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发展的动力——评王坪同志的“群”
第7版()专栏:
论社会发展的动力
——评王坪同志的“群”
宋大雷
编者按:本报八月十一日“学习生活”栏发表了对社会发展史的学习讨论“群”(王坪同志作)以后,现又接到宋大雷同志对“群”的批评,为进一步深入学习社会发展史,并求得正确的结论,还希望大家踊跃参加这一问题的讨论。为便于问题的展开,现将双方争论的主要焦点提出来,即:社会发展的动力是“群”(群的力量)呢?还是“劳动”(生产、生产方式)呢?或者还是其他。
社会发展史的基本问题之一,是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究竟什么是决定社会面貌,决定社会制度性质的力量呢?什么是决定社会由这一制度发展为另一制度的主要力量呢?
在题名为“群”的论文里(“学习生活”第八期),对于这个问题,王坪同志回答说:“从猿到人和从原始人到现代人,在这几百万年的过程中所赖以发展的唯一力量是:群。”
这是不是正确的呢?显然这是不正确的和不科学的。
为什么呢?
因为如果认为群居生活是人类社会所赖以发展的唯一力量,就无法解释这样的问题:动物中、高等动物中,也有很多是过着群居生活的。王坪同志承认说:“一直到今天,菲洲的大猩猩和黑猩猩,四川峨嵋山里的猿猴,仍然是群居的。”然而为什么它们不能变成人呢?究竟人的群居生活和其他动物(比如黑猩猩)的群居生活有什么不同呢?究竟是什么力量使人类走出了动物界,而成为自然的征服者、世界的创造者呢?
因为如果认为群居生活是人类社会所赖以发展的唯一力量,也就无法解释这样的问题:既然人类都是过着群居生活,那末各个社会的发展程度为什么不同呢?比如说:为什么苏联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而美国却还是帝国主义呢?中国到现在才开始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难道是由于中国人民没有或过不好群居生活吗?当然,群居生活更不能为我们说明社会为什么总是沿着一定的法则发展:原始公社制度崩溃之后就必然出现奴隶制,奴隶制度崩溃之后就必然出现封建制度,而封建制度又必然被资产阶级制度所代替,最后,人类则又将走向最高级的共产主义制度。
由此就应该得出结论:“群”不是,而且不能是人类社会所赖以发展的唯一力量。
同样,应该指出群居与否也不是决定一切动物能否存在发展的唯一力量!王坪同志在这里肯定而大胆地说:“原始时的巨兽如刀齿虎、猛犸、恐龙等,本来是动物中的霸王,但连骨头渣都没有留下来(?),就是因为这些兽不是依赖群的力量,而是独来独往,结果弄得独存独亡,无影无踪。”这是毫无科学根据的,这是对于达尔文的“自然淘汰”学说底冒险的挑战。事实证明:自然界中有许多不过群居生活的动物都依然存在着,没有弄得“独存独亡无影无踪”,比如熊或老虎等。那么为什么原始时的巨兽会灭绝了呢?达尔文学说告诉我们:这是受到自然淘汰的缘故。因为人以外的一切动物,都是依赖天然的器官来取得生活资料的,它们也就不能不受到天然器官的限制,如果一种动物天然器官能够适应周围的环境条件,在那种环境里容易地取得生活资料,它就能够生存发展;相反地,如果它的天然器官不能适应环境,不易或不能取得生活资料时,它就会死亡或归于消灭。
当然,“人是社会的动物”,群居生活对于人类是有特别重要意义的,伊林说:“人们用整个社会,整个部落去和自然界的敌对力量作斗争。他们是用整个社会来劳动,并且是在劳动中集合、积聚经验与知识的。”“因为他(人类)不是孤独的一个人,这就给了他力量。”“人假使是孤独的话,那末他一定仍旧是一只野兽。”(“人怎样变成巨人”)但,这并不就等于说群居生活是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
那末究竟什么是“从猿到人,从原始人到现代人”的推动力量呢?
