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随园诗话》札记
第5版()专栏:
读《随园诗话》札记
序
袁枚(1716—1797),二百年前之文学巨子。其《随园诗话》一书曾风靡一世。余少年时尝阅读之,喜其标榜性情,不峻立门户;使人易受启发,能摆脱羁绊。尔来五十有余年矣。近见人民文学出版社铅印出版(1960年5月),殊便携带。旅中作伴,随读随记。其新颖之见已觉无多,而陈腐之谈却为不少。良由代易时移,乾旋坤转,价值倒立,神奇朽化也。兹主要揭出其糟粕者而糟粕之,凡得七十有七条。条自为篇,各赋一目。虽无衔接,亦有贯串。贯串者何?今之意识。如果青胜于蓝,时代所赐。万一白倒为黑,识者正之。 1961年12月12日于从化温泉。
郭沫若
一、性情与格律
袁枚于诗主性情说。所谓性情者,谓抒写胸臆,辞贵自然。这较王渔洋神韵说之不着边际、沈德潜格调说之流于空套,自然较胜一筹。然袁枚往往为偏致之论,如云:
“有性情便有格律,格律不在性情外”。
(《随园诗话》〔以下简称诗话〕卷一第二则)
这把格律和性情,完全等同了。人谁无性情?但并非人人都能诗。诗之有格律,犹音乐之有律吕。格律固可以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因人而异,即所谓“格无一定”,然而总是有规律的。
格律是诗的语言之规律。普通语言即具有规律,何况乎诗!诗之规律可以自由化,充其极如今之散文诗,而在遣辞用字之间亦自有其格调。故格律与性情,有客观与主观之异。两者能得到辩证的统一始能成其为诗。徒有性情而无格律,徒有格律而无性情,均非所谓诗也。
性情必真,格律似严而非严,始可达到好处。
二、批评与创作
《诗话》卷一第七则论及金圣叹与孔尚任。
“金圣叹好批小说,人多薄之。然其《宿野庙》一绝云‘众
响渐已寂,虫于佛面飞。
半窗关夜雨,四壁挂僧衣’。殊清绝”。
金圣叹固然有可鄙薄的地方,但不是由于“好批小说”而可鄙,而是由于好以封建意识擅改所批的小说而可鄙。
忠于封建统治阶级的袁枚,当然不能作这样的阶级分析。他对于金圣叹的评语,等于是说:好批小说虽然可鄙,但幸而还有一首可取的绝诗。
袁枚的保守性,不是还在金圣叹以上吗?
其评孔尚任,亦用同样笔法。
“孔东堂演《桃花扇》曲本,有诗集若干。佳句云‘船冲宿
鹭排樯起,灯引秋蚊入帐飞’。其他首未能称是。”
这虽未著鄙薄字面,而于诗与曲之间实含有轩轾之意。意思是说:虽然是演曲本的人,也有两句好诗。
又于同卷第六一则中论及洪升,笔法亦完全相同。
“钱塘洪昉思(升),……人但知其《长生》曲本与《牡丹
亭》并传,而不知其诗才在汤若士之上。(下引洪诗二首,从略
。)”
以诗与曲对举,称洪之诗而于其曲不置可否,用意亦在扬诗而抑曲。
其实曲与诗之别仅格调不同耳。诗失去性情而有词兴,词又失去性情而有曲作。诗、词、曲,皆诗也。至于曲本则为有组织之长篇叙事诗,西人谓之“剧诗”。不意标榜性情说之诗话家,乃不知此。
再进而言之,则小说亦叙事诗也,特其格律自由而已。小说之佳者,即袁枚所谓“文中之诗”(《诗话》卷二第二八则)。“金圣叹好批小说,人多薄之”,所谓“人”者乃士大夫阶层中之道学者流。此其根源在于鄙薄小说,因小说可鄙,故“好批小说”为尤可鄙。真所谓井蛙之见,袁枚亦未见其高蛙一等。金圣叹之于文艺批评,孔尚任、洪升之于曲本创作,成就均在袁枚之上。袁所称三人之诗,无人知之者,而《金批才子书》、《桃花扇》、《长生殿》,则几乎人尽知之,且可永传不朽。“不贤者识其小者”,非袁枚之谓耶?
