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央行、证监会强力救市之后,国资委昨日午间也发布公告称,中央企业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作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国资委公告原文:
近 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国资委高度重视,为维护市场稳定,营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国资委要求各有关中央企业应勇 于承担社会责任,作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增持股价偏离其价值的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努力维 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国资委将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加快企业重组整合步伐,提高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
国资委公告截图:
111家央企齐发承诺书
在国资委表态的同时,全体央企发表承诺书。111家央企承诺采取如下措施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包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努力保持上市公司股价稳定。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国资国企改革资深专家张喜亮研究员告诉记者,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不得减持,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口号,作为共和国长子的中央企业更会自觉地倾力贯彻执行。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既是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的政治责任,也是维护中央企业自身健康发展所必需的市场环境。股价暴跌到这样的程度,相信中央企业支持市场的稳定,同时也更有利于自身的改革发展,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备加彰显中央企业在国家经济制度中、社会环境中不可替代的政治地位和作用。
此前,有券商观点认为,近期国企改革概念股暴跌,主要原因是国企改革的力度不够,概念股没有基本面的支撑之前只是概念的炒作,国企改革股价回升还需要实际改革的推进。对此,张喜亮表示:“金融市场有其自身规律,不能认为股价暴跌是改革力度不够,这样理解是错误的。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景将支持其在股市中的预期价值。”
中石化等开始增持
在国资委的号召下,央企已迅速展开增持行动。根据今日公告,中国建筑、中国铁建、中国石化等多家央企的控股股东已经开始增持。其中,中国建筑控股股东中建总公司7月8日增持1350万股,中国铁建控股股东中铁建总公司增持115万股,中国石化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则增持了4600万股。
中国石化今日公告,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7月8日在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4600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4%,并拟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中国建筑也披露,控股股东中建总公司于7月8日增持公司股份1350万股,并拟在未来继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中国铁建则公告,控股股东中铁建总公司7月8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115万股,买入均价为15.867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32%。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对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信心,中铁建总公司在未来6个月内将视股价变化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111家央企响应发《承诺书》
原文如下:
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有企业及其所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息息相关,为营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全体中央企业承诺采取如下措施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作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二、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努力保持上市公司股价稳定。
三、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承 诺 人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鞍钢集团公司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中国铝业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中国盐业总公司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丝集团公司
中国林业集团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珠海振戎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华侨城集团公司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总公司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