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

港反对派成员侮辱五星红旗和香港区旗罪成,被判监2个月!

字号+作者:徐亦超 来源:环球网 2018-03-29 07:40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香港反对派成员古思尧   据香港“东网”3月27日报道,香港反对派成员、社运人士古思尧去年7月至今年1月期间,在3次不同的游行集会时均涉'...

iIB品论天涯网

  香港反对派成员古思尧

  据香港“东网”3月27日报道,香港反对派成员、社运人士古思尧去年7月至今年1月期间,在3次不同的游行集会时均涉嫌展示涂污了的五星红旗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因而被控3宗侮辱国旗及区旗罪。不认罪的古思尧今(27日)被裁定3项控罪全部罪成,判监两个月,控方指被告有6项相同纪录。iIB品论天涯网

  没有律师代表的古思尧称“求情就不必了”,扬言“人生几十年,做自己认为值得做的事”,坐完监也会“继续抗争”,还让裁判官不必同情或对他仁慈。裁判官则表示,入狱是唯一的判刑考虑,参考案例后判监两个月。iIB品论天涯网

  古思尧于2017年7月在港岛的一个活动上涉嫌涂污、毁坏五星红旗并上下倒置,之后复于去年10月一个活动上疑将印有五星红旗图案的道具上下倒置。在今年1月1日的新年游行中,他又故技重施,涂污香港特区区旗。iIB品论天涯网

  环球网查询发现,古思尧之前也曾有过多次侮辱国旗的案底。2012年、2015年古思尧分别焚烧国旗及涂黑国旗与香港特区区旗,并被判刑入狱。iIB品论天涯网

  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保护国旗、国徽”,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iIB品论天涯网

  根据《区旗及区徽条例》第七条“保护区旗、区徽”,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区旗或区徽,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第五级罚款及监禁3年;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三级罚款及监禁1年。iIB品论天涯网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站编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