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东兴(1916—) 江西省弋阳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政务院秘书厅副主任兼警卫处处长,公安部八局副局长、九局局长,公安部副部长,江西省副省长,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兼中央、总参警卫局局长。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第三、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第八、九、十、十一、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中央第九届政治局候补委员。第十届政治局委员,第十一届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毛泽东曾评价汪东兴说:“他是一直要跟我走的,别人我用起来不放心,东兴在我的身边,我习惯了,人还是旧的好一点,他的长处是心细——。”
汪东兴同志一生保卫毛主席、忠于毛主席、热爱毛主席,2009年1月6日,汪东兴同志为“全国毛泽东纪念馆联谊会”题写了会名。
汪东兴为全国毛泽东纪念馆联谊会题写的会名
毛主席和汪东兴同志在一起研究工作。(一九五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