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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全集第四十三卷——给格·叶·季诺维也夫的便条并附给埃·王德威尔得的复信稿(1922年3月17日)

字号+作者:列宁 来源:马克思主义文库 2022-08-30 11:36 我要说(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给格·叶·季诺维也夫的便条并附给埃·王德威尔得的复信稿[43](1922年3月17日)  致季诺维也夫同志 抄送:加米涅夫同志   莫洛托夫同志   我刚刚同加'...

给格·叶·季诺维也夫的便条并附给埃·王德威尔得的复信稿[43]bbi品论天涯网

(1922年3月17日)bbi品论天涯网



 致季诺维也夫同志
抄送:加米涅夫同志
  莫洛托夫同志

  我刚刚同加米涅夫谈过,我们约定,由您在今天深夜答复王德威尔得,说他的电报已转交苏维埃政府。明天司法人民委员库尔斯基同志将代表苏维埃政府给予答复。
  我建议政治局讨论一下复信稿,我草拟的信稿如下:
  “俄国苏维埃政府的任何一个成员都从来没有怀疑过,第二国际代表一向坚决实行的政策,也就是‘维也纳社会党联合会’[44]的代表略有犹豫地实行的政策。正是他们实行直接间接地联合各国剥削阶级的政策,而一切国家的剥削阶级都在迫害和屠杀共产党人,这种例子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特别多、特别明显。社会革命党和孟什维克党实际上支持了高尔察克、邓尼金等侵犯俄国,正是它们两党之间的这种联合和政治上的接近,说明为什么西欧某些政治集团现在对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表现出这样的信任。其实,关于您所提到的社会革命党人案件,不仅没有判决,甚至还没有审讯,也没有对被告提出起诉书。尽管如此,我认为有责任补充一句:苏维埃政府从未拒绝过实际建议,例如交换战俘或释放某几类战俘的建议,邓尼金政府为恢复地主政权直接进攻苏维埃俄国时就提出过此类建议。

  司法人民委员 库尔斯基”bbi品论天涯网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复信稿载于1950年《列宁全集》俄文第4版第3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俄文第4版第45卷第48—49页



  注释:

  [43]1922年2月28日,苏维埃俄国公布了国家政治保卫局关于把从事反革命和恐怖活动的社会革命党中央委员及积极分子交付最高革命法庭审判的决定。为此自称“社会革命党国外代表团”的一批流亡的社会革命党人于3月11日在他们的报纸《俄国呼声报》(在柏林出版)上发表《告世界各国社会党》的呼吁书,抗议所谓对被告事先判处死刑。呼吁书得到第二国际和第二半国际各党、改良主义工会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支持。英国独立工党全国委员会、丹麦社会民主党主席托·斯陶宁格、第二国际首领之一埃·王德威尔得和全德工人联合会主席团打电报给列宁和格·瓦·契切林,要求把审讯推迟到三个国际的柏林会议召开。列宁的这个文献就是因此而写的。
  列宁起草的复信稿于1922年3月18日由俄共(布)中央政治局略加修改后通过,3月21日由司法人民委员德·伊·库尔斯基签署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64号上公布。
  对社会革命党人的审判是1922年6月8日—8月7日在莫斯科进行的。被告共34人;其中有社会革命党中央委员、中央委员会莫斯科局委员以及个别党员。审讯揭露了社会革命党中央所从事的反革命活动:组织反苏维埃政权的阴谋和暴动,杀害工人领袖,支持外国武装干涉。最高革命法庭判处12名主犯(阿·拉·郭茨、德·德·东斯科依、米·雅·亨德尔曼-格拉博夫斯基、叶·莫·拉特涅尔-埃利金德、叶·米·季莫费耶夫等)极刑。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了这一判决,同时决定,如社会革命党不放弃颠复苏维埃政权的武装斗争、继续进行恐怖活动和组织叛乱,将执行判决。一些表示悔过并揭发社会革命党中央罪行的被告人被免予惩处。——48。
  [44]维也纳社会党联合会即第二半国际,见注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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