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背景资料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为了解决首都周围地区的风沙危害问题,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进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试点工作,2001年全面实施。该工程建设范围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省(区、直辖市)的75个县(旗、市、区),规划总治理任务1486万公顷。
工程计划从2001年到2010年,通过采取对现有植被的保护、封山(沙)育林、人工造林、飞播造林、退耕还林、草地治理等生物措施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舍饲禁牧、生态移民等工程措施,退耕还林262.9万公顷、营林造林494.4万公顷、草地治理1062.8万公顷,使森林覆盖率由目前的8.7%提高到20.1%,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使北京周围风沙天气和沙尘暴明显减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工程自实施以来,完成国债投资35亿元,累计完成治理任务280万公顷,其中营造林194万公顷,草地治理68万公顷,工程区林草植被得到了快速的恢复和增加,生态状况整体上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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