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要在人民面前犯罪了!
第1版()专栏:社论
再不要在人民面前犯罪了!
土地法大纲、告农民书、告党员书等文件发表后,不少犯了错的干部、党员表现还好,他们知道了自己过去多占果实,包庇地主……等行为是错误的,他们说:“果实过去咱们就是得的多,得给老百姓退。态度不好,就得改,不能往上边推。”他们不大吃大喝,表示向群众低头、认错,虽然这才只是开始知错,要改错还要经过很好的自觉过程,但我们认为,这是干部党员执行土地法大纲起码的态度。也有不少干部不是如此,他们是“知法犯法”,暗地转移财产,大吃大喝;有的竟公然拉拢与威吓贫雇,组织假“贫农团”,想一手压住贫雇,一手向上级掩盖错误。此外村干把登土地法的报纸藏起来,不让群众看,昔阳甚至还有的区干部借口害怕妨碍群众生产,扣押报纸,禁止群众读。沁阳有一个区禁止宣传土地法。我们已收到的通讯员稿件及分社来电中,已有二十余县发生这类事件。不少地方对以上种种破坏行为是正确制止了,但还有些地方,在领导上,前一个时期是采取放任自流态度,对破坏土地法的事不去积极的在群众中公开揭破或制止,坐视错误扩大,到了最近又发生有单纯扣押惩办的现象,以为扣押了就可以制止了。我们觉得对破坏土地法行为必须坚决的有效的制止,绝不允许丝毫马虎。这种制止办法各地经验证明最好是以告党员书,破坏土地法治罪条例,告农民书为主要武器,在农民中在干部党员中积极的进行教育,发动群众制止破坏土地法的行为,同时教育干部不要一错再错,错上加错,晓以大义,指给出路,使其老老实实听候人民处理。对于某些个别怙恶不悛为群众所十分痛恨的坏干部给以必要的惩办,“惩一儆百”也是应该的。武安田二庄把破坏土地法的坏村长撤了职,影响周围各村干部都老实起来,便是一个好例子。这种必要的惩办必须同发动广大农民自动起来制止破坏土地法,同耐心深入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才更有力量。因此我们希望各地做一检查,以便更有效的制止一切破坏土地法行为。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