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依照这种思路,如果社会主义建设制定合理的计划,遵循按比例协调发展的规律,通过生产要素内部的结构性调整等方式,使国民经济的比例趋于合理,就可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但“如果计划不周,也还有破坏比例的事情”,那“国民经济也可能出现大的失调”。
刘少奇的这些观点是从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中得来的。新中国成立后,综合考虑我国发展的基础条件、外部环境和现实需要,我国在国民经济恢复后制定了通过优先发展重工业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路径。“一五”计划期间,我国坚持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同时,不放松农业、轻工业,对国民经济各个部门进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在全国人民的艰苦奋斗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取得了扎扎实实的进展。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了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强调要合理地规定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比例,以保证国民经济比较均衡地发展。但八大之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在反右派斗争、“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逐渐偏离按计划、按比例平稳发展的路线,出现了比例失调的严重局面。这次讨论会之时,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导致的严重局面仍在进一步加剧。所以,刘少奇在讨论会上,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建设要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重要性。他总结道: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苏联从重工业开始,对农业的发展,注意不够,我们也有这个问题。所以现在提出农、轻、重,以农业为基础,发展轻工业,同时发展重工业的方针,免得发生长期性的工农比例、轻重比例失调。若是部分的个别的比例失调,容易纠正,以后还会经常有的,可随时调节。要注意长期障碍工业发展速度的比例。工农比例、轻重比例不当,生产地区配置不合理,一下子难于纠正。”“在某一个时期内可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但必须注意按比例,注意其他工业的发展,注意用两条腿走路。”“两条腿走路的方法,比较全面,多搞农业、轻工业,不会妨碍重工业,从长远看还会促进重工业的发展。”他还指出:“发展农业生产,进行技术改革,实现水利化、化肥化、机械化、电气化,就可腾出更多的人大搞工业。农业发展了,大搞工业也不愁没饭吃,没肉吃。教科书批评东欧某些国家重工业搞得过多,摊子铺得过大。这种错误,我们也有,犯过两次——一九五六年和一九五八年,以后不要再犯了。”
针对当时出现的为求经济发展高速度而忽视计划和比例的情况,刘少奇指出,社会主义要实现高速发展是可能的,但必须以合理的比例为基础。他指出,“速度和比例是有矛盾的,也是统一的,是矛盾的统一。比例的安排,要抓住主要环节,主要部门。有的同志要百废俱兴。开垦北大荒需要,开垦海南也需要,很难说哪一部门是不需要的,什么需要都满足,势必是什么都满足不了。平均分配的结果,搞不快,搞不好。因此,势必有轻重缓急、主要次要,抓住主要环节、主要矛盾,带动全局,就可以很快地前进。”“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和我们的经验证明,国民经济高速度发展,是可以按比例的。”他认为,只要统筹兼顾,解决好建设积累的问题和农业增产的问题,就可以为工业化奠定扎实基础,“就能既是高速度,又按比例发展”,“而如果比例不协调、不科学,就会拖慢社会发展速度”。
其二,从所有制结构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社会以公有制为主体,但同时可以保留和利用一些资本主义的“痕迹”和形式。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总量的前提,是“将一切生产工具集中于国家”,即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根本性变更。社会主义的所有制为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后,我国的农业、手工业个体所有制基本上转变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公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基本上转变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公有制。这两种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主体地位。所有制的转变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打下了坚实基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也奠定了我国经济结构的总体框架。在我国的经济结构中,1956年社会主义经济成分达 92.9%,其中国营经济占比 32.2%,合作社经济占比 53.4%,公私合营经济占比7.3%。基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践,刘少奇在讨论会上着重分析了所有制与社会主义的关系。
首先,刘少奇认为,不能简单把全民所有制等同于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变成全民所有制,还可以是社会主义”。而在这一点上,“教科书上没讲清楚,混淆了”。其次,刘少奇认为,由于社会主义的过渡性,所以在社会主义社会,虽然公有制是绝对主导,但必然还存在多种经济成分,还“保留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许多痕迹,例如货币、商品、国家、银行等”,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现象。“社会主义要使这些痕迹逐步消失”,但不能急于求成。他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货币等旧的形式保留,但内容变了。新内容总是在旧形式中发展,发展到一定程度,把旧形式突破。现在,商品、货币的发展,还未完全冲破旧形式,抛弃它的外壳。我们只是为了利用它,不是长期巩固它,而是发展到一定程度抛弃它”。正是基于这样一种思考和认识,刘少奇认为,在过渡阶段,社会主义“有几种经济成分,就有几种经济规律”,无论是经济成分,还是经济规律,它们“相互之间有斗争”,但总的根本的趋势是社会主义经济起主导作用,“逐渐排挤资本主义经济”。最后,刘少奇指出,不要简单地认为,“只要所有制改变了,问题就解决了,一切都改变了”,社会主义社会就没有矛盾了。刘少奇认为,即使是所有制内部,两种公有制形态之间也有矛盾,如果处理不好,就会造成危害。他指出:“教科书讲两种所有制的共同点和差别,共同点有四个是讲得对的,但讲到存在的差别时,却只讲差别,不讲矛盾,也没有讲两种所有制差别的逐步接近和消失。两种所有制的社会性质是同一类型的,但差别很大。”他还以苏联为例指出,苏联“对集体农庄的产品,实质上是调拨,收购价格很低,同零售价相比差好几倍,侵犯集体农庄的所有制,不让集体农庄搞积累,又不让集体农庄有拖拉机,实际上把农庄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都搞到国家的手里来了。这里是有矛盾的,教科书上没有讲”。
