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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失火案件给我的处分的认识与态度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对于失火案件给我的处分的认识与态度 第1版() 专栏:   对于失火案件给我的处分的认识与态度 陈雷 陈雷同志是石景山钢铁厂接管组负责人,在这次钢铁厂'...

对于失火案件给我的处分的认识与态度

第1版()
专栏:

  对于失火案件给我的处分的认识与态度
陈雷
陈雷同志是石景山钢铁厂接管组负责人,在这次钢铁厂失火案中受到处分。他对处分表示很诚恳地接受,并且进行了自我检讨,不仅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缺点,而且更积极地提出今后要顽强地工作来补偿对人民、对国家的损失。陈雷同志这种勇于认过,用行动来改正缺点的精神是好的。现将陈雷同志所写自我检讨一文刊载于后。          
  —编者
石景山钢铁厂于接管以来,因自己没有能很好的依靠与团结工人,掌握政策,更加工作麻痹松懈,只接不管,以致使国家人民财产遭受莫大的损失,同时因工作中的缺点更影响了职工的生产情绪,并损害了政治影响,这是自己应该深加警惕与清算的。
首先在经济上除去一部珍贵的分析表册无法估价外,只器材及房屋的损失竟达四千二百余万人民券。这个损失约等于八十四万余斤小米,能维持五千工人一个月的最低工资,等于六千六百多名解放军一个月的供给;能维持一万一千多供给制干部一个月的生活,也等于约两万贫苦农民一个月的口粮,这是多么惊人的数字,要多少农民辛勤的劳动才能换来!扪心自问:身为革命干部吃着老百姓的小米,为什么把人民的事业搞得这样?对人民负了什么责任?
其次更重要的是:毛主席曾号召我们,把生产提高一寸,从自己的工作缺点中可以看出,对这一号召没有能深深领会其精神并把它贯彻到工作中去。这表现在没很好的深入群众,依靠工人,听取群众的意见,教育工人启发工人的阶级觉悟,来改善工厂的管理,因为没有及时调整过去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官僚机构与不合理现象,没有切实作到有事与群众商量,以致影响工人的生产情绪,甚至造成不满情绪,这远超过在经济上的损失,因为在思想上多少存在了太平观念,没有深刻体会到经济斗争也是阶级斗争的一种形式;因此,对防奸、防特、防火、防空的工作在思想上没有提到高度注意。对于生产纪律,负责制的精神的松懈与疏忽,没有以严正的态度来强调,而加以更正,反以迁就忽视的态度来对待。从这次事件里,我充分认识到以上这些工作都是保证生产任务完成的重要条件,没有这些条件要想恢复、改造与发展生产是不可能作得好的。
这次的处分正是我认清工作缺点的警号,我不但接受这个处分,并且正视这个处分,从这个处分中,使自己得到反省,教育,与改造的机会,同时将以顽强的工作来补偿对人民事业的损失。
(六月十八日于石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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