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诗词

特稿:纪念《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六十六周年(组图)

字号+作者:杨文忠 来源:中红网—中国红色旅游网 2013-10-09 11:57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一 多少年来多少代,多少农民盼家发。天朝田亩是废文,均田免赋成佳话。放眼天下几千载,穷人无田无片瓦。虔心举首问苍天,世道何时起变化? 二 中央颁布土地法,'...

多少年来多少代,多少农民盼家发。
天朝田亩是废文,均田免赋成佳话。
放眼天下几千载,穷人无田无片瓦。
虔心举首问苍天,世道何时起变化?

中央颁布土地法,亿万农民开心花。
昔日种田为地主,今天耕地利国家。
精神焕发明光宇,歌声快乐绕天涯。
衷心感谢共产党,志愿耕耘为中华。

    注释:《中国土地法大纲》1947年9月13日中国共产党全国土地会议通过,同年10月10日在陕西省佳县神泉堡公布施行。规定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和乡村在土地改革以前的一切债务;以乡或村为单位统一分配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所有权归农户所有。 土改前的土地契约、债约一律缴销;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他营业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本法公布前已平均分配的地区,农民不要求重分,可不重分。

    《中国土地法大纲》不但肯定和发展了1946年五四指示中提出的将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原则,而且改正了其中对地主照顾过多的不彻底性,成为一个在全国彻底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公布与实行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二十多年土地革命基本经验教训,是一个正确的土地纲领,它体现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调动了农民革命与生产的积极性,对保证战争胜利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1947年8月刘少奇在全国土地会议上作报告

翻身农民喜得土地证书

土地改革中农民分配土地

杨文忠在米脂李自成行宫“均田免赋”前留影 晓琴摄

中国土地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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