从上可见,刘少奇对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他的这些思考和分析背后,一方面蕴含了对巩固、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基础这一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坚持;另一方面,体现了其对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仍需要尊重不同经济成分所联系的经济规律(如市场规律、价值规律等)的重视。在刘少奇看来,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个体制僵化、行动机械的社会,而是一个拥有多层次生产力,充满经济活力的社会,也是一个需要发现、认识和利用不同经济法则,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逐步调整生产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的社会。
其三,从社会分配的角度出发,社会主义社会坚持以按劳分配为原则,同时注重“物质利益和政治思想工作”相统一。
社会主义社会通过变更所有制制度,根本地消灭了依靠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剥削现象,使人们为社会提供的劳动成为其获得收入的唯一依据。在此基础上,按劳分配便成为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刘少奇在讨论会上对社会主义这一分配特点作解释时首先明确指出,“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符合客观规律的,一定要搞按劳分配”。他还把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进行比较,讲明两种社会形态在分配原则上的差异。他指出:“资本主义社会基本上是按资分配,资本家为了多剥削工人,采用物质刺激的办法,用‘按劳分配’的假象欺骗工人。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本质上是变了,工人是为自己生产,不是为剥削阶级生产,我们的劳动力不是商品,工资不是劳动力的价格,但旧社会的痕迹还是存在的,工资还是采用货币的形式,有的还同厂方签订合同。”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强调劳动的价值和意义,并非简单强调“物质刺激”。在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按劳分配被绝对化为个人物质利益,把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决定性因素归结于“物质刺激”。刘少奇明确否定这种“干劲从物质刺激中而来”的观点,他认为:“物质利益第一是机械唯物论,是没灵魂的唯物论,势必产生许多副作用,阻碍生产的顺利发展。”“物质刺激不应成为教育群众和宣传的口号。”“物质刺激是必要的,单有物质刺激还不够,还要加上一个政治挂帅。不能靠物质刺激来解决问题,必须是政治加技术,正确的提法是:政治驾驭技术。”这里的“政治驾驭技术”的方式,就是注重精神上的鼓励尤其是政治觉悟的提升。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社会中按劳分配的基础地位不能动摇,而“物质利益和政治思想工作是两个方面,缺一不可”。由此涉及到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暂时利益与长远利益等问题,也不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道德水平问题”。“应强调树立共产主义道德,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努力工作。工作做好了,物质利益就自然跟着来了。工作做得好,要有点实际好处,而不能相反。若过分强调物质刺激,鼓励人们唯利是图,不鼓励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去进行建设,那么,这样的思想、制度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他强调:“按劳分配,关心个人物质利益,这是我们的政策,一定要这样做。但是我们却不应该单从物质利益来教育群众,‘苦干三年,改变贫困面貌’,这是我们教育群众的口号。我们教育群众应该用共产主义的精神,使群众看得远一点。当然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应该贯彻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此外,他还强调,按劳分配也要注意分配差距问题。在实现共产主义按需分配之前,要实行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一方面要努力增加社会积累,使生产有巨大的发展,另一方面还要“把问题往大处看”,努力缩小分配差距,“逐步缩小工人和农民、高工资和低工资的差别”,“逐步缩小和消灭城乡差别、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差别”。但“这是最基本的问题,也是最困难的问题”。刘少奇指出,“这些差别会保留相当长的时间,这些差别的缩小和消灭,不能太急,要慢慢来”。
其四,社会主义建设注重调整“人们在劳动中的相互关系”。
人们在劳动中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内容。在我国,人民群众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力量。正确处理人民在劳动中的相互关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是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在讨论会上,刘少奇批评教科书“对相互关系讲得很少”,指出“教科书对人们的相互关系问题,只写了一段,写得不够”。他指出,“生产关系包括三个方面:所有制、相互关系、分配,基础是所有制。在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中,三个方面都有发展。教科书忽略了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我们写书要着重发挥这一部分。”教科书不仅对相互关系讲得不够,而且把相互关系同所有制非常简单和机械地联系起来,“好像只要所有制改变,一切都改变了,就没问题了,就没矛盾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之间好得很”,就能实现“真正一致和同志式的合作”了。刘少奇指出:“所有制是相互关系的基础,公有制可能把‘人们联合起来’;但是单单所有制的改变,还不能保证同志式的合作。要实现同志式的合作,还要做许多工作,有时还要经过斗争。”“实际上所有制解决了,相互关系之间的问题还多得很,是很复杂的。工农之间,中央管的企业和地方企业之间,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之间,都有矛盾,有很多文章。”他还指出,“在劳动者和劳动者的关系中,最重要的一个,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国家管理机关和劳动群众的关系。厂长、县长、局长、部长,同劳动群众的关系搞得不好,就影响很大。