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预警机制亟待建立 非典疫情使我国部分地区和行业达到失业警戒线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失业预警机制亟待建立
非典疫情使我国部分地区和行业达到失业警戒线
本报北京6月15日讯 记者白天亮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非典疫情使我国部分地区和行业达到失业警戒线。劳动保障部专家建议,我国应抓紧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提高就业管理的应急调控能力。
非典疫情对我国的就业状况产生较大冲击,全国就业存量中因这次突变受到影响的有数百万人。据介绍,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缓解突发事件造成的大规模失业,都有特定的紧急措施,如实施紧急失业援助计划、积极的创造岗位计划、扶持中小企业过渡计划等。在这次疫情中,我国部分地区也采取了一些紧急措施,但总体上看措施比较单一、零散。因此,劳动保障部专家建议,必须将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及制定实施一整套应急措施摆上议事日程。
专家提出,应从五个方面构筑失业预警和应急调控机制。首先,建立和启动失业预警系统,制定和实施失业紧急预案,监测突发事件及经济急剧变化所影响的行业、地区的就业状况,一旦超过警戒线,便由系统发出警报。其次,要采取积极措施,保持就业稳定,包括引导和适当干预企业的裁员行为等。第三,应对受冲击严重的困难群体实施紧急援助,包括发挥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的同时,提供必要的就业帮助。第四,积极为恢复原有岗位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做好准备。政府应指导和帮助受冲击较大的行业制定重振计划,为疫情过后迅速恢复原有就业岗位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做好准备工作。最后是建立应急调控管理机制。对失业的紧急状况,应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样,形成应急调控管理机制,使各种应急措施的实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将社会冲击减少到最低程度。
专家还建议对现行失业保险制度进行补充性修改和完善,增加两方面内容。其一,在失业预警情况下,授权省级政府决定,失业保险金可在规定时间内,用于企业保持就业稳定有关项目的开支,用于对困难群体的生活、就业的援助。其二,省级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影响的企业在规定时间暂缓缴纳失业保险费。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