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牵涉“占中”不明捐款而备受争议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28日又被爆出将接受涉及推动多国“颜色革命”的“开放社会基金会”主席索罗斯捐款。
香港《文汇报》28日报道称,该报近期接到的可靠消息显示,港大法律学院即将接受一笔涉及索罗斯的秘密捐款。而面对记者的查询,港大发言人仅在电邮中称:“目前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并没有向索罗斯基金会申请资助。”对索罗斯本人是否捐款和以什么名义捐款等问题并未回应。港大校董、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钟树根说,“占中”发起人之一戴耀廷和港大法律学院前院长陈文敏涉嫌违规处理捐款,已反映港大在这方面存在漏洞,如索罗斯的秘密捐款消息属实,港大可谓“糊涂上加糊涂”,他不排除要求立法会引用特权条例传召有关人士做供。本身是港大校友的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刘乃强表示,近年的数据显示,包括港大在内的香港多所院校都有外国资金渗入,操控学界。
现年84岁的“国际金融炒家”索罗斯,曾于1997年闪袭香港金融市场,使港元汇率一路下滑,金融市场一片混乱。香港金融管理局立即入市,中央政府也全力支持。在一连串反击行动下,索罗斯在香港的“征战”无功而返,损失惨重。自上世纪末起,索罗斯透过旗下的“开放社会基金会”及其前身“开放社会研究所”,在“颜色革命”背后推波助澜。2003年,格鲁吉亚发生“玫瑰革命”,索罗斯拿出250万至300万美元的活动资金。2004年底,乌克兰爆发“橙色革命”。有美国国会议员做证时透露,索罗斯旗下的“乌克兰开放社会研究所”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通过它及“国家民主基金会”向乌反对派提供了超过6500万美元的政治资金。2006年6月,“开放社会基金会”被指参与游说土耳其国会修改宪法,增加民众参与;2010年4月,又被指赞助埃及反对派办网媒,最终导致穆巴拉克下台。近年,索罗斯的基金会还不惜向学校提供大笔资金,为各地学生、学者及媒体提供传授西方民主和价值观念的课程或培训,煽动群众对现有政权的敌对情绪。
有舆论分析认为,所谓“开放社会”或“援助扶贫”只是表面装饰,索罗斯的真正意图是向全世界输出美国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通过国家政权更替,为自己的金融投机鸣锣开道。而港大一旦让外国资金有机会渗透,将使公众质疑其随时可能成为“颜色革命桥头堡”。
延伸阅读:索罗斯基金会与“颜色革命”
【内容提要】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非政府组织得到了迅速发展,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国际政治的各项活动中,其作用及影响也越来越引人注目。索罗斯基金会是活跃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中的重要一员。21世纪初,原苏联加盟共和国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等国相继发生了所谓的“颜色革命”,索罗斯基金会便参与其中。本文希望通过对索罗斯基金会在这些国家内部所进行的各项活动的考察以探究索罗斯基金会这一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活动特点及其所发挥的作用。
21世纪初,几个原苏联加盟共和国发生了一系列以和平、非暴力手段而实现政权更迭的“颜色革命”。在这些事件发生前后均能看到索罗斯基金会这一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身影。本文希望通过对索罗斯基金会在这些国家内部所进行的各项活动的考察以探究其活动特点及其所发挥的作用。
一 索罗斯基金会
索罗斯基金会由金融家索罗斯创办于20世纪70年代。在过去的30年中,索罗斯基金会已发展成为涉及欧、亚、非和南北美洲60多个国家在内的索罗斯基金会网络。索罗斯基金会网络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32个全国性基金会和众多的网络计划。全国性基金会又被称为开放社会研究所,是索罗斯基金会设在特定国家并在当地开展工作的自治机构,主要设在中东欧和原苏联加盟共和国。网络计划主要在一个区域内或整个网络范围内的特定问题领域从事各项活动,涉及包括艺术文化、经济改革、教育、信息、法律改革、公共健康及妇女权利在内的一系列问题,由开放社会研究所--布达佩斯和在纽约的开放社会研究所总部管理并和各个全国性基金会一起合作执行。每个全国性基金会的理事会根据所在国家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来制定这些网络计划在所在国的执行策略以及对所有计划成效进行评估。索罗斯基金会网络还分别在布鲁塞尔、布达佩斯、纽约、巴黎和华盛顿设立了办事处,这些办事处为各个全国性基金会提供行政、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同时也开展一些独立的项目。
