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看历史
第7版(大地·读书天地)专栏:
从婚姻看历史
涂石
汪玢玲著《中国婚姻史》(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从多种学科角度出发,对中国各民族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婚姻形态,作了历史分析,对民族通婚、多种多样的婚俗民情,以及它们在民族文化融合中的作用等,作出了如实的撰述。而我认为这部著作最重要的贡献还不是这些,而是它敏锐地提出了几千年来始终萦绕人们脑际的男女不平等思想为什么会那样根深蒂固地存活于人们和社会生活之中、男女不平等的根源何在这一根本问题;以及它顺着中国社会制度的历史演变轨迹,具有说服力地揭示了造成男女不平等的根本原因。
作者抓住重点,突出各个朝代婚姻关系中最具特点的状态加以探讨。这样,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到漫长的封建社会各个时期,都既显现出各自的时代特点,又贯穿着受剥削制度制约的一条婚姻历史长河中的共同特点。作者认为,父权制的萌芽是与对偶婚一同产生的。它的基础是聚积一定的财富,而且希望把财富传给子女,从而把世系由女系转移到男系,这时便第一次奠定了父权的坚固基础。为了血统的纯正,妻子又必须过着防范森严的贞操生活,丈夫高居于统治者地位,主宰大权,女子已变成了生孩子的简单工具。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男子在经济地位上的绝对优势,妇女首先在家庭内部形成了被奴役被压迫的对象。随着财富的增加,权势的扩大,一些民族首领逐渐占有社会剩余物资而成为奴隶主,为了贪欲,更不断征伐,掠夺财物和奴隶,于是在夏代初期形成了奴隶和奴隶主两个对立阶级,原始社会宣告解体,中国妇女被压迫的历史也从此开始了。
周朝为了巩固奴隶制统治秩序,利用以血缘为基础的民族组织演变而来的宗法关系,确立了一套比商代更加系统的宗法制度。宗法制度下的婚姻关系首先是多妻制。在宗法制度下,男权继承制,首先是嫡长子继承制得到重视,无论政权和家业都是父子相继,男子不但是国家的统治者,也是家庭的统治者,这样势必形成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思想。
作者在论述春秋战国时期婚姻特点时指出,春秋时期是奴隶社会走向衰落,向封建社会过渡的前期。这时奴隶主的兼并战争,造成历史上罕见的大动荡,妇女成了战争的牺牲品,婚姻制度也极其混乱。
秦汉时期更有秦王朝对妇女的奴役和杀殉、后妃体制的建立和宫廷荒淫的残暴,唐代出现了后妃体制的完善与官妓的盛行,五代时期妇女缠足开始了,妇女开始成为男子玩赏的对象。宋初婚姻,因经济发达,文化昌盛,虽然婚姻仍按财论娶,但女子却有再嫁自由;及至理学兴盛,宋儒“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贞节观念统治森严,致使妇女完全失去历史前期某种开放风气,封建礼教主宰了妇女生活,扼杀了妇女自主权利。
历史发展到元代,虽然婚姻关系中的一些陋习有所改进,但宫妃制仍盛行,妇女缠足、贞操观念也强化了。明清婚姻制度基本承袭两千年来的封建婚姻制度,其间虽出现过明末反礼教思潮、明清之际同情妇女思潮之涌起,但中国婚姻关系的真正历史转折却起始于辛亥革命前的反缠足与兴女学,以及“五四”运动前后的女权运动,彻底摧毁两千年来的封建婚姻制度、确立新型的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则是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颁布。社会发展到现代,虽然女性已经完全取得了女人的地位,新中国真正给了中国妇女以政治、经济、文化、思想诸多方面男女平等的地位,但旧社会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种种男女不平等的遗留仍然在人们心灵深处和现实生活中根深蒂固地存活着,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仍然远远没有取得与男子完全平等的地步。这就是《中国婚姻史》为我们勾勒的两千多年来的婚姻关系发展史;造成这种不平等的根源正是封建社会制度、封建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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