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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出售的散装食品往往不标明生产日期,到有关部门检测,收费又很高——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1-2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超市出售的散装食品往往不标明生产日期,到有关部门检测,收费又很高——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周末闲话 超市出售的散装食品往往'...

超市出售的散装食品往往不标明生产日期,到有关部门检测,收费又很高——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周末闲话

超市出售的散装食品往往不标明生产日期,到有关部门检测,收费又很高——
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王俞
  不久前,张小姐在一家超市购买了散装开心果和杏仁,回家后一粒粒拨开品尝,发现不仅颜色呈褐黄色,而且有异味,好像是过期的,就返回超市向销售人员反映。销售员声称每天都更换新货,但又说不出货是什么时候进的。较真的张小姐认为干果类食品也应有保质期,倘若不新鲜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还容易致人生病,定要找相关的监督部门管管这事。
  张小姐首先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接线员要求张小姐必须出具能够确切证明干果有问题的材料,他们才能去执法。张小姐想到了消费者协会,消协的同志解释说,单凭色泽和口感很难判定干果的品质,必须有科学的检测数据,消协才能代为向商家讨公道。于是张小姐找到质检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只对单位或部门,不能为个人提供检测服务。她又询问了卫生和食品监管部门,也得到几乎同样的答复,并说一定要检测也行,但一些对人体有害物质如黄曲霉素等的含量检测收费是很高的,也需要时间,为几块钱的干果耗费时间精力钱财不值得。这番经历是张小姐没有想到的,自己担心食品过期不吃也罢,但放任生产日期不明的食品在超市大行其道实在危险。但作为普通消费者又有什么办法呢?
  近年来,包括工商、卫生、质检、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不断减少,消费者的购物环境有所改善。但目前这种执法仍停留在部门主观监管的层面,与消费者和市场的需要还有一定距离。张小姐的经历就很说明问题,检测只对部门不对个人的做法,也许是行政性质和经费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一个个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才是市场中切实存在的问题,也是监督执法的要害所在。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有限的监督执法力量和经费是不是应该更合理的安排,帮助消费者降低维权成本,创建更安全的消费环境呢?
  实际上,不解决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问题,就很难从根本上净化市场。因为商家和厂家为了销售产品的共同利益,很容易达成同盟,用价格、包装、退换货等各种手段来蒙蔽消费者。而消费者在发现问题后,又因维权的高成本而不得不忍气吞声,问题产品和厂商因此越发得逞。所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应该不断改进工作手段、增加科技含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收费,减轻消费者的投诉负担,全面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只有这样,才能对生产厂家和经营商家产生震慑作用,督促他们生产优质产品,销售合格商品,对市场和消费者负责任,才能从源头上根除坑害消费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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