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社会诚信意识
第16版(经济专页)专栏:
增强社会诚信意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薛澜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既需要完善各种法律法规,严格监督实施,同时也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全民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
应当承认,在前些年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中国的社会诚信和职业道德是远远地落后了。在文化大革命中,中国以儒家伦理为主干的传统道德体系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同时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提倡的新时代的道德观念,如利他主义、集体主义、大公无私、爱国主义等等,也都变成了人们的政治口号。在改革开放时期,中国道德体系重建的步伐远远没有跟上市场经济改革开放的发展速度。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贸易活动不守信用,违背承诺,企业之间恶意违约,坑蒙拐骗屡见不鲜。在这样的社会道德环境下,开展全面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任重道远。
首先,应当在全社会中开展全面的社会诚信教育,通过各种宣传媒体,抨击各种不守信用的社会陋习,树立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风尚。同时各级各类政府部门,各种公共组织也必须做出表率,廉洁公正,有诺必践,成为社会诚信的表率。
同时,要加强各个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是社会各个职业从业者所专有的行为准则,如医生的治病救人,战士的服从命令,工程师的一丝不苟等等,都是这些行业职业道德的体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分工更加精细,更加完善。各行各业也更加需要建立适应本行业发展的职业道德规范,在本行业中大力宣传这些职业道德规范,使其成为本行业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对于违反职业道德的从业者,要有严格的惩罚制度;对于遵守职业道德的模范,要通过各种方式,予以公开表彰和宣传。(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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