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
(1923年1月23日)
毫无疑问,工农检查院对我们说来是一个大难题,而且这个难题至今没有解决。一些同志用否认工农检查院的好处或必要性来解决这个难题,我认为是不对的。但同时我并不否认,我们国家机关及其改善的问题,是一个非常困难、远未解决同时又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的国家机关,除了外交人民委员部,在很大程度上是旧事物的残余,极少有重大的改变。这些机关仅仅在表面上稍微粉饰了一下,而从其他方面来看,仍然是一些最典型的旧式国家机关。所以,为了找到真正革新这些机关的办法,我觉得应该向我们国内战争的经验请教。
在国内战争比较危急的关头我们是怎样做的呢?
我们把党的优秀力量集中在红军里,我们动员了我国工人中的优秀分子,我们到我国专政根基最深的地方去发掘新的力量。
照我的看法,我们也应当按这个路子去寻找改组工农检查院的源泉。我建议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采纳下面这个以特殊方式扩大我们中央监察委员会为基础的改组计划。
我党中央全会已有发展成为党的一种最高代表会议的趋势。它现在平均每两月至多开会一次,至于日常工作,大家知道,则由我们的政治局、我们的组织局、我们的书记处等等以中央委员会的名义处理。我认为,我们应当走完这条已经走上的道路,把中央全会完全变成党的最高代表会议,每两月开会一次,有中央监察委员会参加。而这个中央监察委员会要根据下述条件同改组后的工农检查院的基本部分结合起来。
我建议代表大会从工人和农民中选出75—100名(这当然是大致的数字)新的中央监察委员。当选者也象一般中央委员一样,应该经过党的资格审查,因为他们也应享有中央委员的一切权利。
另一方面,应该把工农检查院的职员缩减到300—400人,这些职员要经过专门考查,看他们是否认真负责,是否了解我们的国家机关,同时还要经过专门考验,看他们是否了解科学组织劳动特别是管理、办公等方面劳动的原理。
据我看来,把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样结合起来,对于两个机关都有好处。一方面,工农检查院因此能获得很高的、至少不亚于我们外交人民委员部的威信。另一方面,我们的中央委员会就会同中央监察委员会一起最终走上变成党的最高代表会议的道路,实际上中央委员会已经走上这条道路,而为了在以下两方面正确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应当沿着这条道路走到底:一方面,使它的组织和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有系统,另一方面,通过我国工农中的优秀分子同真正广大的群众联系起来。
我预见到,那些使我们机关成为旧机关的人,也就是那些主张让我们机关照现在这样保留着革命前的糟糕透顶的状态的人,一定会直接或间接地提出反对意见(顺便说一句,我们现在得到了历史上很少有的机会,可以测定进行根本的社会变革所必需的期限,我们现在清楚地看到,什么可以在5年内做到,什么需要更长的时期)。
这种反对意见认为我提出的改革只会造成混乱。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们将在各机关游逛,不知道该到哪儿去,去干什么,去找谁,弄得到处一片混乱,打断职员们的日常工作,如此等等。
我觉得,这种反对意见是哪些居心险恶的人提出来的,十分明显,甚至用不着回答。自然,从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团和工农检查人民委员及其部务委员会(相应的还有我们的中央书记处)来说,需要顽强地努力若干年,才能恰当地组织自己的人民委员部及其协同中央监察委员会进行的工作。我认为,工农检查人民委员可以(而且应当)仍旧是人民委员,整个部务委员会也是一样,仍旧领导整个工农检查院的工作,包括所有“派来”听他调遣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按照我的计划,工农检查院留下来的300—400个职员,一方面要在工农检查院其他委员和增派来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的领导下做纯粹秘书性的工作,另一方面,他们应该是高度熟练、经过特别审查、非常可靠的人,同时要给他们很高的薪金,使他们完全摆脱目前工农检查院官员们的真正不幸的(如果不说得更重的话)处境。
我相信,把职员减少到我所说的那个数目,会使工农检查院工作人员的质量和整个工作的质量提高许多倍,同时也会使人民委员和部务委员有可能集中全力安排工作,有步骤地、不断地提高工作质量,而提高工作质量对于工农政权和我们苏维埃制度是绝对必要的。
另一方面,我还认为,工农检查人民委员应设法把我们共和国现有的12个以上的劳动组织高级研究所(中央劳动研究所、科学劳动组织研究所等等)一部分合并,使另一部分的工作协调起来。过于雷同也好,因此而要求统统合并也好,都是有害的。恰恰相反,应该在把所有这些机构合并成一个和使它们在保持一定独立性的条件下适当分工这两者之间,找出一个合理的适当的折中办法。
由于这种改革,我们中央委员会本身所得到的好处无疑不会少于工农检查院,这个好处就是,中央委员会能增进同群众的联系,使它的工作更有条理、更扎实。那时就能够(而且一定会)在准备政治局会议方面规定更严格更负责的制度。中央监察委员会应有一定人数的委员出席这种会议,其人数视某一时期或某一组织计划而定。
工农检查人民委员应协同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团给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们分一下工,或者根据他们是否必须出席政治局会议和检查送交政治局审理的各种文件,或者根据他们是否必须抽出工作时间来学习理论和研究科学组织劳动,或者根据他们是否必须实际参加监督和改善从上层国家机构到基层地方机构的我国国家机关的工作,等等。
经过这种改革,中央委员和中央监察委员能更好地了解情况,在政治局会议以前能更好地进行准备(凡与政治局会议有关的文件,一律应在会议前24小时送交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各委员,刻不容缓的事情除外,这类事情要通过特别程序通知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并加以解决)。我认为,除了上述政治上的好处以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在我们中央委员会里纯粹个人因素和偶然情况的影响会减少,从而分裂的危险也会减少。
我们中央委员会已经形成为一个严格集中的和威信很高的集体,但是这个集体的工作条件还和它的威信不相称。我提出的改革必将有助于改变这种状况。有一定的人数必须出席政治局每次会议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委员们,应该形成一个紧密的集体,这个集体应该“不顾情面”,应该注意不让任何人的威信,不管是总书记,还是某个其他中央委员的威信,来妨碍他们提出质询,检查文件,以至做到绝对了解情况并使各项事务严格按照规定办事。
当然,在我们苏维埃共和国内,社会制度是以工人和农民这两个阶级的合作为基础的,现在也容许“耐普曼”即资产阶级在一定的条件下参加这个合作。如果在这两个阶级之间发生严重的阶级分歧,那么分裂将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我们的社会制度内并不存在必然发生这种分裂的基础,所以我们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以及我们全党的主要任务在于密切注视可能产生分裂的情况并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因为我们共和国的命运归根到底将取决于农民群众是和工人阶级一道走,忠实于和工人阶级的联盟呢,还是让“耐普曼”即新资产阶级把他们和工人拆开,使他们和工人分裂。对这两种结局,我们看得愈清楚,我国全体工人和农民了解得愈清楚,我们避免那种会使苏维埃共和国覆灭的分裂的可能就愈大。
1923年1月23日 载于1923年1月25日《真理报》第16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5卷第383—388页 |
注释:
[247] 《我们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一文同列宁的《给代表大会的信》有直接联系,它发展了信中的思想。1923年1月初,列宁着手写作此文;他先口授了文章的大纲,接着于1月9日和13日口授了文章的初稿《我们对工农检查院怎么办?》(见本卷第430—438页)。1月19、20、22、23日,列宁口授了文章的第二稿即定稿《我们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向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列宁的《宁肯少些,但要好些》一文则又继续并发挥了这篇文章的思想。——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