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力量
第9版(理论)专栏:
人民群众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力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李慎明
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三者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之中,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之中。实现这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力量在于人民群众。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而且是政治文明的创造者。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群众更加自觉地把个人的命运同国家、民族和社会主义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更加自觉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行更加自觉、积极、主动的历史活动。因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紧紧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否则,我们的政治文明建设就会偏离方向,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就会变成无源之水。
人民群众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根本力量。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一方面要清醒地看到已经取得的辉煌成绩,坚定信心,继续前进;另一方面也要清醒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宏伟事业,在前进道路上必然还会面对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与挑战。这就需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继续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反映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前进的脉搏,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使党的工作充满活力;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要完成上述任何一项任务,都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都必须更加自觉地相信、依靠和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否则,就必然一事无成。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从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经济、文化与政治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一方面,民主的实现程度受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民主的发展不能脱离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孤军深入;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又会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政治条件。发扬民主,有利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社会矛盾的解决,有利于安定团结、生动活泼政治局面的形成;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和克服官僚主义;有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实行,使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
依法治国不是一句口号,不是空中楼阁,必须放在具体的条件和环境下来理解。这个具体的条件和环境,就是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我们所依的“法”,必须来源于这个实践,服务于这个实践。宪法和法律的制定、实施和完善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和呼声是宪法和法律合法性的全部来源,也是其得以永葆活力的动力和源泉。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作为依法治国的推动力量和主导力量的作用,依法治国的方略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因此,坚持依法治国,保证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既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得以保障的切实途径,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完善发展、走向成熟的标志。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紧紧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只有以此为纽带,才能真正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才会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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