袁枚自视甚高,因其能诗(狭义的诗),故视诗亦高于一切。《诗话》实文艺批评之一种形式,但因诗高,故话诗者亦高。小说贱,故好批小说者亦贱。至于曲本,与小说齐等,故为话诗者所不屑道。时代限人,固不宜专责袁枚,然可因此而更知金圣叹、孔尚任、洪升之可贵。
三、风骨与辣语
《诗话》卷一第二七则:
“某孝廉有句云:‘立誓乾坤不受恩’,盖自矜风骨也。余
不以为然,寄书规之。”
仅举诗一句,未见全文,不知所咏者何题,所愤者何事。然在封建社会中能有此吐属,确见风骨。
袁枚不以为然,自是标准之封建意识。然袁枚时亦自相矛盾。如《诗话补遗》卷十第六则:
“诗不能作甘言,便作辣语、荒唐语,
亦复可爱。国初阎某有句云‘杀我安知非赏鉴?因人决不是英雄
’!……可以谓之辣矣”。
这样的“辣语”,与“立誓乾坤不受恩”,相去几何?何以此则“爱”之,而彼则“规”之?
又袁枚自己也有类似语句。《诗话补遗》卷三第二七则,言尝有句云“双眼自将秋水洗,一生不受古人欺”。味虽不辣,气颇自豪。
“不受欺”与“不受恩”,又有多大区别?封建时代之所谓恩惠,大率欺鱼之钓饵。且古人并非全是骗子,而古人所设之骗局,袁枚却往往受欺。袁枚,于经信《毛诗序》,信《左氏传》,于史骂倒秦始皇、曹操、武则天、黄巢、王安石、李自成。笃信气运、诗谶[chèn]、扶乩[jī]、梦境、鬼魂、神仙、三世……。迷信之深,足以惊人,又何尝“一生不受古人欺”耶?
大抵袁枚好自卖弄才华,亦好自卖弄资格。每凭一时高兴,时而是丹非素,亦时而是素非丹。矛盾而不统一,大率类此。
四、评白居易
《诗话》卷一第三四则:“宋《蓉塘诗话》讥白太傅在杭州,忆妓诗多于忆民诗。此苛论也,亦腐论也。”
又同卷第四八则:“佟法海《吊琵琶亭》云‘司马青衫何必湿?留将眼泪哭苍生’。一般杀风景语”。
“忆妓诗多于忆民诗”,论虽苛而未必腐。白居易与元稹,早年创为新乐府,本有代民立言之意。其后同遭挫折,白遁于隐逸,元逃于闺情,无复当年锐气。蓉塘与法海盖有意刺其明哲保身也。
然唐时妓女多有文采,《琵琶行》之商人妇乃琵琶名手,白居易忆之、咏之,与后世好狭邪游者不同。后世士大夫阶层之放荡者,每视为风流韵事,袁枚之为白居易辩护,实乃为自己辩护而已。故当其欲显示自己之高洁时,则其嘲笑白居易之论,比蓉塘更苛。
《诗话补遗》卷四第六则:
“白居易作学士,自称家贫,求兼领户曹。上许之。守杭州
时,余奉太多,存贮库中,后官亦不便领用。直至黄巢之乱,裁
用为兵饷。家居后,郡僚太守犹为之造桥栽树,不已过乎?余尝
读《长庆集》而嘲之曰:‘满口说归归不肯,想缘官乐是唐朝?’”