这一问题要提高到政治经济学上、提高到生产关系上来理解”。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关系到社会整体精神风貌的提升,关系到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要实现同志式的合作关系,必须经过努力,经过斗争,改变思路,创新方法。20世纪 50年代,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我国劳动人民积极创新企业的民主管理方法,在生产中总结创造出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新式办法,大大改善了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有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奋斗精神。在学习会上,刘少奇以此为例,指出:“正确处理劳动者相互间的关系,是个大问题,集中的问题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我们提出领导者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出现,‘两参一改三结合’,应作为重点问题之一来谈。厂长可以用官僚主义的态度对待劳动者,也可以用国民党的态度对待劳动者。怎样使大家干劲十足,心情愉快?厂长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出现,和工人一道干,以身作则,起模范作用,劳动者就会干劲十足,心情愉快。”在资本主义社会,人民群众和统治阶级、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是冷冰冰的关系,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之间,是为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共同奋斗的温暖的“同志式互助协作的关系”。刘少奇认为,改善劳动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资本主义不能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能主动地解决这些问题,这正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此外,刘少奇指出,“社会主义的生产是为满足社会需要而生产,可以说是为使用价值而生产,不是为价值而生产”,这为社会主义社会中良好劳动关系的形成提供了重要保障,而人们在平等劳动关系中所树立起来的共产主义风尚与集体主义价值观,将有助于人们在产品分配过程中摆脱物质欲求的束缚,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
二、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质和目的
学习讨论会上,刘少奇在发言中还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质和目的进行了分析阐述,为明确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向和工作着力点提供了思路和参考。
其一,社会主义建设实质上是不断认识和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即社会基本矛盾从而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过程。
1956年,党的八大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的形势,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作出科学判断,指出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八大的这一概括,在深层次上体现的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表明了在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国家的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在讨论会上,刘少奇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作了重点探讨,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考和观点。
比如,他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角度对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作了阐释。他指出,“多种经济变成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之后,社会生产水平和社会需要的矛盾,逐渐上升为主要地位。新的社会关系和旧社会残余的矛盾还是存在的,将逐渐缩小,慢慢减弱。‘社会需要’包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包括物质需要和文化需要。社会生产水平和社会需要的矛盾,促进生产的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是在先进技术基础上发展的,当然,先进技术基础,是比较而言。社会生产是不断提高的,社会需要也是不断得到满足的。”这一论断实际上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解释了党的八大提出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它指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是在以先进技术为代表的生产力发展基础上,不断扩大社会生产,进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物质和文化需要的动态过程。
又如,刘少奇提出了“自觉地去调整生产关系,来适应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的观点。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关系的调整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关乎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生产力能否得到最大程度地释放。在讨论会上,刘少奇批评教科书只讲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却回避讲二者之间的矛盾,“好像生产力发展了,生产关系就自然改进”的僵化观点,指出二者是“矛盾的统一和斗争”,要注意通过发挥人在调整生产关系方面的主观能动性,“自觉地去调整生产关系,来适应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刘少奇认为,苏联经济发展的递减,就是因为“生产关系没有及时调整好,上层建筑对发展生产不适应”。在调整生产关系的方式上,刘少奇虽然指出需要“经过斗争”,但明确表示“不是阶级斗争形式”,而是要“改革那些不符合实际的制度、政策”,同时必要时“还是得承认错误”,从而帮助生产力的发展能够“在一个时期内冲破上层建筑的束缚”。基于这种认识,刘少奇指出,“生产关系跑到生产力的前头,没有基础了,就会破坏生产力(如一九五八年的刮‘共产风’,就会破坏生产力)”。他还联系当时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指出:“今天,我国的生产关系是跑在生产力的前头呢?