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绿色 留住和谐——广东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侧记
第4版(要闻)专栏:林业六大重点工程典型报道(4)
留住绿色 留住和谐
——广东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侧记
本报记者 夏珺
“世外桃源”,就是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外围。
“法保”与“法宝”
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建于1956年,说起来有近50年“保护”的历史。但由于经费不足、机构不健全等原因,制约了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发展。真正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走上依法保护的道路还是近年的事情。
从1997年开始,广东省林业厅连续3年、十多次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视察自然保护区,同时,多次组织省内各大新闻媒体的记者深入自然保护区采访。人大代表的呼吁和新闻媒体的宣传,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建设自然保护区的广泛重视。
1999年,广东省人大九届二次会议上,来自省内9个代表团的100多位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加快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的议案》。大会把这份议案列为省人大常委会督办的1号议案,交给省政府办理。省政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研考察,形成了一份内容扎实的报告。随后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决议》。由此,广东的自然保护区建设有法可依,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因为有了这个“法”,省政府加大了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决定从2000年到2009年,全省共投入基本建设资金3.34亿元,平均每年3300多万元(省、地、县三级按比例配套投入),要求各级政府把自然保护区管理经费、科研经费及建设资金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年来,自然保护区数量由过去的60处增加到目前的177处,面积79万平方公里。省林业厅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归根到底要靠法律,“法保”真是个“法宝”。
红树林“风波”
深圳市福田区有一个秀丽的海滨生态公园,一边是水天一色的海湾,一边是婀娜多姿的红树、棕榈树、榕树等各种热带、亚热带植物。游人徜徉在海滨小路上,观赏着海滩上觅食的海鸟。这就是红树林保护区的一部分。
内伶仃岛—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王勇军说,红树林被称为“海上森林”,是生长在沿海滩涂的一种胎生植物。红树林保护区是广东内伶仃岛—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一部分,面积367公顷,主要保护对象是珍稀植物红树林,珍贵、稀有、濒危鸟类及其赖以生存的湿地生态环境。说起红树林保护区,还有过一场风波呢。
1994年秋,深圳市规划建设一条滨海大道,这条路要从红树林穿过,要“吃”掉200多亩红树林。保护区的同志据理力争,省里和国务院先后派出调查组调查此事,引起了有关领导的真正重视。市里决定修改原设计方案,滨海大道拐个弯儿绕过红树林。
这场“风波”使坏事变成了好事。市里以此为契机,加大了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力度,并作出决议,颁布《规定》,依法保护红树林。近10年过去了,说起此事王勇军仍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从那以后,领导一届比一届重视,保护区的发展明显加快。”
保护了红树林,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也改善了投资环境,带动了经济的发展。据说,红树林附近的房地产要比其他地段的平均每平方米贵1500元左右。房地产商尝到了甜头,纷纷回报保护区,向保护区捐款或捐建海滨“观鸟屋”。
法制与观念
从新中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到深圳仙湖植物园苏铁种质种源基地、梧桐山兰科植物种质种源基地,从番禺鳄鱼养殖基地到内伶仃岛的猕猴保护区,不难看出广东省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所做的不懈努力及令人欣慰的成效,苏铁、兰科植物等近300种珍稀植物、树木种质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鳄鱼、梅花鹿、猕猴等3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技术取得突破,如今已成功繁殖鳄鱼2000多条。
保护生物多样性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自然保护区,实现就地保护,其目的是留住绿色,留住人与野生动植物和谐相处的环境。此乃“国际惯例”。问题是怎样才能使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可持续”?
广东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办副主任何克军认为,健全法制是搞好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根本保障。而王勇军则认为观念更重要。其实,这是一个铜板的两面。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需要全民参与,人人都要有这种意识。但要使这种意识得到不断强化并能够保持长久,要使保护工作不以某些领导同志注意力的转移而被轻视或忽略,则只能依靠健全的法制。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记者慕名来到广东肇庆鼎湖山风景区时,正值暮春时节,淅淅沥沥的小雨,使本来就洁净的空气仿佛又被“洗”了一遍,格外清新。郁郁葱葱的树木,蜿蜒崎岖的小路,清澈见底的溪流,布谷鸟悠闲地叫着,小溪欢快地唱着,姑娘小伙子们开心地笑着。这块(附图片)
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曹清尧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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