这把白居易说成了贪官污吏,不用说在显示袁太史的“三十
三而致仕”(袁枚有图章刻此六字)的洁身自好。其实这倒是有
点冤枉的。
“自称家贫,求兼领户曹”者,恐曹司舞弊,有亏空时,家贫不能贴补也。“余俸太多,存贮库中”,正明其并未卷入私囊。“郡僚太守犹为之造桥栽树”,正明其惠爱在人。“造桥栽树”并非坏事,且亦有益于人,与行贿不同。
袁枚以蓉塘之论为苛,而不知己之论更苛;以法海之诗为杀风景,而不知反“造桥栽树”正是大杀风景。
然而袁枚之或辩或嘲,均有所为,醉翁之意正不在酒。
五、剪彩花
《诗话》卷一第四四则:
“牡丹、芍药,花之至富丽者也。剪彩为之,不如野蓼[li
ǎo]、山葵矣。……趣欲其真,人必知此,而后可与论诗。”
又《诗话补遗》卷九第三三则,袁枚赠伶人天然官诗有句云“万般物是天然好,野卉终胜剪彩花”,亦正用此意。
案此实有语病。诗之“趣欲其真”,是也,剪彩花之“趣〔亦〕欲其真”,剪彩花亦犹诗耳。剪彩花有巧夺天工者,岂能一概抹杀,而以为野卉不如?如以为天然则美,人为则伪,则一切艺术活动均属画蛇添足,一切文化建设均为附赘[zhuì]悬瘤矣。
行文之病,在好用譬语。用譬所以便于说明事理,但必须多面照顾。如照顾不周,则反为文字之累。即如此条,如稍加添改,即较圆满无碍。
“牡丹、芍药,花之至富丽者也。剪彩为之,趣欲其真。不
然,则不如野蓼、山葵。人必知此,而后可与论诗”。
六、谈林黛玉
《诗话》卷二第二二则:
“康熙间,曹练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
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
书尤艳。我斋题云:
‘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强
言今日较差些。’
‘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风流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
时偏少默时多’。”
明我斋诗所咏者毫无问题是林黛玉,而袁枚却称之为“校书”。这是把“红楼”当成青楼去了。看来袁枚并没有看过《红楼梦》,他只是看到明我斋的诗而加以主观臆断而已。
随园蔓草费爬梳,误把仙姬作校书。醉眼看朱方化碧,此翁
毕竟太糊涂。
诚然风物记繁华,非是秦淮旧酒家。词客英灵应落泪,心中
有妓奈何他?
七、抹杀音乐天才
《诗话》卷二第五五则:
“余亲家徐题客,健庵司寇孙也,五岁能拍板歌。见外祖京江
张相国,相国爱之,抱置膝上。乳母在旁夸曰‘官官虽幼,竟能歌
曲’。相国怫然曰‘真耶?’曰‘真也’。相国推而置之曰‘若果
然,儿没出息矣’。……
后徐竟坎?[lǎn],为人司音乐,以诸生终。”
此人亦见卷十三第六则,乃昆山人,名柱臣。“性耽词曲,晚年落魄[tuò]扬州,为洪氏司音乐以终”。袁枚为之惋惜。有《舟中晚眺》一诗,饶有逸兴。
“天垂余霭横,船在镜中行。拍手沙禽起,回头明月生。向
南寒气减,入夜酒怀清。不有兰陵酿,衔杯空复情。”
看来徐题客是一位音乐天才,“为人司音乐以终”,正是自得其所。外祖鄙之,谓“没出息”。亲家亦惜之,谓“竟坎?”。这是道地的封建意识。必官至“相国”或“司寇”,而后为有出息,不坎?耶?但所谓张相国、徐司寇,今人知之者有几?其功业复安在?所可惜的是徐题客虽有音乐天才,在封建社会中没有得到尽量的发展而已。袁枚不足以语此。
八、论秦始皇
《诗话》卷二第六二则,引罗两峰《咏始皇》云:“焚书早种阿房火,收铁还留博浪椎”,袁枚以为“妙”。
以焚书而言,其用意在整齐思想,统一文字,在当时实有必要。然始皇所焚并不多,书多藏在官家,民间欲学书者可就官家学习,此犹今之图书馆也。其焚书最多者实为楚霸王,焚秦宫室,火三月不绝,即所谓“阿房火”也。这不知焚了多少古书!项羽乃楚国没落贵族,为楚将项燕之孙,幼时“读书不成”,故不知文物之可贵。何能归罪于始皇耶?卷五第六四则所引黄石牧说,较为公允。
“秦禁书,禁在民,不禁在官。故内府博士所藏并未亡也。
自萧何不取,项羽烧阿房。而书亡矣。”
责项羽甚是,但涉及萧何则太苛。萧何安能预见阿房之火,收书而藏之?且书甚多,藏之何处?同则中所引高树程《咏萧相》诗:“英风犹想入关初,相国功勋世莫如。独恨未离刀笔吏,只收图籍不收书”,此则更加苛刻,置项羽之罪于不言,而责萧何为“刀笔吏”。文人之笔较刀尤利了。
又秦始皇收天下兵器,毁之以为钟锯[jù],所收者乃铜而非铁。秦前兵率用青铜为之,秦以后始专用铁。故始皇毁兵,在中国为铜器时代向铁器时代之过渡。且毁兵器而为钟锯,不更有偃武修文、卖刀买牛之意耶?
罗两峰诗句言《收铁》,已大误。且意存幸灾乐祸,何“妙”之有!
