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记者 范凌志】日前,香港警方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引用《社团条例》,向保安局长李家超建议禁止宣扬“港独”的“香港民族党”运作。然而,“香港民族党”却向警方下达了“最后通牒”。据香港媒体“香港01”消息,该组织29日在社交媒体上称已向保安局及警方提出5点要求,包含“要警方在30日之前交出一切对陈浩天(“香港民族党”头目)监视/观察的纪录”。环环看到,在该消息下,香港民众的留言几乎都是对“香港民族党”的讥讽:“陈浩天直接带队去查封警务处处长办公室”、“看来这个民族党才是香港至高无上的执政党!”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17日表示,特区政府正在考虑是否行使《社团条例》并作出命令,禁止所谓的“香港民族党”继续运作。李家超说,已向“香港民族党”发信,将于21天之后或收到“香港民族党”的申述后作出决定。据悉,警务处的建议是按照《社团条例》相关条款,并基于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权利和自由的需要而作出的。
然而,“香港民族党”方面却企图用拖延战术来应付警方。27日,陈浩天表示已去信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要求延长申诉期至两个月,又声称警方过去花两年时间调查“民族党”,并搜罗数百页证据,但只有21日申述期“不公平”。他称,难以预料当局会否应允要求,但就再三表明,现时不会解散“民族党”。29日,“香港民族党”在其社交媒体发文,向保安局及警方提出5点要求,还“规定”了“最后期限”。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民族党”的五点要求是:
一:要求保安局书面确认,并无与助理社团主任及其下属于取缔建议书之前作任何有关通讯;
二:若未能确认,要求保安局交出所有有关的口头通讯的文件及纪录;
三:要求助理社团主任于7月30日或之前交出一切对陈浩天监视/观察的纪录;
四:要求助理社团主任于7月30日或之前交出所有在预备取缔建议书前及预备取缔建议书时所收集的录音及录影;
五:要求助理社团主任于7月30日或之前交出所有预备建议书时所有用及或无用及的资料。
环环看到,在“香港01”报道下,香港民众的留言一致持批驳立场,有人讥讽“陈浩天直接带队去查封警务处处长办公室”、“看来这个民族党才是香港至高无上的执政党!”还有民众怒斥“早就应该赶走这班垃圾了!香港……民族?什么东西!”“政府有足够资源去清除这些社会遗渣。”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27日,香港爱国团体“新年代”发起游行,抗议“香港民族党”明目张胆地煽动以暴力手段达至“港独”、危害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向学生派发“港独”单张企图令学生受害。游行人士又支持保安局拟禁止“民族党”运作,并强烈要求警方尽快按《刑事罪行条例》,检控“民族党”及其召集人陈浩天,以免毒害年轻人。
图:“新年代”举报陈浩天到校园派发“港独”传单/大公报记者麦润田摄
据报道,对于“民族党”一直以非注册社团为由,声称他们不应受《社团条例》监管。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27日于电台节目表明,若一个团体建立的目标,违反了法律所定下的界线,而该团体并非从来都不会运作,不管有没有注册,《社团条例》便适用。
早前,特首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和她本人对于“港独”这个议题立场坚定,要在香港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必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领土完整。任何鼓吹“港独”的言行均不能容忍,一定会受到遏制,特区政府会依法办事。
原标题:真狂!被警方要求停止运作的“港独”组织反给警方下“最后通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