这一基金会活动宗旨是在世界范围内致力于“开放社会”的建设。“开放社会”这一概念最早源于亨利•伯格森的《道德和宗教的两个来源》,卡尔•波普尔在其《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将这一概念演化为一种“批判的理性主义”。波普尔认为“社会主义理想与个人自由水火不容”,将创建“开放社会”视为以言论自由和多元主义为前提的“零星社会工程”。因此索罗斯基金会在推行各项活动时不可避免地带有明显的西方价值取向:在努力提高目标国的教育文化水平时,向当地青年们传播反现行社会制度的意识形态;索罗斯基金会资助当地独立媒体的建设,但却对这些国家反对党的电台、报刊、电视台情有独钟。更有舆论认为,所谓的“开放社会”只是一种招牌,其真实的目的是向那些“不够民主”的国家输出美国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掀起“民主浪潮”,并通过基金会深入实地的活动,获取第一手资料,使其金融投资更加审慎和有效。
二 索罗斯基金会的活动及其特点
索罗斯基金会在创立之初即将在世界范围内致力于将“封闭社会”发展成为“开放社会”作为其活动目标。索罗斯本人极大地继承了波普尔的哲学思想并将其贯穿于索罗斯基金会的各项活动中。
首先,索罗斯继承了波普尔的思想,认为“开放社会”需要建立在民主和法制的基础上,是一个以市场为导向自由、法治的社会。当地政府及公共服务改革计划就是索罗斯基金会在原苏联加盟共和国国内制定的众多计划中的一项。这一计划不仅创立了实力雄厚的研究网络以向当地政府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培训工作,还支持围绕法制改革、反腐败、决策制定中的公共参与、公共服务等当地政府问题的深层研究,向当地政府转型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同时资助当地政策中心和智囊团的发展,其目的就是创建更强、更有效的可以参与到当地政策制定中去的社团。索罗斯认为只有完全实现自由市场经济,这个国家才可以充分获得民主。因此,其推行的经济与商业发展计划已成为这些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催化剂,并加速了当地传统经济所发生的结构性变化。
第二,索罗斯基金推行多年的思想库基金就是在中东欧、原苏联加盟共和国内打造一个独立的政策中心,即通过识别和分析政府各项政策来加强这些国家的民主化进程;监督政府政策制定过程;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与当地政府进行协商并倡导当地公众表达意见与建议从而影响政府政策的制定。其最终目标就是这些国家实现“包容性政策改变”,也就是将这些国家的政策制定过程转变成一个所谓的公开、透明及反映公众利益的过程。这一计划除了对能够在这些国家内煽动公众情绪与引发全民讨论的组织与问题给予大量的资金援助和关注之外,还对这些国家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培养相关专家从而能够引导当地民众对政府的政策制定进行讨论,确保其对政府政策制定的影响最大化。思想库基金每年还会资助超过十名来自包括乌克兰、格鲁吉亚在内的中东欧、原苏联加盟共和国中有才能的青年研究员在中东欧最重要的智囊团里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学习研究,以不断培养有意愿、有能力影响社会公共生活的年轻一代,为“开放社会”这一目标的实现添砖加瓦。
第三,索罗斯相信,开放社会是一个物质、资金、人员和信息自由流通的社会,自由、多元媒体的发展是一个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前提条件。因此,索罗斯基金会所推行的大众传媒发展计划就是为了提升这些国家的包括电视台、广播、报纸、广播网、通讯社以及出版社等所有的传媒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这一计划对传播“开放社会”价值观念的媒体出版物的发行给予支持,对违背新闻自由相关原则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反击。还对这些国家整体的传媒体制发起进攻,除了建立了许多如新闻理事会、新闻诉讼委员会等媒体自我管理机制外,还积极促进这些国家媒体所有权的变更,打破当地政府对媒体的垄断地位,从而实现媒体所有权多元化的政策转变,为社会上不同的观点和意见得以传播创造制度性条件。除此之外,还特别为那些反对党的媒体出版物和记者提供资金和培训并支持当地独立媒体工会的建立、加强广播频率的可准人性。2003年,该计划更是拉入50多家非政府组织在乌克兰形成了一个新的公众委员会,以帮助非政府组织参与到电视和广播播放的民主法律的发展中,从而使当地媒体最大化的为其所用。