九、“泰山鸿毛之别”
《诗话》卷三第二十则:
“江州进士崔念陵室许宜媖,七岁《玩月》云‘一种月团圞
,照愁复照欢。欢愁两不着,清影上阑干’。……宜媖不得于姑
,自缢死。……解环后,颜色如生。进士哭之云‘双鬟双绾[wǎ
n]娇模样,翻悔从前领略疏’。……”
余读至此,即生出不愉快之感。看出崔之为人,殊属薄幸。人已惨死而不悲切,反从色情上谈“领略”。许死时崔自在家,故能见得“娇模样”。然则许之死非仅“不得于姑”,实崔无以慰之。不意果如所料。其下文云:“崔需次京师,又聘女鸾鸞为妾。崔故贫士,归来省亲”云云,既言“为妾”,则事当在许死之前。许曾有《寄外》诗云“柳风梅雨路漫漫,身不能飞着翅难。除是今宵同入梦,梦时权作醒时看。”(见《诗话》卷六第二五则)可谓一往情深。然而他的先生已经在京纳妾了。此则正许宜媖之所以自缢也。
又其下文言:“崔有《灌园余事》一集载宜媖事甚详。陈淑兰女子阅之,赋诗责崔云‘可惜江州进士家,灌园难护一枝花。若能才子情如海,怎得佳人一念差?’‘自说从前领略疏,阿谁牵绕好工夫?宜媖此后心宜淡,莫再人间挽鹿车’。”这责备得真是公允。《灌园余事》一书所未见,所谓“不得于姑”之处,书中所述必“甚详”。但我想,绝对不能尽信。崔有笔在手,自能善为自己开脱,以宜媖之死归罪于许,并诿过于其母耳。袁枚乃深信而不疑,并进而责备宜媖。
陈淑兰后亦自缢死,袁枚于征引其责崔诗之后,系之以悼叹云:
“呜呼,淑兰吟此诗后十余年,亦缢死。可哀也。然宜媖死
于怨姑,淑兰死于殉夫,有泰山鸿毛之别矣!”
在旧时代,“怨姑”为不孝,而“殉夫”则为节义。故谓陈之死有重于泰山,而许之死则轻于鸿毛。此在陈或为“不预之誉”,而在许则为“求死之毁”。袁枚对崔毫无指责,且曾称许为“诗才极佳”(见卷五第八一则),而对许则出以吹求。所谓一代“诗佛”乃男性中心社会中之一鞭尸戮墓者而已。
十、才、学、识
《诗话》卷三第四七则:
“作史三长,才、学、识,缺一不可。余谓诗亦如之,而识
最为先。非识,则才与学俱误用矣。”
今案“作史三长”出《新唐书·刘子玄传》,谓“史有三长,才、学、识,世罕兼之”。袁枚扩而充之,改“世罕兼之”为“缺一不可”,而适用之于诗,并谓“识最为先”,良有见地。
实则才、学、识三者,非仅作史、作诗缺一不可,即作任何艺术活动、任何建设事业,均缺一不可。非不能“兼”,乃质有不一而量有不齐耳。
“识”即今言“思想性”。“识最为先”即今言“政治第一”。误用才与学者亦有其“识”,特“识”其所“识”耳。彼反对政治第一者,在彼亦为“政治第一”,乃“反动政治第一”也。彼反对阶级斗争者,在彼亦正进行其阶级斗争,彼站在反动阶级立场而进行斗争也。
“识”,在历史转折时期则起质变。故有奴隶制时代之识,有封建制时代之识等。袁枚之“识”、封建制时代之识也。即以其《诗话》而言,故在当年虽曾风靡一世,而在今日视之,则糟粕多而菁华极少。居今日而能辨别其糟粕与菁华,则正赖有今日之识。“识最为先”,毕竟一语破的。
袁枚是无定见的人。关于作诗,才、学、识三者孰先之论,就有三种说法。《诗话》中以“识最为先”矣,此外却还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一、“作诗如作史也,才、学、识三者宜兼,而才为尤先。造化无才不能造万物,古圣无才不能制器尚象,诗人无才不能役典籍,运心灵,才之不可已也如是夫!”(蒋士铨《忠雅堂诗集》序,在《小仓山房文集》卷二十八中,标题为《蒋心余藏园诗序》)
二、“作诗之道难于作史。何也?作史三长,才、学、识而已。诗则三者宜兼,而尤贵以情韵将之,所谓弦外之音,味外之味也。情深而韵长,不徒诗学宜然,即其人之余休后祚亦于是征焉。”(《小仓山房文集》卷二十八《钱竹初诗序》)
在《三长》之外似乎还有“情韵”,但其所解“情韵”,不外是“弦外之音,味外之味”,这又是所谓神韵加格调也。这是靠学可以得来的,故袁亦明言之曰“诗学”。是则“三长”之中又以学最为先了。
