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谋略》3.5 毛用哲学论证了他的“独立王国”论
1956 年毛泽东对原有经济体制最不满意的是中央权力过分集中,于是,针锋相对地提出了“独立工国论”。“独立王国论”是毛用来说明如何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思想。
毛在《论十大关系》中强调:“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有用。”①他还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认为我们国家大、人口多,情况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
鉴于苏联把地方统死的教训,毛认为中央的集中统一应建立在地方具有自决权的基础上。他提出之所以要在地方搞“独立王国”,其主要目的就是解决中央与地方的分权问题。
所谓分权,毛认为,就是地方除了有党权、政权外,还要有人权、财权,包括过去由中央管的企业分出一部分由地方来办。
毛说,只有这种分权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他借助于形象的比喻来说明这种分权的意义。说我们过去背个筐子,现在挑个担子,过去背五十斤,现在可以挑一百斤,甚至可以更大。如果过去中央背六十斤,分给地方以后,看起来中央少了,但两头加起来就是一百斤,还多四十斤。
他对欧美分权的体制特点十分称道,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说,欧洲的好处之一是多国林立,各搞一套,使欧洲经济发展较快。后来在同斯诺谈话时,又说要学美国那样把权力分给各个州,让地方有一点自主自决权。
毛用哲学来论证他的“独立王国”论,认为“独立王国”论反对片面思想。任何事物都是“一”与“多”的统一,彼此不可分离,“多”通过“一”来表现。基于此,他认为具有活力的经济体制是应该让地方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权,同时又必须服从中央的统一领导的体制,即集权与分权统一的体制。他反对中央统得过死,不注重发挥地方的积极性的集权体制,也不允许离开中央统一领导而搞“八百诸侯”、各自为政的分权体制。毛还从地方经济利益的相对独立性的角度去说明“独立王国”论,在他看来,利益是直接关系到发挥两个积极性的根本。中央代表着统一的整体利益,这种整体利益不是凌驾于地方利益之上的,而是在尽可能照顾到地方利益的基础之上的。如果离开了地方利益片面强调中央所代表的整体利益,就会影响地方积极注,反过来,国家整体利益也难以得到保证。
毛多次强调中央要注意地方的利益,也号召地方要向中央争取利益。认为这样只要不是从本位利益而是从整体利益出发,就不能叫地方主义,不能叫“闹独立性”。
既要使地方搞“独立王国”,又不能使之脱离中央统一的领导,毛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民主集中制。这种制度具体化为两种方法:一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是大极统管,小权下放。一定要有同地方商量办事的作风,集中的意见或下命令一定要建立在同地方商量好的基础上。
综上所述,毛的总体思路,是企图通过让地方搞点“独立王国”以实现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统一,最后达到建立一个能同时调动两个积极性的经济体制模式。
①毛泽东:《论十大关系》, 1956 年4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