恩格斯说:“劳动创造了人类本身。”“猿群与人类社会间的具有特征的差别,我们又发现是什么呢?是劳动。”(“从猿到人”)自从人类的祖先类人猿在地球上出现之后,经过几十万年长期劳动的训练,使手和脑同时发展起来,以至于能够制造工具这样,“从猿转化为人的一个决定性的步骤便完成了”(恩格斯),于是就开始了真正的人类的历史,人类征服自然改变自然的历史。
人类既“能够制造工具和改进工具,就有可能无限制地增进自己取得生活资料的能力,所以,人不但能生产生活资料,而且能继续不断地发展生产生活资料的能力”,和一定的生产力相适应,人类还在生产过程中结合成为一定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在某种限度内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当“社会底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便和它们向来在其中发展的那些现存生产关系,或不过是现存生产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的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发展的形式变成了束缚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时代就到来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因此,“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内曾指出说:“社会发展史首先便是生产发展史,数千百年来新陈代谢的生产方式发展史,生产力和人们生产关系发展史。”
生产,生产方式是决定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这难道还不明白吗?
在谈到具体的社会发展历史时,王坪同志继续发挥了他的错误观点。例如他说:“……斯巴达(古希腊),德国的‘舍克里亚’(即农民革命),拉辛的农民起义(俄国),中国历史上若干次农民运动,都是意图用群的力量去推翻私的,虽然每次都失败了,却教育了后代的被压迫者——更明白了群力的重要。”这种说法是片面的。
首先:能否简单地说农民运动(因为篇幅关系我们不去分析斯巴达克斯所领导的奴隶暴动)是“意图用群的力量去推翻私的”呢?不能这样简单地说,因为农民运动或农民起义是封建社会的阶级矛盾特别尖锐化特别激烈化的产物,在主观上农民起义的目的,总是要“保存小生产”(杜民),而在客观上农民起义和封建统治作激烈的斗争,“是起了巨大的革命作用,他们震动了摧毁了封建的关系,造成了有利资本主义发展的条件。”(杜民)由此可见:农民起义从来不是为了推翻私的消灭私的,而只是为了和开辟了新的私有关系。
其次:王坪同志似乎忽略了一定的私有关系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是有其进步作用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内说:“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要求,在沙皇制度和资产阶级社会存在的条件下,是完全可以了解的一种正确的和革命的要求,因为资产阶级共和国在当时是前进一步……”。因此,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反对私有财产,提出废除私有财产的口号;相反地,在特定的革命阶段中,无产阶级革命政党还要担负起保障私有财产的任务。毛主席说过:“有些人们怀疑中国共产党人不赞成发展个性,不赞成发展私人资本主义,不赞成保护私有财产,其实都是过虑。民族压迫与封建压迫残酷地束缚着中国人民的个性发展,束缚着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破坏着广大人民的财产。我们主张的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任务,则正是解除这些束缚与停止这种破坏,保障广大人民能够自由发展其在共同生活中的个性,能够自由发展那些不是‘操纵国民生计’,而是有益于国民生计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保障一切正当的私有财产。”(“论联合政府”)
总之,社会发展的动力如果是在于生产方式,在于结合在生产关系中的生产力;那末,我们就可以明白:“不能再把社会发展史归结于帝王将相的行动,归结为国家‘侵略者’或‘征服者’底行动,而是首先应当研究物质资料生产者的历史,劳动群众底历史,各国人民底历史。”(“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
劳动人民是历史的真正的主人,而与大生产相联结的无产阶级,则是一切劳动人民中最革命的最先进的最有远大前途的阶级,只有这一阶级才能提出并实现终结人类一切剥削和压迫的任务,创造新的“大同无私”的幸福世界。坚决地跟着共产党走,不但在现在要稳步地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而且在将来要稳步地走到“无限光明的,无限美妙的”(毛主席)共产主义社会。这就是我们学习社会发展史应当得到的基本教训之一。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