《诗话》和二序都是袁枚晚年文字。三处就有三种不同的说法。幸而只有“三长”,如果有五长或十长,那定会说得五光十色了。袁枚之无定见也,如此。
十一、解“歌永言”
《诗话》卷三第五五则:
“千古善言诗者莫如虞舜,教夔[kuí]典乐曰:‘诗言志’
,言诗之必本乎性情也。曰:‘歌永言’,言歌之不离乎本旨也
。曰:‘声依永’,言声韵之贵悠长也。曰:‘律和声’,言音
之贵均调也”。
此所引虞舜四语出《尚书·帝典》(伪古文《尚书》析《帝典》为《尧典》与《舜典》,故今本在《舜典》),实则《帝典》、《皋陶[yáo]谟》、《禹贡》、《洪范》等篇为战国时儒家所托,并非唐虞夏商周时真有其书,而虞舜四语亦非虞舜之语。然就此四语而言,袁枚所解,依稀仿佛,未尽准确。
所谓《歌永言》者,永字当读为咏。此与“诗言志”、“声依永”、“律和声”之言、依、和等字同例,当是动词。故“歌永言”,谓诗之朗诵乃吟咏心声。至“声依永”则谓声调乃依吟咏而抑扬顿挫。袁枚不知“永”为假借字,而释为“悠长”,所解“歌永言”句则更不着边际。如从字之结构而言,咏字从永,永亦声,乃声兼义之字。咏时其声悠长,所谓“长言之”。但非袁枚所谓也。(袁说“声韵之贵悠长”只解得一个“咏字”。)袁枚每笑人“究心于《说文》、《凡将》”,而认为“不可解”(卷二第一四则),其实欲读通古书,《说文》等书,正自不可不讲。
十二、释“采采”
《诗话》卷三第七四则:
“《三百篇》如‘采采芣苢[fú-yǐ]’,‘薄言采之’之类
,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艧齐戏
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点点蜡烛,薄言剪之’。……闻者
绝倒”。
今案:不拘于所谓“圣经”,识见可取。但对于所引诗,实未得其解。“采采”二字,在《诗经》中首见于“采采卷耳”。毛苌解“采采,事采之也”,朱熹解“采采,非一采也”,均解为动词。其实以诗证诗,“采采”应为形容词,乃双声联语。
从正面而言,如《蒹葭[jiā]》之诗,“蒹葭采采”与“蒹葭苍苍”、“蒹葭凄凄”同例,故“采采”亦犹“苍苍”、“凄凄”。采采者灿灿也,青青也,活鲜鲜也。并非动词,并非所谓采了又采。
从反面而言,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其下二章尚有“掇[duó]之”、“捋[lè]之”,“袺[jié]之”、“襭[xié]之”等字面。三章诗仅换了六个动词,都是一律的句法。如“采采”为采了又采,则此外何以不言“有有”、“掇掇”、“捋捋”、“袺袺”、“襭襭”呢?
汉儒、宋儒都把诗讲错了,沿误已久,倒不足为袁枚与章某怪。但“采采”之义既得其正解,则章某所戏仿之“点点蜡烛”,倒真可以令人绝倒了。
十三、唐太宗与武则天
《诗话》卷三第七六则:
“女宠虽自古为患。而‘地道无成’,其过终在男子。使太
宗不死,武氏何能为祸?”
此见甚为庸腐。武后执掌政权五十年,扶植下层,奖掖后进,知人明敏,行事果断,使唐代文化臻至高峰,使中国声誉播于远域,凡读史有识者类能言之。他可姑置不论,即以所谓盛唐诸名臣与诸名家而言,何一非培育于武氏执政时期耶?唐玄宗李隆基是一败家子,坐享其成,而亦坐吃山崩。袁枚竟以“祸”归之于武氏,盖亦株守宋儒之偏见耳。
至于唐太宗之死,史书亦曾漏其真相,特一般不甚注意,实为可异。《资治通鉴》唐高宗总章元年有下列记载:
“贞观之末,先帝服那罗迩·娑[suō]婆寐药,竟无效。大
渐之际,名医不知所为。议者归罪娑婆寐,将加显戮,恐取笑戎
狄而止。”
观此,可知太宗之死,实系中毒。娑婆寐乃印度婆罗门,曾为太宗制“长生药”,实为一骗子。可见英明如唐太宗,也不能不有所误失。我倒想另外下一个推断:使武后早见重用,太宗何至受害?“女祸”云乎哉!十四、“见鬼莫怕,但与之打!”
