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悖论
第15版(大地·文艺副刊)专栏:金台随感
一个悖论
王乾荣
复旦大学允许副教授指导博士生,成了新闻。其实这样的事本来没有什么新鲜的。我读《费孝通传》时得知,费先生1936年在英国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念博士时的第一位导师费思,职称便相当于副教授(Reader)。如今中国大学里,别说副教授,即便是教授,也并非都有缘担任“博导”,所以复旦的事就上报纸啦。
如果说,副教授费思当时做费孝通的博导有些“破格”的话,那么欧美各大学的任何一位正教授,都是有资格担当博导的。据说我们这里的教授想当“博导”,还要像评职称那样评审,评不上的,当然就没有这个资格。可怎么说,博士生毕竟是一个学生,而教授无疑应该是一个学者。我不无纳闷:您若当着教授,却指导不了博士生,那么这个荣耀的学衔,是不是难脱僭越之嫌呢?
这或许不怪“教授”本身,是有些高等学府硬要将那些没能力指导博士生的先生“提拔”成“教授”的。
但这或许也不能怨学校。高级职称,是人人爱的。它不仅有荣誉,更有比低职称优厚的工资、奖金、住房、医疗待遇等等。大家年资相当,你说评谁不评谁吧?那位说评有水平的,学术造诣高的。错了。这样的事,恰恰很难说清。有的学校以在所谓“中心期刊”发表论文数量为评审条件。这里先不说“中心”与“边缘”的划分标准何在,只说论文,有人不是花一些“版面费”,也可以把事情搞定吗?那些当不了博士生导师的“南郭教授”,或许正是这么来的?为学校着想,如果它不想误人子弟的话,也只好从鱼龙混杂的教授中遴选博导了。
博士生导师,依我理解,应该是一种工作和责任,即指导学生研究学问,但是在我们这里,它却成了既有职称之外的一种超高级“职称”,一种额外的、在社会活动和新闻报道中大放光彩的荣耀。基于此,我有时候就不得不给它加一个引号。
我不时觉得,“博导”作为一种称谓颇有点儿奇怪。比如在中外学术交流中,外籍一流学者来访,常有中国顶级学者相陪。这时候如果我们的官员、学者、记者、老百姓称人家为教授或博士,而称我们的学者为“博导”,是不是有点儿不伦不类呢?我们当然不会如此“不懂事”,否则便如鲁迅所说,“倘因为黄色脸皮人,格外从宽优待,反足以长中国人的虚荣心”了。那样,人家是会笑话的。我们绕开了这个称谓矛盾,但是并没有反思我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尴尬。
没戴“博导”衔的吴小如教授在《中华读书报》作文调侃道:“我们这里的教授多得车载斗量,甚至逾于过江之鲫。……然则在众多教授中分出‘博导’与非‘博导’来,本属符合国情,无可非议。”年高德劭的大教授季羡林,虽然对当今“教授满园走”现象颇为生气,也只是生气而已。复旦大学让一些副教授当了博导,这做法对人们的冲击颇大。人们以后在某人名片上看到“副教授”一衔时,会觉得他可能是一个博导——如果人们对这位副教授的尊敬大于对一些“教授”的尊敬,您说这是不是一个悖论呢!也许“博导”在有些地方如同教授一样,也开始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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