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岳高平县原村怎样做好代耕工作
第2版()专栏:
太岳高平县原村怎样做好代耕工作
高平县原村,是太岳三专区的代耕典型示范村。该村根据代耕精神,让群众自己研究与创造了许多办法。双方自愿商定,既民主又能做到认真负责。华北人民政府民政部认为该村代耕工作做法很好,已通报各地,深入研究参考。
原村共有居民三六二户,其中烈军工属及荣退军人七十五户,土地九百九十九亩。应享受代耕的有三十二户,土地三百零一亩。代耕工作进行的第一步,是宣传动员,了解情况,检讨批判过去代耕的缺点,解释改进代耕的好处,打通干部思想,提高群众觉悟。该村经验证明,这是做好代耕工作的基础。在代耕的具体问题上,如包干的办法,享受代耕的范围,代耕土地的产量和工数等,都要在群众中详细解释,打消群众顾虑,使服代耕户乐于执行代耕义务。
经过群众思想酝酿后,进行“三评”:(一)享受代耕户需工数;(二)土地产量数;(三)群众应负担工数。先由烈军工属与村干部开会评定,制出草案,再召开群众大会讨论决定如何做好“三评”。根据该村的经验,评定产量应结合地邻情况,让代耕户与承包户根据负担产量,双方酌情约定承包户应缴产量,评定享受代耕户土地所需工数时,应比一般土地多估计一成,因为他们的土地一般由于过去耕种不好而瘠薄,需工较多,多评几个工,代耕户不吃亏,便可以把地种好。三评完成后,即将烈军工属应享代耕工数及全村劳力平均负担工数,正式向群众宣布,召开享受代耕户及服代耕户大会,自由选择合适代耕人,互提意见,保证代耕能做好。
代耕方式,有以下几种:(一)出租——这是在军人参军后,家里无直系亲属,承租人按千分之三百七十五缴租,将应缴地租,每年给村公所打收据,租粮仍由承租人保管,俟军人回来后,一并偿付(按三专署认为地租应由村公所收管,以折实办法存入银行周转生息,使军人不致吃亏)。(二)包耕制——固定给个别代耕户承包,秋后按评定产量交粮。享受代耕户找人承包时,都是选择自己对劲人应承。(三)固定代耕制——只是固定代耕人,享受代耕户可自己掌握生产计划,需用什么时,随用随唤。这种做法,是因为他们自己有一些劳力或畜力,或有较可靠的人代为经营,只在缺什么时,能来协助一下就可以。不管是包耕或固定代耕,都管饭和管牲口草料,双方两相情愿,享受代耕户认为只要把地种好,吃饭不算什么。
该村这次组织代耕,曾严格进行了享受代耕户的整理,做到既使应该享受代耕的不被遗漏,又不使那些不该代耕的也被代耕而形成劳力的浪费。原村今年二月第一次试行代耕时,当时统计全村烈、军、工属及荣军共八十四户,土地一零五一亩,给予代耕的达四十二户,土地四五一亩。经过这次检查后,列、军、工属及荣军户数减为七十五户,土地九百九十九亩,应享受代耕的减为三十二户,土地三零一亩。减少的原因是:有些逃亡战士家属暂取消其军属资格;有的烈士妻子改嫁;有的过去军人旁系亲属亦享受代耕而这次取消。这样认真甄别的结果,一方面使群众劳力负担减轻,另一方面也使真正应享受代耕的烈军工属获得足够的照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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