从上我们可以看出,索罗斯基金会的活动具有自身一贯的特点。首先,索罗斯基金会的活动具有长期性。“1990年在乌克兰创建了国际复兴基金会,活动不断;1993年进入吉尔吉斯坦,影响迅速扩大;1994年进军格鲁吉亚,目前除在首都第比利斯设有’国际索罗斯科教计划‘中心等四大机构外,还在全国四个地方设有分支机构”。索罗斯基金会每年都会发布年度工作报告,结束成效不佳或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的项目,同时根据所在目标国的实际情况设立新的活动计划。索罗斯基金会在这些国家活动周期之长还可以以此窥见一斑:乌克兰“橙色革命”的领军人物尤先科曾是索罗斯基金会在乌克兰的董事会成员;而格鲁吉亚在革命后新成立的内阁成员中更是有1/5(共4名)曾在索罗斯基金会工作过。第二,索罗斯基金会的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索罗斯曾在回忆录里这样说道:“革命”不应该被引向防御工事,不应该在街道上,而应该在平民的思想里。索罗斯基金会鉴于这些国家大部分民众生活都比较困难,因此从关系到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的卫生、文化、教育为突破口迅速扩大影响。通过这些援助计划,索罗斯基金会为自己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从而更利于其向当地民众灌输西方的民主价值观。此外,索罗斯基金会还对目标国政府的腐败、官僚行为进行无情的揭露,以影响民众的心理,导致时任政府逐渐失去民心。于是,索罗斯基金会就在看似与政权变更无直接联系的各项活动计划中,既隐蔽又富有成效地动摇了时任政府的统治根基,为最后这些国家的“颜色革命”的发生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第三,索罗斯基金会的活动受到共同哲学思想的支撑。开放社会研究所首长阿莱•奈尔曾发表过以“不断的改变,不曾改变的目标”为题的演说,其主旨就是表明索罗斯基金会的活动计划项目是不断变化的,但其活动宗旨却是万变不离其宗。
三 索罗斯基金会所发挥的作用
通过对以上索罗斯基金会在这些国家所进行的各项活动的考察,可以将索罗斯基金会所起作用归纳为三个方面。
1.说服
索罗斯基金会所做的说服工作潜移默化、贯穿始末。索罗斯基金会除了在这些国家全面开展强化民主、增强法制建设、资助独立传媒的创建等工作外,还十分注意这些国家青少年的教育事业。在索罗斯基金会大力宣传和有意渲染下成长起来的一代看到的不是自己国家已经发生的进步,也不理解社会转型时期矛盾发生的必然性,而只是一味关注与他们理想的民主政体的巨大差距,最终在“颜色革命”中冲锋陷阵,举起了反政府的旗帜。
2.监督
每年索罗斯基金会的工作报告都会对所谓的影响民主化进程的事件进行评论,还会对这些国家一年内的各项民主化、法制、人权等建设进行评估并根据这些工作带来的监督结果对下一年的工作做出调整。“颜色革命”中,索罗斯基金会更密切关注这些国家国内各种动态信息,及时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各种传播手段对当政政府的黑幕和选举过程中的任何舞弊行为进行揭露;还对当地居民就有关如何做理性选举人进行培训,以便对整个选举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索罗斯基金会还会推出针对选举工作的专项监督计划,如乌克兰全民监督委员会就是由国际复兴基金会和许多国家的大使馆为保证乌克兰的选举结果不被歪曲而进行的一项联合举措。
3.施压
索罗斯基金会通常对目标国进行两方面的施压。一方面,作为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索罗斯基金会大打公益牌,获得民众的信任与好感,再利用公民大众的力量向当地政府施压。如今,“国家形象”对于一个国家来讲不仅仅是一个主观评价,更重要的是涉及这个国家在国际政治中的合法性问题。索罗斯基金会网络具有极强的渗透力,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将发生在这些国家内部的事件国际化。当地政府只要做出任何有悖于公约和承诺的行为,索罗斯基金会就会马上揭露政府的言行不一,在国际上制造舆论责难,从而向这些国家施压以迫使其遵守承诺或改变政策。索罗斯基金会还借助物质杠杆进行施压。“颜色革命”发生国无论在经济建设,还是在社会制度等各方面发展都比较滞后、不够成熟,都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需要借助外界的援助来达到恢复本国经济的目标。在“不对称性的相互依赖”中,“依赖性较小的行为体常常将相互依赖作为一种权力来源,在某问题上讨价还价甚至借之影响其他问题。”索罗斯基金会在为这些国家的教育、卫生、人民生活等多方面提供大量的经济、人力等物质援助时,将其与所关注的问题挂钩,迫使这些国家政府以索罗斯基金会所设立的目标进行社会改革,从而为索罗斯基金会的活动创造更有利的社会环境。
