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有处存 工资有底线 保险可享受 小时工就业有了更多保障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档案有处存 工资有底线 保险可享受
小时工就业有了更多保障
本报北京6月16日讯 记者白天亮报道:小时工就业有了更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今后小时工就业,档案将有处可存,将受最低工资标准保护,可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据介绍,劳动部这份意见是基于近年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但非全日制用工行为还不太规范而出台的。依据这份意见,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今后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且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1个月以下的,经协商可订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档案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管。
劳动部同时要求各地制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今后非全日制劳动者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他们也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同时应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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