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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转变发展观念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1-2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关键是转变发展观念 第14版(理论专页) 专栏: 关键是转变发展观念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何伟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关键是转变发展的观念。   转'...

关键是转变发展观念

第14版(理论专页)
专栏:

关键是转变发展观念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何伟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关键是转变发展的观念。
  转变传统工业化观念,树立现代工业化观念。现代工业化观念是将工业化和知识化结合起来发展,这也是我国现代化的特点。既不能不考虑知识经济发展的现实,走传统工业化的老路,又不能跳过工业化,一味追求知识经济化。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过程中,应超越传统工业化的思路,注意电子、信息、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走现代工业化道路。要吸取传统工业化的经验教训,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注意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发展战略时,应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制定包括农村、农业、环境和长远发展的思路,统筹兼顾,克服片面发展工业和城市的旧观念,走出一条全面发展的新路子。
  政府要转变观念,明确定位。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政府的职能不是经营企业,而主要是进行社会管理和服务。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人民是发展生产力的主体,是财富的创造者。政府应当为人民创造财富创造环境,包括法制环境、社会环境、投资环境、文化环境、自然环境等,这样,就能吸引八方投资,发展本地经济。把政府创造环境、人民创造财富作为政府职能定位的标准,就能避免出现政府缺位、错位、越位的现象。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是政府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从经验来看,哪里的民营经济发展快,哪里的经济就发展快,哪里的人民就富裕。政府的收入来源主要靠税收,而不能靠自办企业营利,非国有经济发展了,税收自然就增加了。所以,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应该是:“你投资,我欢迎;你赚钱,我收税;你赔钱,我不管;你犯法,我治罪;你自主经营,我宏观调控。”政府要依法行政,企业要合法经营,政府为企业创造财富创造环境,提供服务;企业把纳税作为应尽的义务,二者都各尽其责,就会减少侵权和越位现象,促进经济良性发展,财富充分涌流。
  转变只注重城市发展、忽视农业和农村的观念。过去我们发展经济偏重于工业、偏重于城市,对农业和农村重视不够,造成二元经济结构,出现了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重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对于东北这一中国的粮仓来说,尤为重要。目前,各级政府已逐渐重视农业问题,注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倡标准化和绿色产品生产,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并已初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解决。其中的关键是转变抓农业的观念,改变过去单纯抓产量的做法,树立起抓农产品加工业的观念。过去我们不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一个独立产业来看待,使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设备落后,加工水平很低。我国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是0.85∶1,发达国家一般是3∶1,农产品加工业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抓农业的一个中心环节,就能有效解决“三农”问题。首先,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农民实行订单生产,能调整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产品的标准化水平,在价格和销量上就有保证。其次,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有效途径。第三,农产品加工业投资少,见效快;资本有机构成低,吸纳劳动力多,是推动农村工业化的重要途径,是解决二元经济结构的有力措施。第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便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也能促进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开拓农村就业的领域。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同时,政府要提倡、引导、支持各种农业协会、行会和合作组织等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发展。中介机构的职能是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作为一个整体进入市场。它代表该机构成员的利益,是一种自治、自律机构,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农产品加工业的基层组织,是我国农业进入市场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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