还是相适应呢?是相适应的,不能说生产关系跑在前头了。我国的生产关系适合现在的生产力,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但物质基础有些不够,现在很需要机器。”这里的物质基础不够,指的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不足。如何提高生产力?刘少奇指出,一是按照教科书的说法,靠“以高度技术为基础的大机器生产”,这是苏联的方法,我国的发展还达不到;另外一个就是通过其他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关于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教科书讲了四条:采用先进技术;物资的最合理利用和节约;改进劳动组织和生产组织;提高劳动者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刘少奇认为,“这四条上面还应加上一条:提高工人的政治觉悟。这四条都需要政治挂帅,工人觉悟高了,节约的物资就多,技术熟练的进度就快”。也就是说,提高政治觉悟,对于激发劳动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
其二,社会主义建设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个人劳动的能力,即个人的体力和智力在生产过程中得到多方面的、充分和自由的发展。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指出,劳动力或劳动能力应该被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所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强调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而人与社会是相互生成的关系,“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所以当人的发展(体力和智力的发展)作为一个历史过程时,必然要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相适应,否则,其将成为社会进步的阻碍。基于马克思主义的这一理论观点,刘少奇在讨论会上提出,“随着工农文化水平的提高,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的逐步缩小,多数人民都有能力担负经济管理工作,国家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将逐步下放,交给人民自己管理”。在刘少奇看来,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协调统一。刘少奇特别指出,“劳动者心情不舒畅,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背后蕴含的逻辑就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即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
实际上,无论是刘少奇要求正确处理劳动者内部的相互关系,避免生成“统治和服从的关系”,还是强调坚持按劳分配,关切个人利益,以及鼓励人民参与国家经济管理,皆是从社会主义建设目的的角度出发,强调在尊重和坚持“人”作为历史实践主体的基础上,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同社会经济发展相统一。从这一点来看,社会主义建设必须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个人和社会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与和谐发展。
刘少奇在讨论会上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发言,集中反映出其对社会主义建设作为一个历史过程的深入思考,尤其是他对如何科学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以及如何坚持人的主体性地位等问题的认识和思考,揭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推动社会不同关系和元素走向协调统一的过程。这有助于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将协调经济关系同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相结合,实现人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统一。
三、关于自主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方法论原则
刘少奇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思考,不限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而是拓展和落脚到“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历了由“以苏为师”到“以苏为鉴”的转变。刘少奇在读教科书时,立足于自主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从经验学习与反思的角度出发,提出并阐释了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若干方法论原则。
其一,从经验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角度,明确了立足本国实际开展自主探索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前提。
20世纪 50年代中后期,苏联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我们党也在学习借鉴苏联经验的同时更加注重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反思和总结。在讨论会上,刘少奇对教科书中的许多观点和其中提到的苏联经验都持批判性的学习态度。他认为,教科书作为苏联经验的总结,有可取之处,“整个看来,教科书还是一本好书”,但是也存在将经验绝对化的缺点,即喜欢“从自己的经验去看别国的经验”。对此,刘少奇指出,“我们应该警惕”。他还进一步提出了学习和利用经验的正确方法。一方面,他强调,苏联的经验“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简单地将苏联经验视为只具有普遍性而没有特殊性的看法是片面的。因此,对于教科书的观点,不能教条地照搬照抄,而要结合本国实际辩证地看待,有批判地吸收借鉴。另一方面,鉴于任何经验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所以,刘少奇认为,“中国的经验有特殊性也有普遍性”,也有值得学习的地方。但中国的经验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再过若干年,我们的经验又变成老经验了,别人会比我们进步”,要“准备人家超过我们”。因此,刘少奇指出,要认清楚自己的情况,摆正自己的位置,具体来说,一是“我们不要以自己的经验去看别人”,二是“不要以为中国什么都好”,在现实工作中,要放下包袱,否则“也许要犯错误,要警惕这一点”。在对待经验问题上,无论是学习苏联经验,还是总结本国经验,刘少奇始终都保持着应有的反思和警惕,坚持用辩证的发展的眼光以及实事求是的方法来看待和解决问题,充分反映出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的理论素养。这种从本国实际出发的清醒,是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和自身实际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和方法的重要前提。