总体来讲,索罗斯基金会在这些国家所进行的各项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其进行了必要的法律建设,为当地自由独立媒体的发展开启了道路,并对这些国家的教育、卫生等民生项目进行投资,满足了一些民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无可置疑的是,索罗斯基金会所推行的价值体系是一套纯粹的西方价值观,并且在推行过程中由于没有做到因地制宜、生搬硬套,从而也给这些国家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因此这些国家所建立起的民主体制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从而造成这些国家社会混乱,动荡不断。我们不禁要问,索罗斯基金会的目的到底何在?仅仅出于公益吗?事实并非如此。一方面,基金会的创建可以使得索罗斯在美国免于税收。美国税法第501款概括了25种符合免税条件的非政府组织类型,索罗斯基金会就在免税范围之内。索罗斯本人就曾坦言:“创设这个基金会,动机基本上是自私自利,慈善信托是很有意思的避税花招,你把财产交给信托,然后每年提拨一部分的金额到慈善信托。经过若干年的提拨后,本金可以留给自己的后代,不必缴遗产税或赠与税,所以这是我为小孩设立的信托。”另一方面,这些国家地理位置和战略地位重要,又多为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出产国,向来是美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一环,而向外输出民主更是美国外交的一大特色,这一点上,索罗斯基金会与美国政府可谓异曲同工,不谋而合。因此索罗斯基金会自身遍及全球的网络系统又可以为美国提供现成的平台,自然成为美国政府向这些国家输出民主的首选借助对象。1993年至2003年,美国用于帮助独联体国家进行“民主改革”的专项援助就有90亿美元,其中提供给各国中央政府的援助不足1/4,而3/4以上都是提供给这些国家的私有企业以及非政府组织、独立媒体等民间机构的。
四 小结
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像索罗斯基金会一样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全球范围内招募自己的支持者,并将自身发展成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全球网络组织,活跃在国际政治舞台的各个角落。这些国际非政府组织所体现社会公益性可以弥补国家行为体以本国利益为第一位而可能造成的国与国之间关系紧张的不足;还可以凭借其丰富的人力资源及技术优势组建相关国际网络,结成广泛联盟,获取更为准确有效的第一手资料信息,通过呼吁、宣传和辩论等各种形式体现世界各国民众的愿望,反映他们的意愿和要求,促进共同目标的实现,以解决国家行为体在处理全球问题上功能失灵的问题。同时,这些国际非政府组织自身的非官方性也使其活动具有国家政府不可比拟的灵活性,能够更好地缓解政府间存在的误解紧张状态,加强交流,增进理解,从而促进国家间的协调与合作。国际非政府组织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制国家权力被垄断滥用,制约一国政府的决策更加民主化和理性化。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国际非政府组织的重视,完善对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规范,不断拓展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关系,强化与各类国际非政府之间的互动。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警惕某些西方国家利用一些国际非政府组织对我国进行外交政策输出,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企图。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382期,摘自2011年第3期《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