《诗话》卷四第十二则:
“湖南张璨字岂石,紫髯伟貌,议论风生。……谓人云:‘
见鬼莫怕,但与之打!’人问:‘打败奈何?’曰:‘我打败,
才同他一样’。”
此条可采入《不怕鬼的故事》,说得很有胆识。鬼都不怕,则人而类鬼者更用不着怕了。
但张的答语,在今天看来,觉得还可以更强硬一些。为之拟答如下:
“我打败,尚有不怕鬼者与之打,终必把鬼打败!”
十五、以诬证诬
《诗话》卷四第二七则:
“谚云‘读书是前世事’。余幼时家中无书,借得《文选》
,见《长门赋》一篇,恍如读过。《离骚》亦然。方知谚语之非
诬。”
深信人有前身、后世之说,可谓愚昧之至。其所以见《长门赋》和《离骚》而“恍如读过”者,幼时曾听人诵读而留有记忆耳。知道有《文选》其书而向人借阅,不证明曾见人读《文选》耶?以诬证诬,是谓重诬。
十六、“累于画”
《诗话》卷五第一则:
“余春圃、香亭两弟,诗皆绝妙。而一累于官,一累于画,
皆未尽其才。”
“累于官”或可说轻视利禄,“累于画”则是藐视画家。作官不问其政绩,学画不问其画境,而但以未尽其诗才为憾,可见袁枚以作诗为高于一切了。
这和他鄙薄金圣叹的批评、轻视孔尚任、洪升的曲本、惋惜徐柱臣之耽于音乐,出于同一偏见。
十七、哭父母
袁枚颇以放荡自豪,时人亦多以放荡目之。崇之者奉之为“诗佛”,恨之者欲火焚其书。但其实他在骨子里仍然是道貌岸然的。出乎意外的是,他竟反对以诗哭父母。
《诗话》卷五第一八则:
“有某太史以哭父诗见示。余规之曰:‘哭父,非诗题也。
礼‘大功(九月之丧)废业’,而况于斩衰(三年之丧)乎!
古人在丧服中,三年不作诗。何也?诗乃有韵之文,在哀毁时
,何暇挥毫拈韵?况父母,恩如天地。试问:古人可有咏天地
者乎?……
历数汉唐名家无哭父诗,非不孝也,非皆生于空桑者也。
《三百篇》有《蓼莪[liǎo-é]》,古序以为‘刺幽王作。’
……惟晋傅咸、宋文文山,有《小祥哭母》诗,母与父似略有间
,到小祥(袝后十三月),哀亦略减。然哭二亲,终不可为训。”
袁枚而有此议论,不甚可怪耶?但为什么哭父母不可以有诗呢?虽则引经据典,终竟难于理解。《蓼莪》诗中分明有“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等语,怎么能说不是哭父母?即使相信毛诗序,但诗序于“刺幽王也”下,明明也说“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依然承认是哭父母。
其实父母死了,非常哀痛,呼号出来的哭声也就是诗。《诗话》卷八第七九则也正采录了这样一首《哭母》的诗。
“吾乡有贩鬻[yù]者,不甚识字而强学词曲。《哭母》云
“叫一声,哭一声。儿的声音娘惯听,如何娘不应?”语虽俚[
lǐ],闻者动色。”
这种哀切的心声是不能不感动人的。尽管袁枚鄙薄他,但不能禁止人不“动色”。袁枚虽然已说过:“母与父似略有间”,但那种男尊女卑之论是不能说服人的。连他自己不是也加上了一个“似”字吗?
最奇怪的是这一试问:“古人可有咏天地者乎?”这真问得出奇。《诗经》中歌咏天地的词句,触目皆是。屈原有《天问》,扬雄有《州箴》,非歌咏天地者耶?且日月星辰、风云雷雨,何莫非天?海陆山川、草木虫鱼,何莫非地?诗人而不可以咏天地,则诗歌岂不会绝迹?
