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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尤·奥·马尔托夫
1903年2月5日
现在寄去联合会来信的抄件和我们回信的初稿[注:见上一号文献。——编者注]。回信已寄给普列汉诺夫,他将等你从巴黎去信。你赶快同彼·安德·和波里斯一起商量一下,是同意这封回信还是要求修改,请尽快答复普列汉诺夫。当然,最好不拖延给联合会会员的回信,可是如果一有修改就进行表决,这样就会拖延很久,因此不重要的修改可以不管。当然,如果有本质上的分歧,应该把回信压下来(我也向普列汉诺夫去信说明这一点),并且提交所有人表决。
我认为(维·伊·和列·格里·也同意),最要紧的是:(1)组织委员会国外分会[332]只能是俄国国内组织委员会的国外分会。看来联合会会员想设立两个平权的分会:俄国国内分会和国外分会,这种意见我们无论如何绝对不能接受或容许。俄国国内组织委员会应当慎重行事(它的通报在这方面很出色),同时它必须极郑重和极严肃地对待一切事情和别人对自己的一切要求,就是说俄国国内组织委员会应主管一切,在党内,没有俄国国内组织委员会的委托,谁也不能做任何涉及全党的事情,作出全党必须遵守的任何决定。
联合会会员在自己的信里毕竟承认了(或者几乎3/4承认了)组织委员会,承认组织委员会的人愈多,它的行动就愈要严格和坚定。特别重要的是一开始就要有正确的态度和表明自己的鲜明的党的立场:或者是承认这个组织委员会并服从它的领导,或者是争斗。第三条道路是没有的。现在得到普遍承认的机会很多,可以不去刺激和触怒任何人,但是也不要有一点让步。
(2)必须使组织委员会把自己国外分会的职权缩小到最低限度。国外分会只“主管”(在筹备联合方面)国外事务和协助俄国国内组织委员会。在任何其他问题上,即使超出这个范围一点点,组织委员会国外分会也都必须征求俄国国内组织委员会的意见并听从它的决定。所以我坚决主张俄国国内组织委员会尽快写信给联合会、同盟和崩得,建议成立自己的执行这种职权的分会。必须由俄国国内组织委员会为自己的国外分会划定“主管范围”。下面我提出一个确定这些职权的方案,共三条,只能严格限于三条。迫切希望你尽快同彼·阿·和波里斯讨论一下这个方案,并且批准(或者通过表决修改)它。(我们也把所有这些材料寄给尤利[注:尤利是“南方工人”社的代号。——编者注],并要他等着彼·阿·和波里斯,他们两人应当设法快去。)
(彼·阿·当然也可以在这里写信给同盟、联合会和崩得国外委员会,但是我认为这样做是最不好的了,因为这样会使人怀疑是暗地安排好的,是在弄虚作假。宁可等一两个星期,但是信一定要争取从俄国发出。)
另外,我认为应该考虑我们方面选谁当组织委员会(国外分会)的委员问题,需要事先付表决,因为编委会成员住地很分散,选举会花费很多时间,为此而等待是令人不愉快的。我本人投列·格里·一票。
我确实没有时间再给普列汉诺夫写信了。你把这封信和给联合会的回信立刻转给他,我再给他写几句话。
握手!
列 宁
从伦敦发往巴黎 载于1925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4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6卷第264—266页 |
注释:
[332] 组织委员会国外分会由下列成员组成:《火星报》编辑部的列·格·捷依奇、崩得的亚·约 ·克列梅尔和国外俄国社会民主党人联合会的尼·尼 ·洛霍夫(奥尔欣)。——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