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将于23日举行 审议居民身份证法草案等6部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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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将于23日举行
审议居民身份证法草案等6部法律草案
本报北京6月16日讯 记者傅旭报道:今天在京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委员长会议决定,23日至28日召开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律草案有居民身份证法草案、港口法草案、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行政许可法草案、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关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的汇报。委员长会议建议第三次常委会会议安排的议程还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02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02年中央决算,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02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盛华仁还就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立法计划和工作要点作了汇报。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立法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将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常委会将把主要精力放在法律案的审议上,通过组织立法听证会、座谈会,开展立法调研,公布重要的法律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提高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确保立法质量。今年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有13件,起草和修订的法律草案有30件,待条件成熟时视情况安排审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汇报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将要审议的6个法律草案的修改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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