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制呢厂合作社的改造
第5版()专栏:
清河制呢厂合作社的改造
在敌伪时期,清河制呢厂也有“合作社”,它是属于伪联勤福利科的。它的设立不是为减少中间剥削并谋社员消费之便利与供应社员需要,只是“配售”一点点东西,是想借一杯羹便利之赐,来骗骗工人的。社员待遇也不平等,职位愈高的配售的东西就愈多。
清河的解放在北平城区解放之先。当时货物来源不畅,职工主食感到缺乏,厂行政方面拨出五万三千斤小米做资金,派人到南口、张家口一带买了一批食粮和肉类,加上旧合作社一部分剩余物资,把合作社开办起来。同时吸收工人入股,仍由行政福利科领导经营,工作人员也是由行政派定的(他们的薪资和社里文具用品由社方开支)。合作社兼做非社员买卖,因为怕亏了本,物价有时比清河的市价还高。
由于营业时间定得不恰当,物价有时又比市价还高,工作人员不走群众路线,态度不够和气,引起工人普遍对合作社不满。有的在职工报上写文章批评,有的在背后发牢骚,绝大多数人对合作社漠不关心,觉得合作社就等于厂方开的一个商店,根本就不乐意到合作社来买东西;这些现象,并未引起厂方及时注意,职工会起初也存在着这样的思想:合作社办得不好,工人普遍不满,这是事实;但合作社是由行政领导的,资金的绝大部分是行政的,职工的股金为数极微,以为除了向行政建议,职工会没权加以干涉。以致情形愈来愈严重。
五月中,职工会劳保部推出五人组成一个“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协助合作社整顿业务。同时派人去市合作总社请示办理合作社的方法,总社随即派人来协助,首先从各方面打通思想,明确指出合作社是职工的经济组织,行政有义务在经济方面加以扶持,应放手让职工自己办。六月初,行政决定将合作社交给职工会领导来办,在市总社的指导下,将“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改为“合作社筹备委员会”,通过工会小组,发动工人对合作社提意见,进行社务改组工作,结束原合作社业务,拟定社章草案发给各组讨论,酝酿选举社员代表及社务委员,并听从工人意见,定出营业时间,同时在人事方面作了几次适当的调整,在工人群众中找出能胜任的人,脱离生产,专搞合作社业务。
改组后的合作社于六月二十九日开始营业。停止了非社员买卖,建立新的售货手续。粮、布、油、盐、碱等主要物品,要凭社员证购买。购物先登记缴款,凭售货券取物,东西价格一般都比市价低,但随市场涨落趋势(按前一天报纸上的牌价加上运费)作适当的调整(参加调整物价的,在筹备期间是筹备委员会同职工会主任及合作社营业人员;社务委员会成立后由常委及营业人员调整)。七月二十一日召开了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通过了社章,民主选出社委十一人(其中五人为常委),正式成立社务委员会。现该社共有股份一一三五股,每股股金玉米七斤,连同行政上的借款及公积金(即原合作社的盈余),共有资金六万斤小米,必要时还可随时向行政借支。为便利职工需要,本月份起该社开办了一个职工食堂,职工可赊吃客饭,到月底折实付款;又在计划办理职工实物储存。业务经营方面也在不断的求改进,因鉴于近两月来,每到发薪之后的两三天内,买东西的人挤得水泄不通,特别是登记购粮的时候,因为工人工作分日夜班,办理登记的人员,往往忙得通宵不睡,社员代表随即开会商量,发动集体购买的办法。社员先在各部门登记要买的东西,并缴款,然后由各该部把款总起来交与合作社,再向合作社领取东西。又一致通过了社员公约,不准将社员证转借他人,违反的,第一次开会宣布,并要他坦白,第二次停止三个月的购买权。基本上,已使职工认识到现在的合作社是为社员服务的了。
目前的合作社,与群众联系得很紧,能及时注意群众的反映,出了问题随时找群众商量,这是好的一方面。另方面,也还存在许多急待改进的地方,象工作制度还没有好好建立起来,内部工作缺乏计划,事情往往堆在一起,穷忙一阵。有的时候因事先考虑不周,临时作冒然决定,使合作社受损失。其次,工作人员应该加强业务学习,目前这种学习自流的现象,必须迅速纠正。三,社员一般只愿合作社的东西价钱定得愈低愈好,遇到买便宜东西时,甚致有自己没钱买的,把社员证借给别人去买,有些工友说:“合作社赔钱没关系,只要每个社员都得到了利益。”如果长此下去,资金就会有赔光的危险。象上次发薪时,一天未及时调整价格,就亏了三十多万元,折合小米三千多斤,这种偏向,必须及时加以纠正,合作社的业务才能巩固。综合以上情况,一方面职工会应加强对合作社的领导,配合着宣教工作,随时对社员进行教育;同时,市合作总社对于该社的联系及业务方面的指导和检查等工作,还须大大加强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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