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因为贪污而被判了死刑,说实话,让人惊诧。这年头贪到被判死刑的官员已经越来越少,更何况是小官。
所以我相当好奇,这个呼和浩特的李建平,他究竟有多离谱。
根据新京报的内容,这个李建平贪污14亿,受贿5.7亿,搞了10.5亿公款,还有2.8亿贪污的金额尚未结清……四个字形容,丧心病狂。
近30亿,已经完全脱离了普通人的理解范畴,甚至连赖小民都望尘莫及。大爷的,贪这么多钱,你藏哪儿啊?
按照一张百元钞票1.15克计算,一辆能拉10吨的卡车装满也就10亿元左右。也就是说,李建平30亿,又不能存银行,他至少得找3辆大卡车来装钱。
我们用大卡车来装水泥沙土,他用大卡车来装百元大钞。这可能就是人与人最大的区别吧。
值得一提的是,李建平差点就不用死刑了,这还是数罪并罚最后才给了他一个痛快。一审以贪污受贿罪判处李建平死缓,再加上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组织犯罪等一干罪行,才给他搞了个死刑。
说实话,要真是死缓就说不过去了,对比一下赖小民。
赖小民是贪污受贿17.8亿元,非法占有公共资金2500万,直接被判死刑。而这个李建平贪污14亿,收受财物5.7亿,直接超过了赖小民,按理说都不用数罪并罚,这一项直接能判到死刑。数罪并罚的话,那他妈得凌迟。
就和那个“取消醉驾入刑”一样,对经济犯保留死刑是非常有必要的事情。因为此前多起老虎落马,都没判到死刑,搞得我一度以为取消了。
很多贪官受贿时都有一种摆烂的心态,首先他们觉得自己只要贪过,收手也不一定能避免锒铛入狱。也就是入行易,洗手难。其次这些人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怕,反正也不会被判死刑,先舒坦了再说。
于是你们看赖小民,养了100多个情妇;你们再看李建平,拿着贪来的钱去境外赌博。更关键的是,李建平这个人在落马前曾被公开处分过……是不是很吊诡,一个被公开处分过的官员,竟然能继续用权力来捞钱而且不被发现。
2017年企业违规取用地下水和李建平有关,李建平获党内警告处分。
除此之外,李建平还涉及未经批准多次出境、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企业当成“提款机”和“钱袋子”,与不法商人狼狈为奸沆瀣一气等等,据报道,光一家叫东晟房地产的公司法人,就向李建平行贿了5.77亿元。
我惊诧于官商勾结的恐怖,亦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有钱程度感到难以置信。而他们这些钱出自哪里,还不是那无数买房人,无数老百姓身上。
报道中有这样一句话:2005年,李建平就经常在家中陪一些省部领导打麻将。再联系到这个党工委原书记能干到60多岁而不被检举揭发,细思极恐。
细思什么?
显而易见,这只是一审之后,数罪并罚才压到了死刑,谁又知道二审会不会改判死缓呢?别忘记,经开区书记,也就是一个副厅级,连市委常委和副市长都不是,他能10年贪出30亿无人知晓?
不好意思,我不信。
如此触目惊心的数字,按10年3650天平均来算,这个李建平10年内每天都能赚80多万。
请问上级的监管部门干什么去了?有个当官的在你们眼皮子底下一天赚80多万,整整赚了10年,你们居然不知道?
如果动物光吃不胖,它的肚子里一定有寄生虫;如果人民勤劳却无法致富,那么社会一定有吸血鬼。鲁迅诚不我欺,等个二审,我也很好奇李建平能不能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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