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杭州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九次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如果发现自己检测结果是阳性,又不具备居家隔离的条件,有没有专门供“集中式居家场所”,怎么申请?
对此,杭州市文广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钱潮力介绍,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十条”明确了“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政策明确后我们已考虑到有自愿申请集中隔离收治的需求,为此市防控办于12月16日下发了1808号《工作提示单》,要求各区、县(市)按储备任务总量的20%储备建设一批“健康之家”,用于自愿申请集中隔离的收治,目前全市已储备75个点,16030间隔离用房。
申请流程:
申请集中隔离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提出,属地防控办综合评估后明确“健康之家”点位,并由所在乡镇(街道)、社区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接通知后做好个人防护, “点对点”自行进入“健康之家”进行集中隔离。
健康之家会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住宿费价格不高于正常经营期间的市场价,餐费不高于每人每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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