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心理学界讨论年龄心理特征
第5版()专栏:学术动态
湖南心理学界讨论年龄心理特征
不久前湖南省心理学会召开了两次关于年龄心理特征问题的讨论会。
大家认为,年龄心理特征应该包括心理过程和个性等方面发生发展的年龄特征。有的同志认为,它还应该包括儿童的活动,因为儿童是在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着心理特征,并通过活动表现心理特征和作用于客观现实的。
大家也认为,心理有其发展的内部动力、内部矛盾或内因。心理的内部矛盾在其发生、发展、转化和解决的过程中有其一定的规律和阶段,各阶段根据内部矛盾的同一性和特殊性具有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质的特点,表现为一定的年龄心理特征。儿童心理发展及其年龄特征一方面受儿童身体发育、年龄的影响,另一方面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特别是教育的制约。这两方面是心理发生发展的客观条件。
大家还认为,年龄心理特征是既稳定又可变的。年龄心理特征的相对稳定性表现在各阶段的年龄心理特征既具有比较稳定的质的特点,又是互相联系不断向前发展变化的;也表现在各种阶段的年龄心理特征在具体条件下既有共同性,又有特殊性。年龄心理特征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原因在于客观条件即心理发展的物质前提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包括教育)的相对稳定性,以及在这些客观条件的制约下,心理发展的内部矛盾的相对稳定性。
在根据什么标准来划分年龄心理特征的阶段问题上,会上的意见比较分歧。一部分同志认为应该根据心理发展本身的规律性和阶段性来划分,根据被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特别是教育所制约的心理发展内部矛盾的质的特点来划分。另一部分同志认为应该根据制约其发展的客观条件来划分,因为只有从客观条件入手才能理解和掌握心理发展的内部矛盾及其质的特点。此外,还有同志认为应该根据儿童的活动来划分,因为在活动中体现了教育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表现了儿童的年龄心理特征及其主观能动性。不过有的同志指出,不参加某种活动也不一定没有某些心理特征。
关于标志和衡量心理发展阶段的问题,有些同志认为可以实际年龄或一般通用的年龄分期(如幼儿期、童年期等)作为划分阶段的标志或名称。可是,有些同志认为这样的标志或名称无助于解决年龄心理特征阶段划分的实际问题。有的同志还提出资产阶级心理学所采用的“智力测验”是否还有批判继承作为衡量尺度的价值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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