其二,从认识的曲折性与前进性关系的角度,指出建设和探索允许失误,但必须及时改正错误。
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是曲折性与前进性的统一,对于事物的认识也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在讨论会上,刘少奇将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视为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他指出:“充分认识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是要有一个过程的,而且这只是一种可能性,也可能认识不那么充分,或者认识错了。矛盾的克服,有可能及时,也可能不及时,处理得不好,可能使某些问题发展到冲突的地步。”“认识客观规律,掌握和利用客观规律,还有个‘一定程度’的问题,即认识的程度如何。这样做符合规律的程度大些,那样做就程度小些;局部的暂时的错误一定会犯的,也可能犯大错误,犯全国性的长期性的错误。”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的,所以,“在社会主义过渡阶段,党的领导者可能犯错误。这么多国家,这么多党,个别错误难免”,甚至“在向共产主义的过渡中领导集团犯路线错误,也不一定能完全避免”。因此,一方面要坚持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向,即“向共产主义走”这一方向目标不能动摇;另一方面,要适当地选择合理的方法来规避错误,降低损失。选择的方法对了,就会“代价小,时间短,成绩大”,选择的方法错误,就会“代价大,时间长,损失大,成绩小”。刘少奇这种在方向上保持统一、在方法上力求多样的思想主张,不仅丰富了党关于自主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理论思考,同时有助于在实践中减少乃至避免因为经验不足而出现的失误。
其三,从实践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关系的角度,强调了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实践方法。
自主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内在要求,是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灵活地作出路线、方针、政策的安排、部署和调整。对此,刘少奇在讨论会上指出,教科书中关于过渡时期“夺取政权,工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从多种经济成分过渡到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等一系列观点,“都讲得不错,是一般的规律”,但“有些国家的具体情况不同”,像英、美等这些已经工业化了的发达国家,在革命胜利后,“不一定再搞合作化”,但“某些生产配置还需要调整”。这表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需要依据不同国情采取灵活的政策。同时,刘少奇进一步强调,在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里,商品、货币、政党、国家、军队“都发生了变化”,当社会主义发展不成熟的时候,更需要灵活地“利用这些因素促进社会发展”。例如,在商品问题上,刘少奇认为,商品政策不会一下子被消灭,因为“只要还采取按劳分配,就还会有商品”,即便走向按需分配,也“不会一下子搞成”,一部分按需分配,一部分按劳分配,“还要保持很久”,还要“保留商品的外壳”。但另一方面,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商品最终会被消灭,所以共产主义之前的阶段是“为了消灭商品而利用商品”。他强调,“对商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有哪些不同?要进行全面地研究”。这实际上反映了他关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资本主义旧有形式时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态度。刘少奇的这些主张和论断,是在总结和反思苏联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形成的宝贵思想成果,对探索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各项事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刘少奇在讨论会上关于自主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方法论原则的论述,蕴含了唯物辩证法的理论智慧,从理论上与实践上为我国自主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提供了方法指引,深化了我们党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的认识。
四、结语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为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作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就,也经历了曲折。20世纪 50年代末 60年代初,我们党在深刻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探索和反思。集中学习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就是这种探索和反思的一个反映。在阅读学习教科书的过程中,刘少奇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和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验出发,对教科书中的观点进行了有批判的分析和思考。他在发言中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质和目的以及方法论原则等问题的认识和思考,深化了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以及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为此后我们党继续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并最终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思想认识基础,特别是其中所蕴含的思想方法充分体现和弘扬了中国共产党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值得我们深入学习研究。
(作者: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网络编辑:彩虹
来源:《党的文献》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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