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今日(1月30日)报道,4名涉嫌在去年12月26日擅自闯入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的香港居民,今日(30日)上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四人被控“无许可证进入禁区”罪,若被定罪最高可判监禁2年,但他们予以否认。
2013年12月26日,6名港人闯入驻港部队军营
3男1女被告分别是40岁的张汉贤,29岁的招显聪,29岁的谢咏雯和一名15岁少年。据悉,4名被告各获准以500港元保释,期间不可接触其中6名在中环军营驻守的控方证人,裁判官安排在2月27日进行审前复核。
裁判法院是香港最初级的刑事法院,可以聆讯的控罪包括简易程序罪行和可公诉罪行,比较严重的可公诉罪行会被移交至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审理。所有刑事案件的程序都是于裁判法院开始。与香港其他法院不同,裁判法院的裁判员称为裁判官,而非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