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致帕·波·阿克雪里罗得
1901年7月26日
亲爱的帕·波·:您的来信已收到,并已仔细读过了(阿列克谢也看了)。您这样详细地提出意见[198],我非常高兴。只不过您认为我过分(“相当地”)“固执”,这是不公正的。凡是您认为语气应当缓和的地方(以及格·瓦·的所有意见)我都考虑了,就是说,语气都改得缓和了。“每个卢布工资增加一戈比”的口号将能够团结所有的工人,我在这句话后面加了一个括号,注明“按经济派的意见”。“限制专制制度”照您的意见改成了“消灭”。从我们要利用自由派的意图来看,第82—83页是不够审慎的(即意思的表达方式不够审慎),这两页我已根据您的意见,完全删掉了。我增加了一个注释,其中提到了您的小册子《历史地位》,并指出我谈得不够的问题您已经作了详细的解释。我还加了几句话,说我们很高兴自由派(以尔·恩·斯·为代表)更加理解工人运动了。对于维特记事附有这样一篇序言表示“遗憾”的话也都删掉了。还删掉了文章的前一半和后一半中的一些尖锐的词句。总之,关于在枝节问题上放缓和一些,我并不那么固执己见。但在原则上我绝不能放弃我们痛斥尔·恩·斯·的政客作风的权利(也是我们的义务)。我在反复地阅读了序言以后,深信他的确是一个政客,我在文章中对近几个月来我们看到的(即同“牛犊”的交易和订立协议的尝试等等[注:见本卷第41号文献。——编者注])都进行了批评,可以说是同这个家伙开诚布公,算总帐。我认为整篇文章的重点是说明地方自治机关的宪法地位问题。“地方自治机关的”自由主义对社会的影响和经济主义对工人的影响是一样的。我们对这两种狭隘性都必须予以抨击。
我们大概明天就能决定文章的问题了。如果这篇文章能够立即付印,我将设法寄一份一校样给您。或许您还可以指出哪些地方不恰当,我们还来得及改正(因为一校样和二校样仍然可以修改)。
紧紧握手!祝您好好休养并早日康复!为了您的健康,也许最好暂时什么东西都不要寄给您?不使您的休息和治疗受到影响?
您的 彼得罗夫
来信请寄:慕尼黑 加贝尔斯贝格尔街20a/Ⅱ号
卡尔·列曼医学博士先生(内写交迈耶尔)
从慕尼黑发往苏黎世 载于1925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卷 |
注释:
[198] 指帕·波·阿克雪里罗得对列宁的文章《地方自治机关的迫害者和自由主义的汉尼拔》(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5卷第 18—64页)提出的意见。——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