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地狱 死宪法
第6版()专栏:
活地狱 死宪法
刘宓庆
现代美国作家约翰·契维尔曾经在一个文学座谈会上发言说:“六十年代的美国生活就是一座活地狱。作家所能表示的唯一态度就是否定。”美国统治集团最近的反共法西斯行径再一次证实了契维尔给美国生活下的斩钉截铁的结论:一座活地狱。
但肯尼迪之流竟然把地狱描绘成了“天堂”。在总统先生的国情咨文里、在外交家的锵锵[qiāng]词令中,在豪门富户的鸡尾酒宴上,“自由”、“平等”、“博爱”、“人道主义”、“全民福利”等等字眼被重复了不知多少遍。可是世界人民在美国的“民主窗橱”里见到的却只有残杀罗森堡夫妇的电椅、蹂躏[lìn]温斯顿的电刑器和折磨丹尼斯的监牢。今天,在那个窗橱里,重新陈列了沾满血迹的“史密斯法案”和“麦卡伦法案”。远隔重洋,人民还可以听到令人悲愤填膺的声音:那是联邦监狱、辛辛拉底监狱和成万座法西斯魔窟里“政治犯们”的怒号悲鸣。此刻,蹂躏他们血肉之躯的是皮鞭、镣铐、电刑和艾伦·杜勒斯式的警犬。据美国报纸报道:从1952年迄今,美国已经有不下二百五十万人由于政治原因受过或轻或重的刑法摧残。
人们会问:美国的“人权”何在?!所谓“保障基本人权”的“宪法”何在?!
美国的“宪法”在芝加哥的监狱里!在怀俄明的刑场上!它被带上了镣铐,它中了弹丸,它的胸膛被插上了美国纳粹党的匕首。今天,在白宫金碧辉煌的柜子里陈列着的只是美国“宪法”的僵尸。有一位美国革命志士在法庭被判决之际厉声喊道:“你们可以把我处决。你们枪毙我,就是枪毙了自由!枪毙了人权!你们枪毙了宪法!”是的,他们“枪毙”了“宪法”。
美国“宪法”曾经被奉为“民主自由的法典”。一个多世纪以前,英国一位颇具声望的政治家格莱斯顿说道:美国宪法是“人类思维最完善的范例”。可是,对于美国当权者,当他们挥动刑棍和屠刀的时候,这个所谓“人类思维最完善的范例”,却从来没有使他们的神经末梢有过半晌踌躇[chóu-chú]犹豫的一闪。“麦卡伦法”、“史密斯法”……才是他们根据垄断资产阶级的太岁意旨制造出来的金科玉律。在反共反人民的紧要关头,肯尼迪和他当权的族兄舍弟的确是无愧于俾斯麦、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真正“能说到做到”的凶手。
这一切是多么确切地证实了契维尔关于美国当代生活的结论:一座活地狱。但对待整个美国现实生活的“唯一态度”显然不应该“就是否定”。地狱会倾灭,乐园会诞生。今天,美国共产党在斗争,美国无产阶级在斗争,美国人民在斗争。人民深信:有朝一日,阳光会给亚美利加披上簇[cù]新的衣裳。 *宓[m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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