袁枚的强辞夺理,实在是可以惊人。但揆[kuí]其用心,也不过是在封建社会中贩卖纲常名教而已。再为袁枚总结一句:诗之为用,小贩以哭父母,大贩则不可以哭父母。
十八、月口星心
《诗话》卷五第三四则:
“孟东野《咏吹角》云‘似开孤月口,能说落星心’。月不
闻生口,星忽然有心,穿凿极矣。而东坡赞为‘奇妙’。皆所谓
‘好恶拂人之性’也。”
今案:孟东野诗句确是“奇妙”,以新月比吹角之形体,以流星喻角声之悲壮,得未曾有。试于夜间在荒漠中闻吹角,必有苍茫寥落之感,不可名状。今以流星表之,以孤月衬之,不意使不可摩捉者得到确切之形象耶?月固无口,星固无心,然诗人可以为之开口,可以为之生心。诗人于万事万物均可赋予以生命,古今中外,莫不皆然。特孟东野为孤月开口、为落星生心,为独创耳。说孟东野“穿凿极矣”。说苏东坡“好恶拂人之性”,主持性情说之“诗佛”而为此怪论,殊不可解。
古人言“为天地立心”,天地均可有心,何以星不能生心、月不能开口?袁枚曾举其座师孙嘉淦[jiā-gàn]《咏梅》诗句有云“天地心从数点见”,誉为“诗不腐,言外含道气。”(《诗话》卷四第九则)何以此却不为“好恶拂人之性”?
蜀中有童谣云“月儿走,我也走。月儿叫我提烧酒”。月儿不仅有口,而且还可以“叫”人。又云“满天星,星满天。星星你飞到哪一边?”星星而“你”之自然以为有心。可见苏东坡之好恶终与人同,而孟东野之诗心亦非“穿凿”。
十九、风不读分
《诗话》卷六第十四则言“风字、毛诗中凡六见(案指为韵脚
者而言),皆在侵韵”,其说近是。盖风字古音读为朋,发重唇
音而收唇。古文凤、鹏为一字,殷代卜辞风字即作凤。风乃凤字
之简化,从虫凡声与从鸟凡声相同,古人于禽兽鳞介均可称为虫
(犹今人言动物)。
但袁枚又云“风皆读分”,则是不通古音之门外话。
袁枚每轻视考据家,而以著作家自居。谓“考据家博而寡要,著作家约而能明”(《诗话补遗》卷三第二四则)。有时视考据与词章如水火。谓“著作如水,自为江海;考据如火,必附柴薪。作者之谓圣,词章是也;述者之谓明,考据是也”(《诗话》卷六第五一则)。有时甚至斥考据家为“蠹[dù]鱼”(《诗话补遗》卷十第五十则)。谓“考据者亦不可与论诗”(《诗话》卷十三第二九则)。门户之界颇严。然袁枚于其《诗话》中亦往往言考据,其说每每得失参半。考据而失去目标,趋于烦琐,诚可讥弹。然乾嘉时代诸考据大家颇有贡献,不能一概抹杀。谓“考据家不可与论诗”,为考据者亦未必心服。如此言“风皆读分”则考据家当言:所谓著作家亦未必可与论诗矣。
二十、糟汉粕宋
《诗话》卷七第一则:
“同年叶书山太史(名酉,桐城人)掌教钟山,生平专心经
学,而尤长于《春秋》。……注《毛诗》‘佻兮达兮’一章为两
男子相悦之诗,人多笑之。然作诗颇有性情。(下揭出其《出都
》七绝三首。)”
“专心经学而尤长于《春秋》”的人,讲《诗经》竟能发作如许惊人之论,直可谓糟汉粕宋。无怪乎“人多笑之”了。袁枚于行文之间隐含褒贬,可见其亦必在“笑之”之例。袁枚为人,行多放荡,而言则多所忌避。笑人者流,大率此类圣贤之徒也。
叶书山《出都》三绝,俱见风骨。我特喜其第二首。
“白石清泉故自佳,九衢车马漫纷拿。
欲知此后春相忆,只有丰台芍药花。”
封建王朝之帝王将相、富贵荣华,都不在诗人之眼中。而诗人“行年七十”,匆匆归去,当然也不在帝王将相之眼中。今后相互回忆的,就只有丰台的芍药花。诗人是会回忆芍药花的,但芍药花如何也能回忆诗人?人到极孤独时,对于花草都倍感亲密。芍药花是能够回忆的,因为它代表着种花的花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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